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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石东方: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5-10-22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051




           2015 年 10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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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蒯一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纪宏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何崇惠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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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2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5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5
       二、重大风险提示 .........................................................................................................................................................................6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8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10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 11
第四节 重要事项 ................................................................................................................................................................................. 13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13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24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25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26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
       原因说明 ....................................................................................................................................................................................... 26
       六、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26
       七、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 26
第五节 财务报表 ................................................................................................................................................................................. 27
       一、财务报表 ............................................................................................................................................................................... 27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27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30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 32
              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 34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6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8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 39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 41
       二、审计报告 ...............................................................................................................................................................................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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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四川金石               指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金石                     指   成都金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川鼎润                     指   四川鼎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孙公司

报告日                       指   2015 年 9 月 30 日

报告期                       指   2015 年 7~9 月

股东大会                     指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章程                     指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国家财政部于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会
企业会计准则                 指   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
                                  他相关规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产品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生产线和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生
公司钢增强塑料复合管生产线   指
                                  产线

                                  公司自主研发的埋地排水用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生产线,系公
钢带增强塑料管生产线         指
                                  司主要产品之一

                                  公司自主研发的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生产线,系公司主
缠绕钢丝增强管生产线         指
                                  要产品之一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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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418,666,222.81                      287,255,774.22                     45.7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
                                             378,912,637.54                      221,587,767.57                     71.00%
东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5.5722                           4.3449                      28.25%
股净资产(元/股)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5,760,172.76                   -38.45%           95,809,487.73              -33.08%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3,594,747.11                   -56.32%           18,589,169.97              -32.06%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8,066,324.74              10.61%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                               0.2657            -15.63%
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0                   -68.75%                     0.310            -42.5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0                   -68.75%                     0.310            -42.5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5%                   -75.45%                    6.06%             -60.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0.95%                   -75.32%                    4.89%             -68.25%
净资产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824.4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010,0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72,482.7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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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所得税影响额                                                        793,935.02

合计                                                                  3,584,723.2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
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
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
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一、宏观政策调整变动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钢增强塑料复合管道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为客户提供钢增强塑料复合管全套生产工艺、技术解决方案
及成套生产设备(生产线)。目前,国家积极实施拉动内需的宏观经济政策,推动城市基础建设呈快速发展趋势。同时,未
来几年将是我国煤气、油气管道建设的高峰期,国内煤、油田的增产以及各地区市场的蓬勃发展促使管道制造企业积极扩大
生产规模。塑料管道市场的需求扩大以及钢增强塑料复合管道的良好替代性为钢增强塑料复合管道成套生产设备带来了巨大
的市场空间。但是,如果国家对相关产业政策进行调整,抑制下游管道企业需求增长,将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
的不确定性,公司面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的风险。

       二、国民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与我国国民经济整体发展状况具有较强的相关性,下游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和政府用于基础设施的资金投
入直接影响公司产品的销售情况。近年来我国 GDP 同比增速重新进入了下降通道,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逐步放缓,各地
政府和企业的融资渠道减少,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在未来若干年内国家将继续着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大
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投资、推动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将对下游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起到促进作用,
从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利条件。但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形势不能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态势,政府削减基础设施投资规模,放
缓投资进度,甚至再次出现金融危机,公司将面临因经济周期而引发的业绩波动风险。

       三、产品单一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将主营业务定位于钢增强塑料复合管道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为客户提供钢增强塑料复合管全套生
产工艺、技术解决方案及成套生产设备(生产线),形成了缠绕钢丝增强管生产线和钢带增强塑料管生产线两大产品类别,
构成公司最重要的盈利来源。该两大产品的生产及销售状况基本决定了公司的整体收入和盈利水平,但产品相对单一亦使公
司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若现有产品销售出现不可预见的波动或新产品研发及上市不能顺利实现,将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较
大影响。

       四、市场接受和竞争加剧的风险
       一种新型管道从推出到被市场接受,需要一定的过程。虽然在我国塑料管道标准体系之中,钢增强塑料复合管道的标
准和施工规范业已齐全,为钢增强塑料复合管道的推广和应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但新型管道产品的推广和新应用领域的开
发存在一定的市场接受风险。钢增强塑料复合管道生产设备(生产线)较高的利润空间将对其他制造商产生较大的吸引力,
未来市场竞争将趋于激烈。如果公司不能继续提升技术水平、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及更新换代的步伐,公司将存在主要产品价
格水平下降导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五、募集资金到位后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存在下降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额将比目前有大幅增长;由于项目实施存在一定周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短期内难
以完全产生效益,所以短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利润难以与净资产保持同比例增长,募集资金到位后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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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

       六、外协模式下的加工厂商管理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充分利用周边地区良好的机械制造加工配套行业基础,与外协加工厂商建立了稳定良好的协作关系。
外协加工厂商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各种设计图纸要求来生产专业件。采用该种生产模式有利于公司将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投入
到核心技术研究和产品研发方面,增强核心竞争力。但采用外协模式也可能对公司经营管理带来潜在风险,例如外协加工产
品的质量控制风险,向外协加工厂商提供必要的生产相关技术文件造成信息外泄风险等。

       七、技术泄密或专利被侵权的风险
       公司目前为高新技术企业,截至报告日,公司拥有 36 项中国有效专利,其中:2 项国家发明专利,34 项实用新型专利。
公司目前拥有的专利技术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公司保持优势竞争地位的重要因素。公司专利技术具有原创性,公
司高度重视相关专利的保护,在不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前提下,竞争对手难以设计和制造出能够生产公司同类型管材产品的
生产线。但如果公司拥有的重要技术被泄露或专利被侵权,则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公司面临着技术泄密
或专利被侵权的风险。

