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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辉能源: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6-10-29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083




         2016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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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夏信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鲁宏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王成华 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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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717,997,324.26                1,376,612,231.73                        24.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99,278,946.52                  827,871,458.98                          8.63%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373,983,253.09                73.43%       853,246,246.29              52.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3,046,596.29                98.41%        86,721,842.43              65.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39,161,808.27                72.23%        79,460,954.06              57.95%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62,385,998.91           -2,877.8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112.50%                 0.34             47.8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112.50%                 0.34             47.8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90%                2.13%               10.01%               1.8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17,355.7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8,494,222.17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48,736.9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668.58

减:所得税影响额                                                          1,335,289.3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3,094.25

合计                                                                      7,260,888.3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
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
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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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绿色高性能电池行业,主要为下游电动交通工具、储能设备、消费电子产品、电动工具等提供配套电池产品,
公司的经营情况容易受到下游行业需求的影响。如果宏观经济发展较好,经济增长较快,则下游行业需求增加,从而带动公
司产品销售增加;反之,则有可能抑制公司销售增加。因此,公司的经营业绩有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目前国内外
经济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若未来经济景气度持续低迷甚至下滑,将影响整体电池行业及动力锂电行业的发展,进而对本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同时,锂离子电池作为目前最具前景的绿色二次电池,其产业发展已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家发展绿色经济、绿色产
业的整体战略,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但是,在宏观经济波动、财政收入增速下降等因素的影响下,未来的政策发
展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未来国家减少对公司所属行业下游新能源汽车、风电等行业的补贴力度,可能对包括公司在内
的业内企业的经营和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专业从事以锂离子电池为主的绿色高性能电池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随着国家对绿色经济、绿色产业发展的日
益重视,公司主营的绿色高性能电池产品得到大力推广,尤其是锂离子电池作为当代最具前景的绿色二次电池,是国内外研
发应用的热点,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和市场发展前景的持续向好,吸引了大量企业的进入,行业竞争也随之加剧,具体表现
为技术、质量、价格和服务等多方面的竞争。虽然公司专业从事绿色高性能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10多年的生产经
验,但公司仍然面临因行业竞争加剧而导致的产品价格下降、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拓展困难等经营风险。
       面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掌握行业政策动向,不断加强市场调研,根据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市场策略,充分发挥公
司的技术优势和产品优势,加快新产品和新方向的研究开发和市场推广。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3,264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夏信德                      境内自然人         34.96% 88,096,962                   88,096,962 质押         8,260,000

夏仁德                      境内自然人          7.33% 18,459,861                   18,459,861 质押          425,000

李克文                      境内自然人          5.10% 12,845,415                           0 质押         10,050,000

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00% 12,600,156                           0

广州铭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4.03% 10,153,221                   10,153,221 质押         2,327,200
公司

天津达晨创世股权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2.35%   5,910,000                          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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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达晨盛世股权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1.96%   4,950,000                          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中和春生壹号股权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9%   4,500,000                          0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铮                       境内自然人         1.79%   4,499,931                   4,499,931

浙江如山成长创业投资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3%   4,100,000                          0
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李克文                                                               12,845,415 人民币普通股             12,845,415

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2,600,156 人民币普通股             12,600,156

天津达晨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5,9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910,000
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达晨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4,9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950,000
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中和春生壹号股权投资基
                                                                      4,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500,000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薛其祥                                                                2,9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940,000

浙江如山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100,000

谢黎东                                                                1,496,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96,000

黄赛先                                                                1,392,003 人民币普通股              1,392,003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39,800 人民币普通股              739,800