       八、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产品属于大型成套机械类的生产线设备,其成本主要由外协件、外购件等构成,其中,报告期内外协件和外购
件合计占生产线设备的成本均在 90%以上。由于钢材是外协件的基础原料,且钢材价格波动对公司有较快的传导效应,因
此钢材价格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有着较大影响。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可能会对公司盈利水平构成不利影响。

       九、人才不足或流失的风险
       公司成功发展归因于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贡献及持续服务和表现。上述核心技术人员对于公司开发
新型产品、提升产品性能、满足市场需求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未来发展仍将依赖于核心技术人员持续创造能力,但未
来企业的持续发展关键是人才的竞争,随着企业间竞争的日趋激烈,人才流动可能会增加,存在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如果
核心技术人员因特殊原因不可预期地离开本公司,且公司未能招聘到胜任职务的继任者,可能对本公司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道成套技术与制造设备产业化项目、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道成套
技术与制造设备产业化项目、新型复合管道研发及实验基地建设项目。上述项目的实施将大大提高公司的产能水平以及研发
设计能力,但由于项目投资规模较大,项目实施和市场的发展具有不确定性,可能会对项目的建设进度以及建成后的利用情
况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业绩。另外,根据募投计划以及公司现行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政策,项目建成后因固
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增加导致折旧和摊销费用有所增加,可能对公司短期内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

       十一、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公司的毛利率较为稳定,毛利率水平较高,这主要是由于公司主要产品的技术优势使其拥有较高的附加值。随着业务
规模的扩大,公司若不能继续保持持续技术创新、严格控制生产成本、及时应对市场需求变化等情况,则可能出现主要产品
毛利率下滑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十二、业绩下滑风险
       受公司营业收入下降,综合毛利率略有波动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有所下降,如果未来宏观经济景气度持续
下行,下游固定资产投资持续放缓,或公司不能有效扩展国内外新客户以消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新增产能,都将使公司面
临较大的经营压力。在上述情况下,公司存在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十三、未来应收账款增长的风险
       公司近年来一直采取较为稳健的销售政策,应收账款规模较低,有效控制了公司的经营风险。未来如果市场竞争进一
步加剧,公司客户财务状况发生恶化或者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都将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增长,从而导致坏账损失增加或
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不足,进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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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成长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经营业绩、资产规模整体健康发展,成长性良好。但目前公司经营规模相对较小,抵御市
场风险和行业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若出现宏观政策调整、国民经济周期波动、市场竞争加剧、技术泄密、新产品研发等情
况,公司的成长性将受到不利影响,公司面临一定的成长性风险。

     十五、公司产品被替代的风险
    相对于传统用钢材、铸铁、水泥等材料制成的管道,塑料管道具有质量轻、运输与施工便利、耐腐蚀及生产能耗较低
等优势,近几十年来在多个领域逐渐取代了钢管、铸铁管、混凝土管、镀锌管等传统管材。同时,建设部及国内多个省市已
出台相关法规,对传统管材在市政、水利等领域的应用进行了限制。但如果未来市场出现其他竞争力较强的新型塑料管材、
其他类型的新材料管材,或者传统管材的性能大幅改进且价格下降等情形,公司研发的钢增强塑料复合管道可能存在被替代
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六、下游客户不当使用公司产品的风险
    公司产品缠绕钢丝增强管生产线与钢带增强塑料管生产线生产的管材所需使用原材料由建设部发布的城镇建设行业标
准明确规定,公司在签订销售合同时约定下游客户须按照行业标准生产销售。但不排除极个别客户未按照行业标准和规范执
行,比如生产管材时使用塑料废料、现场施工未按照施工规范,造成生产的管材检验不合格或者发生质量事故,从而可能对
公司产品的声誉、市场推广、经营等造成不利的影响。

     十七、管道行业标准变化或提升的风险
    公司通过引导和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确立了公司在钢增强塑料管材及其相应设备行业的主导地位,但如果未来国家管
道行业标准发生变化或提升,而公司研发的钢增强塑料管材及其相应设备和后续研发能力无法适应行业标准的变化或提升,
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八、订单减少或延缓执行的风险
    受到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虽然市政排水管道等领域市场需求依然巨大,但基础设施投资资金趋紧,下游管道制
造企业回款困难,扩产计划放缓,导致公司产品销量有所下降,订单有所减少;也出现部分客户与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却无
法按期付款提货,因此延缓了公司部分订单的执行,上述情况致使公司的产能利用率下滑,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下降。如果未
来宏观经济形势不能维持平稳较快增长的态势,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较大影响。

     十九、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风险
    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金石东方是一家专业从事新型复合管道成套
设备和应用技术研发的企业,经川经信产业函[2013]1177 号文批复确认,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中鼓
励类产业,四川鼎润从事与金石东方相同的主营业务,并且金石东方和四川鼎润在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
均在 70%以上。双流县国家税务局为金石东方出具了纳税证明: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
通知》(财税[2011]58 号),金石东方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仁寿县国家税务局出具了批复:
同意四川鼎润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若上述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公司不符合鼓励类条件,
会对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0209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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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蒯一希                境内自然人            27.29%      18,553,800        18,553,800

陈绍江                境内自然人            10.37%       7,048,200         7,048,200

姬昱川                境内自然人            10.37%       7,048,200         7,048,200

傅海鹰                境内自然人             6.08%       4,136,100         4,136,100

林强                  境内自然人             6.06%       4,120,800         4,120,800

徐金燕                境内自然人             5.77%       3,921,900         3,921,900     质押               1,000,000

新疆中泰富力股权投 境内非国有法
                                             5.19%       3,529,200         3,529,200
资有限公司            人