                                   天津达晨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天津达晨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除此之
说明
                               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浙江如山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帐户持有公司股票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2,100,000 股外,还通过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
(如有)
                               票 2,000,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4,100,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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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43.81%,主要原因是:第一,固定资产投资增加导致现金减少;第二,公司经营规
模扩大,流动资金需求增加,现金支出增加。
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长43.2%,主要原因是公司经营规模扩大,特别是动力电池销售大幅增加。
3、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长185.14%,主要原因是:预付的原材料款增加。
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30.46%,主要原因是:广州鹏辉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加。
5、存货
    存货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长52.65%。主要原因是:由于生产规模扩大,期末原材料与库存商品增加。
6、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比年初余额降低94.64%,主要原因是:投资理财项目减少。
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比年初增长111.11%。主要原因是:公司新增投资浙江舟山如山汇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万元。
8、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1817.55%,主要原因是:公司新增投资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3000
万元。
9、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长129.1%,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河南产业园厂房、设备购建增加;
10、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长107.72%,主要原因是:厂房装修款增加。
11、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长927.65%,主要原因是:公司预付设备款增加。
12、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长2200%,主要原因是:生产规模扩大,流动资金借款增加。
13、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长51.27%,主要原因是:公司规模扩大,职工人员增加、工资增加。
14、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长73.00%,主要原因是: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利润增长,导致应付税金增加。
15、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长191.38%,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河南鹏辉长期借款增加。
16、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长51.27%,主要原因是:母公司广州鹏辉收到的科研项目财政拨款增加。
17、股本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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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本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长200%,主要原因是: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18、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降低39.79%,主要原因是: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增长52.39%,主要原因是:公司锂离子电池业务、特别是汽车用动力电池销售大幅增长。
2、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增长53.43%,主要原因是:销售规模同比增加,相应成本增加;锂离子电池和锂原电池
中锂类材料采购价格比去年同期上升。
3、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增长30.96%,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增加。
4、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增长37.02%,主要原因是:研发投入增加、管理人员工资增加。
5、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增长98.51%,主要原因是:汇兑损益变动和利息支出增加。
6、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增加40.44%,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业务增长快速,报告期末的应收账款与年初相
比有所增长,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7、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84.18%,主要原因是:公司研发项目财政拨款从递延收益结转收入增加。
8、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增长71.63%,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增长,所得税费用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减少6,463.19万元,主要原因是:第一,因营业收入增长、储备原材
料,导致采购付款增加;第二,对车厂客户收款账期较长。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增加6,764.33万元,主要原因是:第一、本报告期收回理财资金1.28
亿元;第二,河南鹏辉产业园固定资产投资增加;第三、增加对外投资3500.00万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5,115.48万元,主要原因是:第一、上年公司发行股票融资
27,819.00万元;第二、公司向银行借款增加13,262.17万元;第三,本期支付股利、利息比上年同期增加1,933.57万元。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一次电池、镍氢电池销售与上年同期比变化不大,主要是锂离子电池销售大幅增加,比上年同期增加
66.47%。锂离子电池销售在数码电子消费、储能、动力等应用领域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增幅均在百分之二十以上,其中,
受益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公司汽车动力电池销售收入实现1.7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近八倍。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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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从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金额比率为19.17%,比上年同期比率23.42%下降4.25%,变化不大,影响不大。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公司对前5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总收入比率为26.94%,比上年同期比率28.38%下降1.44%,变化不大,影响不大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前三季度公司紧紧抓住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的契机,积极在电动汽车领域细分市场和储能市场进行战略布局,加
大市场推广和客户开发力度,销售额增长明显。
    1、加大投入,扩大动力电池产能,以保障客户需求的满足。河南鹏辉IPO募投项目中的圆柱型锂电池生产线在今年6
月份已经投产,珠海鹏辉引进高效自动化设备增加3C/5C18650钢壳电池和方形软包与铝壳动力电芯的产能,广州
鹏辉加快建设自动化PACK组装生产线提升电动车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的PACK组装能力。扩产的工作,2016年前三季
度都在顺利实施开展过程中,预计年底前可达成目标产能。
    2、公司与子公司珠海鹏辉成功入选工信部“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第四批)”,为公司今后
动力电池业务的增长打下了坚实基础。
    3、拓展各类细分行业电动车客户与PACK电池组装客户,丰富电动车电池业务模式,增强电动车电池业务的抗风险能
力。公司前三季度已有多款型号动力电池分别配套的不同电动汽车客户车型进入到工信部公布的新能源推荐目录当中;
    4、为提升电动车电池业务的竞争力,发挥协同效应,积极拓展电动汽车产业链业务如开发充电桩业务和电动车后市场
服务等。公司自主研发的充电桩样机已完成制作,已完成部分检测认证工作,准备在自建充电站中进行试运行,为批量推广
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5、为大力拓展储能业务,开始在公司大楼建设微网储能系统示范工程,9月底已完成安装,10月份完成调试,已投入运
行;
    6、为保持和发挥公司在锂铁电池技术的领先优势,在技术创新、性能改进和成本降低方面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努力将“耐
时”品牌打造成一次锂铁电池的代言人和“全球领先、锂铁专家”的地位。前三季度通过微信营销、赞助活动等方式,加大了“耐
时”锂铁电池在民用市场的推广力度,成为《奔跑吧兄弟》、《咱们穿越吧》等节目的专用电池品牌。
    7、为增强和巩固公司在电池细分市场(锂锰电池)的竞争优势和行业地位,实现公司进入电池细分行业前三名的战略
目标,公司拟对新三板上市企业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力佳科技;证券代码:835237)进行战略
投资,并在2016年6月份与力佳科技及其原股东签署《投资框架协议》和《<投资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尽职调查协议》。
2016年7月12日,公司与力佳科技签署了《股票发行认购合同》,2016年8月16日,公司与力佳科技原股东等签署了《广州鹏
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兴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原股东关于股
票发行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2016年9月,公司履行协议,打3000万元增资款给力佳科技,目前正在办理验资手续。
    8、在无人机电池市场和智能穿戴产品市场拓展更多有发展潜力的客户,并开始向农业植保无人机客户批量供货。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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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业政策风险
    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政策的逐步退坡,虽然其在长期内有利于抑制新能源汽车行业和本公司所处的锂离子电池行业内的
投资过热、促进行业长期健康发展,但短期内可能会对新能源汽车行业和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积
极开拓多元化的细分市场领域,有利于抵消补贴下降或政策变化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在新能源汽车领域,除了新能源乘用
车、客车、专用车、货车等补贴政策较为明确的产品种类外,公司还积极开发包括低速电动车电池、充电桩电池等在内的暂
不受补贴下降影响的产品,以尽可能降低补贴下降及补贴政策可能的非预期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电池生产过程中虽不存在高危生产工序,但仍可能存在因过充、短路或存放过程中管理不当导致温度过高等原因而
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为防止可能事故,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监控流程。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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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
诺