赖星凤                境内自然人             3.89%       2,641,800         2,641,800

佟玉敏                境内自然人             0.48%         324,010

蒋涛                  境内自然人             0.44%         297,42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佟玉敏                                                                      324,010 人民币普通股             324,010

蒋涛                                                                        297,420 人民币普通股             297,420

西藏博湾投资有限公司                                                        2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0,00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28,400 人民币普通股             228,400

程桂舫                                                                      166,180 人民币普通股             166,180

张雪方                                                                      165,300 人民币普通股             165,300

江彩莲                                                                      146,600 人民币普通股             146,600

宁夏春天然乳品股份有限公司                                                   70,300 人民币普通股              70,300

郑砚农                                                                       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0,000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
                                                                             68,500 人民币普通股              68,500
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无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无
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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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 1,238.10 万元,降幅 72.44%,主要是因订单数减少、公司收到的合同款有所
        下降。
   (2)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 16,134.99 万元,增幅 9542.66%,主要是公司以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
   (3)递延所得税资产: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 39.87 万元,降幅 42.22%,主要是成都金石在 2015 年实现盈利,转回
        前期亏损而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4)预收款项: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 2,097.43 万元,降幅 42.96%,主要是因订单数减少、公司收到的合同款有所
        下降。
   (5)应交税费: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 164.27 万元,降幅 57.34%,主要是因期初应交税费中包含的代扣代缴个人所
        得税在本期内缴纳。
   (6)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 10.28 万元,增幅 58.04%,主要是本期增加的零星往来款。
   (7)股本: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 1,700.00 万元,增幅 33.33%,主要是本期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股本金。
   (8)资本公积: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 13,040.57 万元,增幅 1189.21%,主要是本期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股本溢价。

2、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 4,735.29 万元,降幅 33.08%,主要是受到国内经济增速放缓、
        市政基础建设投资趋紧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的收入有所下滑。
   (2)营业成本: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 3,033.58 万元,降幅 34.13%,主要是因收入金额下降,对应的
        成本金额随之下降。
   (3)营业税金及附加: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 37.88 万元,降幅 32.88%,主要是因收入金额下降,对
        应的税金及附加随之下降。
   (4)资产减值损失: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 81.01 万元,降幅 56.33%,主要是因应收款项的金额有所
        下降,本期坏账准备随之下降。
   (5)投资收益: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 44.48 万元,增幅 139.65%,主要是本期公司以自有资金和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增加。
   (6)营业外收入: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 425.95 万元,增幅 3462.99%,主要是本期公司收到上市奖励
        款。

3、现流表项目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 16,596.24 万元,降幅 1192.90%,主要是
        本期公司以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 15,143.13 万元,增幅 1444.29%,主要是
        本期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收到股本和股本溢价款。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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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公司业绩出现下滑,主要是因为受到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市政基础建设投资趋紧等因素的影响,虽然市政排水管道等
领域市场需求依然巨大,但基础设施投资资金趋紧,下游管道制造企业回款困难,扩产计划放缓,导致公司产品销量有所下
降,订单有所减少;也出现部分客户与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却无法按期付款提货,因此延缓了公司部分订单的执行。上述情
况致使公司的产能利用率下滑、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下降。2015 年 1~9 月份实现营业收入为 9,580.95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33.08%。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
大变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下列专利的保护期到期:

 序号             专利号                申请日期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1           200520034873.0         2005年7月19日        金属增强型低压波纹管                     实用新型


  2          200520035251.X          2005年8月25日        高分子材质管材的连接管件                 实用新型


  3           200520035252.4         2005年8月25日        新型增强塑料管                           实用新型


  4           200520035591.2         2005年9月27日        适用于电热熔连接的塑料管                 实用新型


  5           200520035590.8         2005年9月27日        改进的电热熔管件                         实用新型

      2、公司已完成 GS/GMRP-1600 大口径低压给水用金属增强复合管生产线的研发和生产,并已交付客户使用;公司已
完成三米规格的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生产线的研发,并已形成销售订单。以上两个研发项目的完成,丰富了公司的产
品线,也提升了公司的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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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为 439.95 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 33.52%。上年同期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为
814.96 万元,占上年同期采购总额 29.00%。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前五大客户收入金额合计为 1,584.62 万元,占当期收入总额 61.51%。上年同期前五大客户收入金额合计为
1,413.59 万元,占上年同期收入总额 33.77%。报告期内,存在单一客户收入占比较大的情况,但不存在过度依赖单一客户
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严格执行年初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积极有序开展各项业务。在主
营业务保持稳健发展的同时,主动开发新技术、探索新的业务增长点。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用于市政基础建设趋紧等因素的
影响,虽然市政排水管道等领域市场需求依然巨大,但基础设施资金趋紧,下游管道制造企业回款困难,扩产计划放缓,导
致公司产品销量有所下降,订单有所减少;也出现部分客户与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却无法按期付款提货,因此延缓了公司部
分订单的执行。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请参见“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二、重大风险提示”。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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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
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来源                                                                                              时间   期限 情况

股权
激励
承诺

收购
报告
书或
权益
变动
报告
书中
所作
承诺

资产
重组
时所
作承
诺

         蒯一希;姬
                     对于 2009 年之前发行人未为全体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为有需要的员工提供了免
         昱川;陈绍
                     费职工宿舍)的问题,发行人全体股东作出如下承诺:“如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
         江;傅海
                     关认定公司需补缴住房公积金,或公司因住房公积金事宜受到处罚,或被任何相关 2015
         鹰;林强;                                                                                              正常
首次                 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有关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利要求,承诺人将无条件连带全额承担 年 04 长期
         徐金燕;赖                                                                                             履行
公开                 经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需由发行人补缴的全部住房公积金、罚款或赔偿 月 24 有效
         星凤;新疆                                                                                             中
发行                 款项,全额承担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要求的住房公积金或赔偿款项,以及因上 日
         中泰富力
或再                 述事项而产生的由公司支付的或应由公司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 2009 年之后发行
         股权投资
融资                 人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缴纳了住房公积金。
         有限公司
时所
         蒯一希;姬 对于发行人曾在商服用地上开展生产经营的问题,发行人全体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作承
         昱川;陈绍 “如发行人因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上述房地事项违法而受到处罚或强制拆 2015
诺                                                                                                             正常
         江;傅海     迁,或因上述事宜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有关的合法主张,承诺人将无条件 年 04 长期
                                                                                                               履行
         鹰;林强;    连带全额承担经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需由发行人缴付的罚款或赔偿款       月 24 有效
                                                                                                               中
         徐金燕;赖 项,全额承担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的合法权利要求或赔偿款项,以及因上 日
         星凤;新疆 述事项而产生的由发行人支付的或应由发行人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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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富力
股权投资
有限公司

蒯一希;姬
昱川;陈绍
            对于发行人 2011 年起按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事项,发行人全体
江;傅海
            股东作出如下承诺:“如因政策调整等原因,有关政府部门认定公司需补缴税款, 2015
鹰;林强;                                                                                                  正常
            或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有关纳税事宜的合法权利要求,承诺人将无条件连 年 04 长期
徐金燕;赖                                                                                                 履行
            带全额承担经有关政府部门认定的需由发行人补缴的全部税款、罚款或赔偿款项, 月 24 有效
星凤;新疆                                                                                                 中
            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由公司支付的或应由公司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保证不会 日
中泰富力
            对公司造成损害。”
股权投资
有限公司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蒯一希及其他股东姬昱川、陈绍江、傅海鹰、林强、
            徐金燕、中泰富力、赖星凤向发行人承诺如下:(1)除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及获得
            分红等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之外,承诺人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
蒯一希;姬
            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
昱川;陈绍
            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2)
江;傅海
            承诺人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 2014
鹰;林强;                                                                                                  正常
            交易均将按照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 年 06 长期
徐金燕;赖                                                                                                 履行
            事项进行信息披露;(3)承诺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发行人利润,不会通过 月 06 有效
星凤;新疆                                                                                                 中
            影响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承诺人确认本承诺函 日
中泰富力
            旨在保障发行人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承诺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
股权投资
            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
有限公司
            有效性。以上承诺和保证在承诺人保持对发行人持股关系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
            销,在上述期间承诺人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
            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下称“本次发行”),本人蒯一希,系发
            行人的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及实际控制人。本人就所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
            在创业板上市后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事宜,承诺如下:“自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
            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
                                                                                           2015
            已发行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                     正常
                                                                                           年 04 2018-0
蒯一希      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履行
                                                                                           月 24 4-24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                      中
                                                                                           日
            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所持发
            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果因发行人上市后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对参照的发行价作除权除息处理)。本人不因在公司所任职务变更、离职等
            原因而放弃履行该等承诺。前述的股份锁定期满及减持价格符合相关承诺后,本人
            在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
            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其所持发行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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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将做相应变更),并且在离职后 6 个月内
         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向发行人及时申报所持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
         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
         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将在获得收益的 5 个工作日内将收益支
         付至发行人指定的账户;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特此承诺!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下称“本次发行”),本人姬昱川,系发
         行人的股东、董事、副总经理。本人就所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
         后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事宜,承诺如下:“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
         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果因发行人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参照 2015
                                                                                                       正常
         的发行价作除权除息处理)。本人不因在公司所任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 年 04 2018-0
姬昱川                                                                                                 履行
         行该等承诺。前述的股份锁定期满及减持价格符合相关承诺后,本人在任职发行人 月 24 4-24
                                                                                                       中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 日
         份总数的 25%(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其所持发行人股份变化的,
         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将做相应变更),并且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本人将向发行人及时申报所持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如果本人未履
         行上述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
         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
         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将在获得收益的 5 个工作日内将收益支付至发行人
         指定的账户;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
         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2015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下称“本次发行”),本人陈绍江,系发                  正常
                                                                                        年 04 2018-0
陈绍江   行人的股东、董事、副总经理。本人就所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                      履行
                                                                                        月 24 4-24
         后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事宜,承诺如下:“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中
                                                                                        日
         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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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
         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果因发行人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参照
         的发行价作除权除息处理)。本人不因在公司所任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
         行该等承诺。前述的股份锁定期满及减持价格符合相关承诺后,本人在任职发行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 25%(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其所持发行人股份变化的,
         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将做相应变更),并且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本人将向发行人及时申报所持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如果本人未履
         行上述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
         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
         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将在获得收益的 5 个工作日内将收益支付至发行人
         指定的账户;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
         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下称“本次发行”),本人徐金燕,系发
         行人的股东、董事。本人就所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后股份的流
         通限制及自愿锁定事宜,承诺如下:“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
                                                                                        2015
         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                     正常
                                                                                        年 04 2018-0
徐金燕   锁定期。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                      履行
                                                                                        月 24 4-24
         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果因发行人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中
                                                                                        日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参照的发行价作
         除权除息处理)。本人不因在公司所任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等承诺。
         前述的股份锁定期满及减持价格符合相关承诺后,本人在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其所持发行人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
         转让股份额度将做相应变更),并且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本人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