                                                    1、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                                 报告期内,承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诺人严格遵
                    公司控股股东、实                本人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                    2015 年 4 月   守承诺,未有
                                                                                 2015 年 04
                    际控制人夏信德 股份限售承诺     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                    24 日至 2018 违反承诺的
                                                                                 月 24 日
                    承诺                            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年 7 月 24 日 情况,该承诺
                                                    回购本人持有的该等股份。                                 事项正在履
                                                    2、2015 年 7 月 8 日起,36                               行中。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

                                                    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报告期内,承
                    公司股东夏仁德、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                                   诺人严格遵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
                    李刚、金铮、谢祖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2015 年 4 月   守承诺,未有
融资时所作承诺                                                                   2015 年 04
                    玲、徐彬、广州铭 股份限售承诺   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                    24 日至 2018 违反承诺的
                                                                                 月 24 日
                    驰企业管理咨询                  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                    年 4 月 23 日 情况,该承诺
                    有限公司承诺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                                 事项正在履
                                                    的该部分股份。                                           行中。

                                                    自持有本公司股票在工商
                                                    登记变更登记之日(2011                                   报告期内,承
                    公司股东深圳市                  年 12 月 30 日)起三十六个                               诺人严格遵
                    中和春生壹号股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2015 年 4 月   守承诺,未有
                                                                                 2015 年 04
                    权投资基金合伙 股份限售承诺     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                    24 日至 2017 违反承诺的
                                                                            月 24 日
                    企业(有限合伙)                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年 4 月 23 日 情况,该承诺
                    承诺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                                   事项正在履
                                                    该部分股份;其所持有本公                                 行中。
                                                    司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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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
                                年内不转让,自本公司股票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该等
                                股份的比例不超过该等股
                                份总额的 50%。

                                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                   2016 年 3
公司股东李克文                  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月 11 日至     该承诺事项
                 股份限售承诺
承诺                            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016 年 9 月 已履行完毕。
                                在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                   10 日
                                配预案预披露后(即 2016
                                年 3 月 11 日)的 6 个月
                                内不减持。

                                在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预披露后(即 2016                  2016 年 3
中融人寿保险股                  年 3 月 11 日)的 6 个月 2016 年 03 月 11 日至          该承诺事项
                 股份减持承诺
份有限公司                      内,公司在股价(按总股本 月 11 日        2016 年 9 月 已履行完毕。
                                8400 万股计算)低于 135                  10 日
                                元时不减持。

广州铭驰企业管                  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报告期内,承
理咨询有限公司                  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诺人严格遵
间接持有公司股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                 2015 年 4 月   守承诺,未有
                                                            2015 年 04
份的广州铭驰企 股份限售承诺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24 日至 2018 违反承诺的
                                                        月 24 日
业管理咨询有限                  人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权,                 年 4 月 23 日 情况,该承诺
公司的所有股东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                                  事项正在履
承诺                            的该等股份。                                            行中。

                                如本人/本公司在上述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
                                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                                报告期内,承
公司股东夏信德、                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                                 诺人严格遵
许汉良、李克文、                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上市之日起     守承诺,未有
                                                            2015 年 04
李发军和广州铭 股份限售承诺     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                   三十六个月     违反承诺的
                                                            月 24 日
驰企业管理咨询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                后的两年内     情况,该承诺
有限公司承诺                    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                                  事项正在履
                                的发行价,其持有的发行人                                行中。
                                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
                                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
                                定期。

公司董事、监事及 股份限售承诺   在本人(或本人的配偶)担      2015 年 04 长期有效         报告期内,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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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夏                  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月 24 日                  诺人严格遵
信德、李发军、鲁                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守承诺,未有
宏力、王立新、许                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本公                             违反承诺的
汉良、蔡建宜、方                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                             情况,该承诺
向明及董事梁朝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事项正在履
晖的配偶李克文                  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                             行中。
承诺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
                                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人持有股份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 5%,本人已作出
                                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
                                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
                                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
                                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
                                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
                                行减持:①上述锁定期已届
                                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
                                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的
                                相关情形,则延长锁定期已
                                                                                   报告期内,承
                                届满。②如发生本人需向投
                                                                                   诺人严格遵
                                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
持股 5%以上股东                                                       上市之日起   守承诺,未有
                                已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 2015 年 04
夏信德、夏仁德承 股份减持承诺                                         三十六个月   违反承诺的
                                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 月 24 日
诺                                                                    后的两年内   情况,该承诺
                                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将通
                                                                                   事项正在履
                                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
                                                                                   行中。
                                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
                                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减持数量每年不超过本
                                人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
                                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
                                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
                                进行调整)。如未履行上述
                                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人应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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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
                                  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
                                  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
                                  售股票给公司或其他股东
                                  因此造成的损失。

                                  ①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权属
                                  纠纷、质押、冻结等依法不
                                  得转让或其他有争议的情
                                  况。②基于对股份公司未来
                                  发展前景的信心,在锁定期
                                  满后在不违反其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
                                  开承诺的情况才可以转让
                                  公司股票。③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
持股 5%以上股东
                                  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
李克文,广州铭驰
                                  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
企业管理咨询有
                                  转让公司股票。在公司上市                             报告期内,承
限公司、浙江如山
                                  后,首次减持公司股票或持                             诺人严格遵
成长创业投资有
                                  有公司股票比例在 5%以上                 上市之日起   守承诺,未有
限公司和天津达                                               2015 年 04
                   股份减持承诺   (含 5%)时,减持时将提                 三十六个月   违反承诺的
晨创世股权投资                                               月 24 日
                                  前三个交易日通知股份公                  后的两年内   情况,该承诺
基金合伙企业(有
                                  司并公告。④若在锁定期满                             事项正在履
限合伙)以及天津
                                  后两年内减持所持股份,转                             行中。
达晨盛世股权投
                                  让价格参考当时市场价,并
资基金合伙企业
                                  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
(有限合伙)承诺
                                  方式审慎减持所持有的股
                                  份公司全部股票。⑤若违反
                                  上述减持承诺的,该次减持
                                  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
                                  有。⑥若未履行上述承诺
                                  (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
                                  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
                                  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
                                  导致的除外),造成投资者
                                  和股份公司损失的,将依法
                                  赔偿损失。

                                  1、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                              报告期内,承
广州鹏辉能源科                    件: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                             诺人严格遵
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稳定股价承 件: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 2015 年 04 上市后三年            守承诺,未有
及控股股东夏信 诺                 日起三年内,出现连续 20 月 24 日        内           违反承诺的
德承诺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情况,该承诺
                                  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                               事项正在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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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行中。
(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
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
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
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
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
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
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
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
调整)将触发实施相应的稳
定股价措施。2、发行人及
其控股股东夏信德就发行
人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其股
价事宜承诺:公司控股股东
将在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启
动条件成就后 3 个交易日
内提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
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
量、价格区间、时间等),
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
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 个交
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发行人
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
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
增持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将按照方案开
始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的
计划。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发
行人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
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
(不包括其实施稳定股价
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
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发行
人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
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
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
形),控股股东将继续按照
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
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
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
不低于其自发行人上市后
累计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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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分红金额的 20%,和(2)
                                 单一年度其用以稳定股价
                                 的增持资金不超过自发行
                                 人上市后本公司累计从发
                                 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
                                 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
                                 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
                                 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
                                 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
                                 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
                                 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
                                 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
                                 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
                                 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
                                 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
                                 红金额。如控股股东未履行
                                 上述增持股份的承诺,则发
                                 行人可将控股股东增持义
                                 务触发当年及其后两个年
                                 度公司应付控股股东现金
                                 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控股股
                                 东履行承诺为止。自增持触
                                 发条件开始至控股股东履
                                 行承诺期间,控股股东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不予转让。

                                 在不影响发行人上市条件
                                 的前提下在发行人上市后
                                 三年内实施以下具体股价
                                 稳定措施:(1)当发行人出
                                 现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
                                 的情形时,将通过二级市场
                                                                                 报告期内,承
                                 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发行
公司董事、高级管                                                                 诺人严格遵
                                 人股份以稳定发行人股价。
理人员夏信德、鲁                                                                 守承诺,未有
                   IPO 稳定股价承 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 2015 年 04 上市后三年
宏力、许汉良、梁                                                                 违反承诺的
                   诺            露本人买入公司股份的计 月 24 日     内
朝晖、李发军、王                                                                 情况,该承诺
                                 划。在发行人披露本人买入
立新承诺                                                                         事项正在履
                                 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3 个交
                                                                                 行中。
                                 易日后,本人将按照方案开
                                 始实施买入发行人股份的
                                 计划;(2)通过二级市场以
                                 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发行人
                                 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发
                                 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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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的每股净资产。但如果发行
人披露本人买入计划后 3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
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
施的条件的,可不再实施上
述买入发行人股份计划;
(3)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发
行人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
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
(不包括其实施稳定股价
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
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发行
人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
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
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
形),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
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
循以下原则:①单次用于购
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
本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
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
后薪酬累计额的 20%,和
②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
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本
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
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
薪酬累计额的 50%。超过
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
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
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
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
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
执行稳定股价预案;(4)如
相关当事人未履行上述增
持股份的承诺,则发行人可
将相关当事人增持义务触
发当年及其后两个年度公
司应付本人薪酬予以扣留
直至相关当事人履行承诺
为止。自增持触发条件开始
至相关当事人履行承诺期


     16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间,相关当事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予转
                                  让。

                                  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
                                                                                       报告期内,承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诺人严格遵
                                  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
                                                                                       守承诺,未有
广州鹏辉能源科                    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 2015 年 04
                   股份回购承诺                                             长期有效   违反承诺的
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 月 24 日
                                                                                       情况,该承诺
                                  司将以二级市场和发行价
                                                                                       事项正在履
                                  孰高的价格依法回购首次
                                                                                       行中。
                                  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报告期内,承
广州鹏辉能源科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                             诺人严格遵
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守承诺,未有
及其控股股东、实 赔偿或补偿责                                  2015 年 04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长期有效   违反承诺的
际控制人以及全 任承诺                                          月 24 日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                             情况,该承诺
体董事、监事、高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事项正在履
级管理人员承诺:
                                                                                       行中。