                                                                                                            16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将向发行人及时申报所持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
         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
         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将在获得收益的 5 个工作日内将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的账户;
         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
         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下称“本次发行”),本人傅海鹰,系发
         行人的股东、副总经理。本人就所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后股份
         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事宜,承诺如下:“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
         月的锁定期。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果因发行人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参照的发行价 2015
                                                                                                       正常
         作除权除息处理)。本人不因在公司所任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等承 年 04 2017-0
傅海鹰                                                                                                 履行
         诺。前述的股份锁定期满及减持价格符合相关承诺后,本人在任职发行人董事、监 月 24 4-24
                                                                                                       中
         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日
         25%(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其所持发行人股份变化的,相应年
         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将做相应变更),并且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本人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
         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本人将向发行人及时申报所持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
         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
         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
         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将在获得收益的 5 个工作日内将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的账
         户;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
         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下称“本次发行”),本人林强,系发行
         人的股东、副总经理。本人就所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后股份的
                                                                                        2015
         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事宜,承诺如下:“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正常
                                                                                        年 04 2017-0
林强     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                      履行
                                                                                        月 24 4-24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                      中
                                                                                        日
         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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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
          的锁定期。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果因发行人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参照的发行价
          作除权除息处理)。本人不因在公司所任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等承
          诺。前述的股份锁定期满及减持价格符合相关承诺后,本人在任职发行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其所持发行人股份变化的,相应年
          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将做相应变更),并且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本人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
          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本人将向发行人及时申报所持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
          承诺,其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
          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
          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其将在获得收益的 5 个工作日内将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
          的账户;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
          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下称“本次发行”),本公司系发行人的
          股东。本公司就所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后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
          愿锁定事宜,承诺如下:“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
          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新疆中泰 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2015
                                                                                                    正常
富力股权 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 年 04 2018-0
                                                                                                    履行
投资有限 行价,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月 24 4-24
                                                                                                    中
公司      如本公司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参照市场 日
          价格,但不得低于发行人股票的每股净资产值。本公司将向发行人及时申报所持发
          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如果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将在获得
          收益的 5 个工作日内将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的账户;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
          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
          此承诺!

蒯一希;姬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首
昱川;陈绍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下称“首次公开发行上市”),
                                                                                        2015
江;傅海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有关精神要求,为                     正常
                                                                                        年 04 2018-0
鹰;林强; 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上市后                    履行
                                                                                        月 24 4-24
徐金燕;冯 稳定股价提出如下对策及承诺:如果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发行人股价出现低                   中
                                                                                        日
婷婷;肖 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如下:一、启动股价稳定措
菲;张玉   施的具体条件公司上市后 3 年内出现持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上一会计年度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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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纪宏   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
杰;四川金 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石东方新 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二、稳定股价预案的具
材料设备 体措施若公司股票上市后 3 年内出现持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时,
股份有限 公司将在 5 个工作日内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协商确定稳定
公司      股价的具体方案,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回购股份及公司
          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等,如该等方案需要提交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则控股股东应予以支持。1、发行人回购股票(1)发行人为
          稳定股价目的而实施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
          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2)发行人全体董事对启动股价稳
          定措施议案及发行人回购股票议案承诺投赞成票;(3)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
          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发行人控股股东蒯
          一希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4)发行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
          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①发行人用
          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②发
          行人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2%。(5)发行人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
          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超过公司
          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发行人董事会可以做出决议终止回购
          股份事宜的决议,且在未来 3 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2、控股股东暨实际
          控制人增持(1)发行人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蒯一希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5 号——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
          业务管理》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在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对公司股
          票进行增持:①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 1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公
          司股份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2)发行人控股股东蒯一希承诺单次增持总金额不低
          于自上一会计年度期初至审议通过本次稳定股价方案的股东大会日累计从发行人
          处取得的现金分红(如有)总额的 20%,且单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人总
          股本的 2%;(3)发行人控股股东蒯一希通过增持获得的股份,在增持完成后 12 个
          月内不得转让。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1)发行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
          在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对发行人股票进行增持:①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
          限届满之日后的 1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公司股份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
          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
          ②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2)发
          行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每人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
          的总金额不少于上年度从发行人处获得的工资薪酬金额的 50%。4、自公司股票上
          市后每间隔 12 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仅限一次。5、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允许的措施发行人控股股东、现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发行人上市后


                                                                                                    19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36 个月内新任职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须先行签署本承诺,本承
           诺对发行人上市后 36 个月内新任职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同样的约束力。 三、稳定股价的启动程序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启动程序包括:1、
           发行人回购(1)发行人董事会应在上述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 5 个交易日内
           做出回购股份的决议;(2)发行人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 2 个工作日
           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3)发行人回购
           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
           的 30 日内实施完毕;(4)发行人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
           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 10 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
           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1)发行人董事会应在控股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增持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做出增持公告。(2)控股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
           法定手续后的 30 日内实施完毕。 四、稳定股价方案的保证措施若发行人控股股东、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稳定股价的增持、回购承诺的,则自未履行承诺之日起,
           相关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得的公司现金红利、薪酬、津贴均由发行人
           扣留,直至其各自履行其承诺。五、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
           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
           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发行人股票连续 5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年会计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因利
           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
           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
           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六、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有效期本议案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且发行人完成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36 个月。"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下称“首次公开发行上市”),
           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发行人编制了包括《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内的公开募集及上市申请文件。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如
           果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
                                                                                          2015
           有权部门出具的认定或处罚文件生效后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依法回购本人首次                      正常
                                                                                          年 04 长期
蒯一希     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全部新股及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若发行人发生送股、资本                      履行
                                                                                          月 24 有效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数量应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以发行价格(若                    中
                                                                                          日
           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
           价格应相应调整)加计同期存款基准利率所对应的利息确定,具体程序按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应规定办理。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
           关认定文件后 2 个交易日内,本人应督促发行人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
           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蒯一希;姬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2015           正常
昱川;陈绍 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下称“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为首次公开发            长期
                                                                                          年 04          履行
江;傅海    行上市,发行人编制了包括《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有效
                                                                                          月 24          中
鹰;林强;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内的公开募集及上市申请文件。为维护公众投