                                  本次发行完成后可能会摊
                                  薄股东的即期回报,为保证
                                  公司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
                                  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本
                                  公司承诺:1、强化募集资
                                  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                             报告期内,承
                                  和有效使用,提高未来股东                             诺人严格遵
                                  回报;2、继续加大研发投                              守承诺,未有
广州鹏辉能源科 填补被摊薄即                               2015 年 04
                                  入,巩固和提升竞争优势;           长期有效          违反承诺的
技股份有限公司 期回报的承诺                               月 24 日
                                  3、根据公司未来三年的发                              情况,该承诺
                                  展规划和目标,不断改善公                             事项正在履
                                  司业绩;4、严格按照公司                              行中。
                                  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
                                  进行利润分配,并根据时代
                                  变化和政策变化及时变更
                                  利润分配政策,进一步强化
                                  投资者回报机制。

                                  2014 年 3 月 1 日,公司第
                                                                                       报告期内,承
                                  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诺人严格遵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
                                                                                       守承诺,未有
广州鹏辉能源科                    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2015 年 04
                   分红承诺                                                 长期有效   违反承诺的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草案)>的议        月 24 日
                                                                                       情况,该承诺
                                  案》,2014 年 3 月 18 日,
                                                                                       事项正在履
                                  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
                                                                                       行中。
                                  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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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该《公司章程(草案)》,
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
配政策为:公司实行连续、
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
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
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
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
应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
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
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
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科学地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前提下,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应当遵循以下规
定:1、公司视具体情况采
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
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
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
利。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
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
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符
合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应
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
式进行利润分配。如无重大
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等特殊事项发生,公司每年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
不低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
的利润数额的 10%,最近
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
润原则上不少于该三年实
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在公司具有成长性、
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
合理因素的条件下,公司可
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
利润分配。2、公司原则上
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
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
利及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
中期利润分配。3、公司以
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的具体
条件为:1)公司当年盈利、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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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
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
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事
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
大现金支出等特殊事项指
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
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
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
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且超过 3,000 万元;(2)公
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
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
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3)公司拟回购股份
的。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
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
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
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
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
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
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属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
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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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5、公司每年利润分配
方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
程、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等
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应
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
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
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
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
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
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
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
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
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
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
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
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
诉求。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
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情
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董
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
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
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6、如公司符合现金分
红条件但不提出现金分红
方案,或公司拟分配的现金
利润总额低于当年实现可
供分配的利润数额的 10%,
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
计分配的利润少于该三年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董事会应就具体
原因、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
切用途以及收益情况进行
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对
此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
当审核并对此发表意见,并
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
露。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
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向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7、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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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
占用的资金。8、公司根据
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
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
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
红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
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
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
策)应由董事会详细论证调
整理由并形成书面论证报
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
发表明确意见。公司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
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
金分红政策)有关事项时,
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
票方式进行表决。9、公司
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
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
执行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
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
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
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
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
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
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
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
分保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
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
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
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
细说明。10、公司重视利润
分配的透明度,按照法律法
规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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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
                            要求充分披露公司利润分
                            配信息,以便于投资者进行
                            决策。发行人还制定了《广
                            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该规划进一步
                            细化了《公司章程(草案)》
                            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
                            款,增加股利分配政策透明
                            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
                            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公
                            司章程(草案)》、《广州鹏
                            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相关规定执行股利
                            分配政策。

                            一、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
                            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
                            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
                            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
                            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
                            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
                            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
                            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
                            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在
                                                                            报告期内,承
                            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
                                                                            诺人严格遵
                            内予以纠正;3、如该违反
                                                                            守承诺,未有
广州鹏辉能源科              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2015 年 04
                 其他承诺                                        长期有效   违反承诺的
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将及时、有效地采取 月 24 日
                                                                            情况,该承诺
                            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
                                                                            事项正在履
                            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
                                                                            行中。
                            法履行的,本公司将向投资
                            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
                            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
                            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
                            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4、本公司承诺未能履
                            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
                            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
                            由本公司依法赔偿投资者
                            的损失;本公司因违反承诺


                                 22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
                           法规处理;5、其他根据届
                           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
                           施。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公
                           司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
                           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
                           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
                           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
                           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
                           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
                           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
                           行的具体原因;2、向投资
                           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
                           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
                           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
                           权益。

                           1、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
                           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
                           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
                           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
                           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
                           措施:1)通过发行人及时、
                           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
                           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
                           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在
                           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                          报告期内,承
                           内予以纠正;(3)如该违反                       诺人严格遵
公司控股股东、实
                           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                        守承诺,未有
际控制人、董事、                                    2015 年 04
                其他承诺   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            长期有效    违反承诺的
监事及高级管理                                      月 24 日
                           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                        情况,该承诺
人员承诺
                           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                          事项正在履
                           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                        行中。
                           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
                           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
                           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
                           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
                           审议;(4)本人承诺未能履
                           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
                           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
                           由本人依法赔偿投资者的
                           损失;本人因违反承诺所得
                           收益,将上缴发行人所有;


                                23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5)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
                        以采取的约束措施。2、如
                        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
                        化、自然灾害等本人自身无
                        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
                        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
                        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
                        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
                        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
                        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
                        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
                        体原因;(2)向发行人及投
                        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
                        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
                        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
                        及投资者的权益。发行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
                        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各
                        项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的
                        约束措施。

                        为避免同业竞争,维护本公
                        司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
                        期稳定发展,控股股东夏信
                        德出具了《 关于与广州鹏
                        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
                        诺函》,主要内容如下:第
                        一条 在本人作为鹏辉能源
                        的股东期间,本人不在任何                            报告期内,承
                        地域以任何形式,从事法                              诺人严格遵
                        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守承诺,未有
         避免和消除同                               2015 年 04
夏信德                  理委员会规章所规定的可                   长期有效   违反承诺的
         业竞争的承诺                               月 24 日
                        能与鹏辉能源构成同业竞                              情况,该承诺
                        争的活动。本人今后如果不                            事项正在履
                        再是鹏辉能源的股东,自该                            行中。
                        股权关系解除之日起五年
                        内,仍必须信守前款的承
                        诺。第二条 本人从第三方
                        获得的商业机会如果属于
                        鹏辉能源主营业务范围之
                        内的,则本人将及时告知鹏
                        辉能源,并尽可能地协助鹏
                        辉能源取得该商业机会。第


                             24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三条 本人不以任何方式从
                                                    事任何可能影响鹏辉能源
                                                    经营和发展的业务或活动,
                                                    包括:(一)利用现有的社会
                                                    资源和客户资源阻碍或者
                                                    限制鹏辉能源的独立发展;
                                                    (二)捏造、散布不利于鹏辉
                                                    能源的消息,损害鹏辉能源
                                                    的商誉;(三)利用对鹏辉能
                                                    源的控股或控制地位施加
                                                    不良影响,造成鹏辉能源高
                                                    级管理人员、研发人员、技
                                                    术人员等核心人员的异常
                                                    变动;(四)从鹏辉能源招聘
                                                    专业技术人员、销售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第四条 本
                                                    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父
                                                    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
                                                    妹及其配偶,本人配偶的父
                                                    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
                                                    父母,以及本人投资的企
                                                    业,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
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7,819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664.8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544.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项目达            截止报          项目可
                    是否已                                 截至期 截至期末
                              募集资金 调整后                                         到预定 本报告 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本报告期投 末累计 投资进度
                              承诺投资 投资总                                         可使用 期实现 累计实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入金额    投入金            (3)=
                               总额    额(1)                                          状态日 的效益 现的效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额(2)        (2)/(1)
                                                                                        期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绿色高性能锂离子
                    否          29,729 29,729    20,504.79 27,544.1          93.00%            188.53   200.04 是       否
二次电池扩建项目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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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9,729 29,729   20,504.79 27,544.1     --       --   188.53   200.04   --       --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      29,729 29,729   20,504.79 27,544.1     --       --   188.53   200.0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无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无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截至 2015 年 5 月 27 日止),本公司前期对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 3,263.87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万元,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绿色高性能锂离子二次电
况
                     池扩建项目”的自筹资金 3,263.87 万元。

                     适用

                           201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截至 2016 年 4 月 7 日,公司已将这 5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户。2016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
况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实际使用 550.00 万元未归还,并于 2016 年 10 月 8 日前全部归还完
                     毕。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不适用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5,782,163.33 元,其中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金用途及去向         5,500,000.00 元,专项帐户存款 282,163.33 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
其他情况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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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4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等议案,2016年5月5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
告。
     2016年5月26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
通知书》(161236 号) ,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016年6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反 馈 意 见 通 知 书 》 ( 161236 号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刊 登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016年7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016年7月21日,国金证券和公司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公告了《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创业板)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016年8月26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进行了审核,审核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6年5月5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股本8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800,000元,同时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
股,共计转增168,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52,000,000股。
     2016年6月7日,公司发布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6-04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6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17日,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6年6月17日实施完毕。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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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9 月 30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4,674,520.32                    168,477,883.8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3,656,019.50                       16,259,585.62

    应收账款                                                583,502,562.98                    407,469,778.84

    预付款项                                                 11,920,384.56                        4,180,512.8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9,865,815.83                     7,562,292.0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367,557,561.38                    240,787,584.2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6,918,828.09                 129,103,447.95

流动资产合计                                               1,088,095,692.66                   973,841,085.3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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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500,000.00                      4,5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1,652,044.54                      1,650,647.31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40,957,200.08                    305,104,373.80

    在建工程                                   57,011,907.94                     24,885,097.37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7,507,098.94                     38,013,001.36

    开发支出

    商誉                                        3,808,694.27                      3,808,694.27

    长期待摊费用                                9,219,160.04                      4,438,248.28

    递延所得税资产                              8,139,515.91                      7,515,981.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2,106,009.88                     12,855,103.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629,901,631.60                    402,771,146.39