                                                                                                              20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徐金燕;冯 资者的利益,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 日
婷婷;纪宏 管理人员承诺如下:本公司(或本人)确认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
杰;赖星     书真实、准确及完整。如果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凤;李润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或本人)
秀;廖凯;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证券
肖菲;张玉 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
川          定文件后 2 个交易日内,相关主体应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
            时公告相应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本人在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
            股份超过股本总额的 5%,同时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为表达发行
            人股票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本人承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本人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
            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中公开发售股份除外)。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
蒯一希;姬
            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 2015
昱川;陈绍                                                                                           正常
            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年 04 2020-0
江;傅海                                                                                             履行
            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根据本人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 月 24 4-24
鹰;林强;                                                                                            中
            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如有除权、除息,日
徐金燕
            将相应调整所参照的发行价)。本人保证减持时遵守证监会、交易所有关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但本人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低于 5%以下
            时除外。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其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
            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其将在获得收益的 5 个工作
            日内将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的账户;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特此承诺!

            本公司在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前,直接持
            有股份超过股本总额的 5%,为发行人主要股东。为表达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上市
            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本公司承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
            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股
            份除外)。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
新疆中泰                                                                                   2015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            正常
富力股权                                                                           年 04 2020-0
         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限售期满后两年内,             履行
投资有限                                                                           月 24 4-24
         根据本公司的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               中
公司                                                                               日
         减持,减持价格为参照市场价格,但不得低于发行人股票每股净资产值。本公司保
            证减持时遵守证监会、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但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低于 5%以下时除外。如果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
            其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
            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其将在获得收益的 5 个工作日内将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的账
            户;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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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下称“首次公开发行”),为本次首次公开发
            行,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蒯一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蒯一希;姬 人员出具了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保证首次公开发行全套
昱川;陈绍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及在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江;傅海     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鹰;林强;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等相关公开承诺。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发行人
                                                                                           2015
徐金燕;冯 违反上述公开承诺的,发行人将自违反承诺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申请公开发行证                      正常
                                                                                           年 04 长期
婷婷;纪宏 券;发行人控股股东违反上述公开承诺的,将赔偿由于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投资者造                      履行
                                                                                           月 24 有效
杰;赖星     成的损失;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中
                                                                                           日
凤;李润     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未经发行人许可,离职后二年内不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
秀;廖凯;    相似业务的工作。如果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相关承诺,其将在
肖菲;张玉 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
川          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
            发行人所有,其将在获得收益的 5 个工作日内将收益支付至行人指定的账户;如因
            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本人直接、间
            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未对任何与发行
            人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进行控制;(2)在本人保持对发行人持股关
            系期间,本人将采取有效措施,不再对任何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其他企
蒯一希;姬
            业进行投资或进行控制;(3)本人将持续促使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本人直
昱川;陈绍                                                                                  2011
            接、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经营实体在未来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发行人                   正常
江;傅海                                                                                    年 11 长期
            的生产、经营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4)本人将不利用对发行人的投资关系进行损                   履行
鹰;林强;                                                                                   月 25 有效
            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发行人全                    中
徐金燕;赖                                                                                  日
            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
星凤
            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以上承诺
            和保证在本人保持对发行人持股关系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在上述期间本人承
            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
            用支出。

            1、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
            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每年
            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
            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积可分
四川金石
            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在累积未分配利润超过公司股本 2015
东方新材                                                                                                正常
            总数 120%时,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予以分配。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原则 年 04 2018-0
料设备股                                                                                                履行
            上公司每年分红。公司上半年的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时, 月 24 4-24
份有限公                                                                                                中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4、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及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应 日
司
            根据股东大会制定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至少每三年制定一次利润分配规划和计
            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
            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股东回报计划,并确保调整后
            的股东回报计划不违反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规划和计



                                                                                                             22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划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及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若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进行修改或公司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规
                  划和计划,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的调整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及独立董事二分之一
                  以上表决通过。

       四川金石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发行人承诺将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 2015
       东方新材                                                                                               正常
                  理、加快募投项目进度、加强技术创新、加强市场开拓、改善财务结构、加强内部 年 04 2016-0
       料设备股                                                                                               履行
                  控制等措施,提高销售收入,增厚未来收益,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回报机 月 24 4-24
       份有限公                                                                                               中
                  制等措施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回报。                                           日
       司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下称“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为首次公开发
                  行上市,发行人编制了包括《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内的公开募集及上市申请文件。为维护公众投
                  资者的利益,发行人承诺如下:如果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
                  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在有权部门出具的认定或处罚文件生效后及时提出
                  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依法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四川金石 行的全部新股(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等除权除息事宜,回购数量应相应
                                                                                                 2015
       东方新材 调整),回购价格以发行价格(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正常
                                                                                                 年 04 长期
       料设备股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加计同期存款基准利率所对应                      履行
                                                                                                 月 24 有效
       份有限公 的利息确定,具体程序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应规定办理。在实施上                      中
                                                                                                 日
       司         述股份回购时,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发行人将在
                  有权部门出具的认定或处罚文件生效后冻结与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等额的自有资
                  金,为发行人需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的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若首次公
                  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 2 个交易日内,发行人
                  应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
                  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其他
对公
司中
小股
东所
作承
诺