资产总计                                    1,717,997,324.26                  1,376,612,231.7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5,000,000.00                      5,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90,406,134.37                    154,823,061.32

    应付账款                                  380,636,756.97                    314,973,934.17

    预收款项                                    4,665,303.22                      3,766,619.7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2,042,126.59                     14,571,441.50

    应交税费                                   13,262,541.44                      7,666,036.09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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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720,970.87                      4,468,013.15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93,998.49

    其他流动负债                          931,784.15                       825,089.98

流动负债合计                          728,665,617.61                    506,288,194.4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9,151,549.01                     20,300,651.87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26,744,261.69                     17,679,383.86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85,895,810.70                     37,980,035.73

负债合计                              814,561,428.31                    544,268,230.1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52,000,000.00                     84,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54,164,401.38                    422,164,401.3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709,642.60                       -776,002.51

    专项储备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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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余公积                                                      22,376,448.46                     22,376,448.4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70,028,454.08                  300,106,611.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99,278,946.52                  827,871,458.98

    少数股东权益                                                   4,156,949.43                      4,472,542.56

所有者权益合计                                                   903,435,895.95                  832,344,001.5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717,997,324.26               1,376,612,231.73


法定代表人: 夏信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鲁宏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 王成华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1,867,928.76                  124,056,099.2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9,187,364.07                     7,739,336.50

    应收账款                                                     349,648,403.57                  286,046,343.60

    预付款项                                                        8,143,671.40                      869,585.67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72,151,408.19                  228,704,586.78

    存货                                                         140,835,171.75                  116,860,275.1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618,456.10                     98,393,993.18

流动资产合计                                                     932,452,403.84                  862,670,220.1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500,000.00                     4,5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59,128,863.93                     79,128,863.93

    投资性房地产


                                                      31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固定资产                                     88,411,830.25                     81,647,179.08

    在建工程                                                                        1,103,340.69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23,596.88                       207,528.8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4,167,339.29                      3,008,316.45

    递延所得税资产                                3,295,455.86                      2,723,557.4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485,367.75                      9,594,143.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81,312,453.96                    181,912,929.41

资产总计                                       1,213,764,857.80                 1,044,583,149.5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5,000,000.00                      5,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35,363,669.95                     95,302,378.83

    应付账款                                    186,834,099.31                    192,668,731.03

    预收款项                                      2,986,775.02                     17,363,074.62

    应付职工薪酬                                  7,693,741.74                      6,749,640.24

    应交税费                                       5,409,811.23                     1,437,067.52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113,399.59                     2,931,307.8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825,089.98

流动负债合计                                    444,401,496.84                    322,277,290.1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32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0,965,284.61                      4,02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965,284.61                      4,020,000.00

负债合计                                       455,366,781.45                    326,297,290.1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52,000,000.00                     84,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54,164,401.38                    422,164,401.3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701,326.48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2,376,448.46                     22,376,448.46

    未分配利润                                 229,857,226.51                    190,446,336.07

所有者权益合计                                 758,398,076.35                    718,285,859.4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13,764,857.80                1,044,583,149.53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373,983,253.09                        215,644,107.74

    其中:营业收入                         373,983,253.09                        215,644,107.74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328,166,529.13                        189,376,987.50



                                    33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其中:营业成本                        283,150,335.88                        162,056,465.43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2,058,803.31                          1,308,818.38

           销售费用                         7,976,478.62                          9,119,120.81

           管理费用                        27,291,924.26                         19,201,466.53

           财务费用                           811,042.41                         -6,329,264.54

           资产减值损失                     6,877,944.65                          4,020,380.8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74                           453,406.8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5,816,732.70                         26,720,527.10

    加:营业外收入                          4,658,425.54                           425,838.1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428.36

    减:营业外支出                             77,378.84                           749,881.4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6,866.9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50,397,779.40                         26,396,483.72
列)

    减:所得税费用                          7,543,963.30                          4,748,301.2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2,853,816.10                         21,648,182.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3,046,596.29                         21,695,525.76

    少数股东损益                             -192,780.19                            -47,343.3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4,894.56                           -569,428.05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
                                              -24,894.56                           -569,428.05
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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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
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24,894.56                           -569,428.05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
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78,300.94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24,894.56                              8,872.89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42,828,921.54                         21,078,754.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43,021,701.73                         21,126,097.71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92,780.19                            -47,343.3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7                                  0.08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7                                  0.08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 夏信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鲁宏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 王成华


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240,322,911.06                        136,292,638.21

    减:营业成本                                           193,266,794.62                        101,064,858.01

         营业税金及附加                                       779,090.68                            638,498.76

         销售费用                                            4,482,094.74                          4,194,503.96


                                                    35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管理费用                          12,240,092.86                         10,272,948.40

         财务费用                             494,264.31                         -5,017,240.59

         资产减值损失                       4,335,632.11                          1,987,676.8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57,753.4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4,724,941.74                         23,409,146.26

    加:营业外收入                          3,968,905.70                           242,319.3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76,866.94                           660,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6,866.9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28,616,980.50                         22,991,465.56
列)

    减:所得税费用                          3,911,336.59                          3,917,171.9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4,705,643.91                         19,074,293.66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78,300.94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
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578,300.94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
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78,300.94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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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综合收益总额                                   24,705,643.91                         18,495,992.72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853,246,246.29                        559,901,033.80

    其中:营业收入                                853,246,246.29                        559,901,033.8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762,146,058.38                        502,719,776.61

    其中:营业成本                                649,677,879.29                        423,428,752.3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4,706,130.58                          3,593,455.61

           销售费用                                22,183,691.14                         21,327,672.94

           管理费用                                73,505,887.10                         53,645,636.88

           财务费用                                  -118,262.55                         -7,956,160.60

           资产减值损失                            12,190,732.82                          8,680,419.4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60,235.59                            520,765.9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1,397.23                             16,650.91
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91,960,423.50                         57,702,023.17




                                           37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加:营业外收入                          9,546,678.83                          3,359,356.7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1,897.05                           380,099.42

    减:营业外支出                            917,406.89                           858,503.6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839,252.74                           101,069.5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00,589,695.44                         60,202,876.27
列)

    减:所得税费用                         14,183,446.15                          8,263,886.1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6,406,249.29                         51,938,990.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6,721,842.43                         52,446,636.80

    少数股东损益                             -315,593.14                           -507,646.6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485,645.11                           -405,204.93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1,485,645.11                           -405,204.93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
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1,485,645.11                           -405,204.93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
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701,326.48                           -432,710.11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84,318.63                            27,505.18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87,891,894.40                         51,533,785.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88,207,487.54                         52,041,431.87
总额



                                     38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15,593.14                           -507,646.69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4                                  0.2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4                                  0.23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511,454,032.08                        351,120,023.69

    减:营业成本                                           399,498,638.08                        264,053,423.55

         营业税金及附加                                      2,056,174.72                          1,561,397.35

         销售费用                                           13,107,610.05                         12,974,637.00

         管理费用                                           33,563,404.01                         29,113,787.97

         财务费用                                             -536,217.90                         -6,398,812.83

         资产减值损失                                        6,795,677.34                          4,965,140.9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80,482.20                            308,498.6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7,649,227.98                         45,158,948.29

    加:营业外收入                                           7,984,429.38                          2,500,050.3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587.63                           380,099.42

    减:营业外支出                                            551,920.61                            666,748.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501,920.0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65,081,736.75                         46,992,250.60
列)

    减:所得税费用                                           8,870,846.31                          6,667,560.5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6,210,890.44                         40,324,690.0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701,326.48                            -432,710.11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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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
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701,326.48                            -432,710.11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
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701,326.48                            -432,710.11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56,912,216.92                         39,891,979.93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85,381,088.77                        462,661,314.49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20,442,481.10                         10,366,261.16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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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904,303.78                         16,359,716.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8,727,873.65                        489,387,292.0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53,920,260.46                        296,887,314.3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57,090,482.91                        129,993,118.62

  支付的各项税费                         44,827,166.57                         27,896,227.7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5,275,962.62                         32,364,763.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1,113,872.56                        487,141,424.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385,998.91                         2,245,867.5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28,000,000.00                           2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58,838.36                            504,115.0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99,712.00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8,958,550.36                            704,115.0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32,529,750.34                         57,784,128.30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5,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5,134,439.05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00,000.00                        144,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7,529,750.34                        206,918,567.3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8,571,199.98                      -206,214,452.2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78,19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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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4,621,660.00                         22,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175,438.76                         17,066,995.2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4,797,098.76                        317,256,995.2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889,169.07                          7,141,996.1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9,609,582.05                           273,928.26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924,974.90                         21,312,946.7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423,726.02                         28,728,871.0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7,373,372.74                        288,528,124.1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30,926.53                          2,810,199.22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3,552,899.62                         87,369,738.6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8,302,445.04                         53,360,470.8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4,749,545.42                        140,730,209.47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57,584,659.33                        288,722,723.08

  收到的税费返还                                  17,869,867.65                          9,505,560.3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2,797,489.67                         23,403,858.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68,252,016.65                        321,632,142.2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39,118,511.94                        207,627,141.2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0,268,379.12                         44,426,930.34

  支付的各项税费                                  19,886,354.40                          8,172,162.9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9,969,047.59                        103,476,182.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9,242,293.05                        363,702,417.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990,276.40                         -42,070,274.7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98,000,000.00                           2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80,482.20                            308,498.63


                                          42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3,712.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8,714,194.20                           508,498.6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5,813,928.75                         20,509,148.48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85,000,000.00                          8,451,060.89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00,000.00                        114,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0,813,928.75                        142,960,209.3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099,734.55                      -142,451,710.7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78,19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5,000,000.00                          5,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719,231.59                         12,136,631.8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1,719,231.59                        295,326,631.8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000,000.00                          7,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8,322,897.02                           270,185.07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939,640.30                         11,743,411.6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262,537.32                         19,013,596.6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456,694.27                        276,313,035.1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575,262.55                          2,551,304.42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4,208,579.23                        94,342,354.0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7,136,867.69                         32,330,245.9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928,288.46                        126,672,599.98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