承诺
是否
       是
及时
履行

未完
       无
成履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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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
具体
原因
及下
一步
计划
(如
有)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740.57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84.1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24.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7.84%

                                                                                        项目达             截止报              项目可
                    是否已                                     截至期       截至期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报告                                    到预定    本报告   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末累计       末投资
                              承诺投资 投资总 期投入                                    可使用    期实现   累计实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入金 进度(3)
                               总额       额(1)     金额                                状态日    的效益   现的效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额(2)       =(2)/(1)
                                                                                             期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钢带增强聚乙烯螺
                                                                                        2015 年
旋波纹管道成套技                                                2,518.1
                    是           7,000     7,000    733.69                   25.49% 12 月 31           0          0否         否
术与制造设备产业                                                        1
                                                                                        日
化项目

钢丝网骨架增强塑
                                                                                        2016 年
料复合管道成套技
                    是           3,000     3,000           0            0      0.00% 12 月 31          0          0否         否
术与制造设备产业
                                                                                        日
化项目

新型复合管道研发                                                                        2016 年
                                          5,954.5
及实验基地建设项    否         5,954.58              50.46 206.09              3.46% 12 月 31          0          0否         否
                                               8
目                                                                                      日

                                          15,954.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5,954.58             784.15 2,724.2             --            --        0          0     --         --
                                              58

超募资金投向

                                          15,954.
合计                     --   15,954.58             784.15 2,724.2             --            --        0          0     --         --
                                              5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不适用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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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不适用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报告期内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将募投项目中《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道成套技术与制造设备产业化项目》和《钢丝网骨架增强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塑料复合管道成套技术与制造设备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孙公司四川鼎润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成都金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由仁寿县视高经济开发区
                      变更为成都市双流县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六期内。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适用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截止报告日,公司已累计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总计 2,639.11 万元。报告期内尚未对预先投入募
况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与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不适用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不适用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截至报告日,公司以募集资金 9,200.00 万元购买了保本型理财产品,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
金用途及去向          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其中:2,999.90 万元募集资金以银行定期存款形式存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不适用
其他情况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 年 8 月,公司与韩国的 DONGYANG PC,INC(以下简称“DYP 公司”)签订了技术转让协议,DYP 公司许可
公司在中国地区独家使用其相关专利技术用于生产、销售智能泊车系统。公司为该协议支付的合同款和相关税费共计 428.83
万元。
       2、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公告了与江苏展旺管业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诉讼。截至报告期末,该诉讼尚在审理过
程中。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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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2 月 1 日召开 2014 年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100 万股为基数,拟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0 元(含税),共计派发 867.00 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该利润分配方
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的现金分红政策。根据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将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实施完毕。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配事项。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
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受到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市政基础建设投资趋紧等因素的影响,虽然市政排水管道等领域市场需求依然巨大,但基础
设施资金趋紧,下游管道制造企业回款困难,扩产计划放缓,导致公司产品销量有所下降,订单有所减少。2015 年 1~9 月
份,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32.06%。预计公司第四季度的经营情况仍未能明显改善,因此预
计 2015 年全年净利润可能出现较大幅度下降。


      六、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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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09 月 30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6,027,192.01                       116,889,367.1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4,710,000.00                        17,091,000.00

    应收账款                                                 10,452,376.23                        12,801,915.63

    预付款项                                                 17,709,481.24                        19,673,802.3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026,546.26                         2,633,253.8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49,861,536.22                        57,899,979.2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63,040,774.25                         1,690,828.12

流动资产合计                                                344,827,906.21                       228,680,146.3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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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0,623,242.72                         21,930,317.20

    在建工程                              24,517,596.51                          7,103,422.2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8,151,910.71                         28,597,666.6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545,566.66                           944,221.92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73,838,316.60                         58,575,627.92

资产总计                                 418,666,222.81                        287,255,774.2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9,921,267.98                         13,189,741.21

    预收款项                              27,846,493.82                         48,820,788.1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07,511.30                             97,151.58

    应交税费                               1,222,076.60                          2,864,789.23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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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79,804.14                           177,046.30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9,377,153.84                         65,149,516.5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376,431.43                           518,490.15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76,431.43                           518,490.15

负债合计                            39,753,585.27                         65,668,006.6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68,000,000.00                         51,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41,371,436.10                         10,965,736.1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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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余公积                                            17,036,339.42                       17,036,339.4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52,504,862.02                      142,585,692.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78,912,637.54                      221,587,767.57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378,912,637.54                      221,587,767.5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18,666,222.81                      287,255,774.22


法定代表人:蒯一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纪宏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崇惠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1,033,809.79                      114,761,903.1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4,710,000.00                       17,091,000.00

    应收账款                                            10,452,376.23                       12,801,915.63

    预付款项                                            16,061,456.89                        9,348,038.12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1,979,965.38                       20,313,881.19

    存货                                                50,677,476.37                       58,987,516.2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62,000,000.00                         164,659.39

流动资产合计                                           366,915,084.66                      233,468,913.7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9,991,201.37                       29,991,201.37

    投资性房地产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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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                               8,293,202.03                          9,059,561.68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0,619,179.87                         10,787,856.9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549,496.80                           512,110.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49,453,080.07                         50,350,730.25

资产总计                                 416,368,164.73                        283,819,643.9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9,747,767.98                         13,016,241.21

    预收款项                              27,846,493.82                         48,820,788.18

    应付职工薪酬                              72,341.64                             76,950.94

    应交税费                               1,220,215.88                          2,633,741.13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0,777,402.14                          8,362,876.6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9,664,221.46                         72,910,598.0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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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376,431.43                          518,490.15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76,431.43                          518,490.15

负债合计                                   50,040,652.89                       73,429,088.2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68,000,000.00                       51,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41,362,861.43                          10,957,161.4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7,036,339.42                       17,036,339.42

    未分配利润                         139,928,310.99                         131,397,054.89

所有者权益合计                         366,327,511.84                         210,390,555.7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16,368,164.73                         283,819,643.98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25,760,172.76                       41,854,794.85

    其中:营业收入                         25,760,172.76                       41,854,794.8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2,083,560.66                       32,485,912.85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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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营业成本                               16,988,458.53                        27,422,355.44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50,367.03                           321,798.79

           销售费用                               1,644,545.95                         2,047,496.29

           管理费用                               3,767,347.71                         2,906,226.58

           财务费用                                -604,597.24                          -211,964.25

           资产减值损失                            137,438.68                                  0.0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578,037.13                           231,024.65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254,649.23                         9,599,906.65

    加:营业外收入                                  10,000.00                            44,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720.7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720.7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263,928.48                         9,643,906.65

    减:所得税费用                                 669,181.37                          1,414,198.6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594,747.11                         8,229,707.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594,747.11                         8,229,707.98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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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594,747.11                        8,229,707.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3,594,747.11                        8,229,707.98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50                              0.16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50                              0.160


法定代表人:蒯一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纪宏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崇惠


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28,309,998.34                       54,258,025.45

    减:营业成本                                           20,861,853.80                       42,213,043.61

        营业税金及附加                                       150,367.03                          281,145.95

        销售费用                                            1,571,356.63                        1,970,936.10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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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费用                             3,148,393.90                          2,279,587.70

         财务费用                              -600,278.71                           -211,370.48

         资产减值损失                           137,526.6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578,037.13                           231,024.65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618,816.15                          7,955,707.22

    加:营业外收入                               10,000.00                            44,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720.7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3,628,095.40                          7,999,707.22
列)

    减:所得税费用                              425,272.84                          1,151,037.9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202,822.56                          6,848,669.3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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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3,202,822.56                         6,848,669.3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50                               0.13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50                               0.130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95,809,487.73                      143,162,393.98

    其中:营业收入                                 95,809,487.73                      143,162,393.98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79,316,718.40                      111,901,463.13

    其中:营业成本                                 58,559,640.94                       88,895,484.0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773,430.46                         1,152,243.93

           销售费用                                 6,314,732.79                        7,102,282.99

           管理费用                                14,257,110.22                       14,627,194.11

           财务费用                                  -979,229.30                         -771,154.90

           资产减值损失                              391,033.29                          895,412.9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763,239.87                          318,476.70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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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7,256,009.20                        31,579,407.55

    加:营业外收入                                4,382,482.74                          123,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3,824.4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824.4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1,634,667.45                        31,702,407.55

    减:所得税费用                                3,045,497.48                         4,339,688.3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8,589,169.97                        27,362,719.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589,169.97                        27,362,719.21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8,589,169.97                        27,362,719.21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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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18,589,169.97                       27,362,719.21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10                              0.54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10                              0.540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108,587,717.70                      173,667,028.11

    减:营业成本                                    74,841,237.83                      127,207,136.77

         营业税金及附加                               688,336.45                         1,066,980.39

         销售费用                                    6,095,323.09                        6,890,843.19

         管理费用                                   11,652,139.63                       12,323,291.87

         财务费用                                     -972,483.85                         -770,109.95

         资产减值损失                                 391,302.06                          895,497.2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763,239.87                          318,476.70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6,655,102.36                       26,371,865.29

    加:营业外收入                                   3,010,560.00                         113,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3,824.4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824.4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9,661,837.87                       26,484,865.29
列)

    减:所得税费用                                   2,460,581.77                        3,496,329.2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201,256.10                       22,988,536.02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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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7,201,256.10                        22,988,536.02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80                                0.45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80                                0.450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0,427,241.68                       141,691,887.28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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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477,571.76                           865,008.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4,904,813.44                        142,556,895.5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8,740,722.00                         82,642,691.4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15,118,315.51                         14,829,134.44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564,322.39                         16,625,636.2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415,128.80                         12,126,397.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6,838,488.70                        126,223,859.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066,324.74                         16,333,036.1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81,000,000.00                         62,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63,239.87                           318,476.7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52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1,763,759.87                         62,318,476.7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8,638,753.31                         14,231,021.74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43,000,000.00                         62,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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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1,638,753.31                       76,231,021.7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9,874,993.44                         -13,912,545.0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47,405,7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284,3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6,69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8,954,824.80                       10,484,824.80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788,681.6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743,506.40                       10,484,824.8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0,946,493.60                      -10,484,824.8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862,175.10                       -8,064,333.6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6,889,367.11                      120,828,941.7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6,027,192.01                      112,764,608.12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0,427,241.68                      141,691,887.28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645,752.65                         808,777.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4,072,994.33                      142,500,665.1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8,740,722.00                       82,642,691.4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14,022,343.77                       13,869,708.25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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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9,693,210.14                        14,823,923.4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789,935.23                         25,693,441.9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7,246,211.14                        137,029,765.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73,216.81                         5,470,900.0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81,000,000.00                         62,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63,239.87                           318,476.7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52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1,763,759.87                         62,318,476.7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65,130.00                          2,676,865.19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43,000,000.00                         62,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3,265,130.00                         64,676,865.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501,370.13                        -2,358,388.4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47,405,7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284,3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6,69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8,954,824.80                        10,484,824.80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788,681.6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743,506.40                         10,484,824.8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0,946,493.60                        -10,484,824.8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42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3,728,093.34                        -7,372,313.2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4,761,903.13                        119,139,983.9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1,033,809.79                        111,767,670.73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