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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辉能源: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7-04-26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041




                    2017 年 0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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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夏信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鲁宏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王成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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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92,278,318.59          237,115,950.62                        23.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0,357,035.22            21,138,333.02                       43.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7,636,786.30            20,902,036.63                       32.22%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585,134.12           -23,156,900.95                       124.1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                      0.08                     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                      0.08                     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4%                    2.52%                        0.62%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2,877,191,868.33        1,901,616,445.55                       51.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847,797,123.30         950,658,931.90                        94.3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1,001.3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853,295.31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00,392.06

减:所得税影响额                                                        501,542.1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94.90

合计                                                                  2,720,248.9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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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风险提示

    1、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绿色高性能电池行业,主要为下游电动交通工具、储能设备、消费电子产品、电动工具等提供配套电池产品,
公司的经营情况容易受到下游行业需求的影响。如果宏观经济发展较好,经济增长较快,则下游行业需求增加,从而带动公
司产品销售增加;反之,则有可能抑制公司销售增加。因此,公司的经营业绩有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目前国内外
经济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若未来经济景气度持续低迷甚至下滑,将影响整体电池行业及动力锂电行业的发展,进而对本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同时,锂离子电池作为目前最具前景的绿色二次电池,其产业发展已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家发展绿色经济、绿色产
业的整体战略,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但是,在宏观经济波动、财政收入增速下降等因素的影响下,未来的政策发
展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未来国家减少对公司所属行业下游新能源汽车、风电等行业的补贴力度,可能对包括公司在内
的业内企业的经营和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专业从事以锂离子电池为主的绿色高性能电池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随着国家对绿色经济、绿色产业发展的日
益重视,公司主营的绿色高性能电池产品得到大力推广,尤其是锂离子电池作为当代最具前景的绿色二次电池,是国内外研
发应用的热点,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和市场发展前景的持续向好,吸引了大量企业的进入,行业竞争也随之加剧,具体表现
为技术、质量、价格和服务等多方面的竞争。虽然公司专业从事绿色高性能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10多年的生产经
验,但公司仍然面临因行业竞争加剧而导致的产品价格下降、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拓展困难等经营风险。
面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掌握行业政策动向,不断加强市场调研,根据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市场策略,充分发挥公司的技
术优势和产品优势,加快新产品和新方向的研究开发和市场推广。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7,001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夏信德           境内自然人               31.33%        88,096,962        88,096,962 质押                 7,164,000

夏仁德           境内自然人                6.57%        18,459,861        18,459,861 质押                 8,025,000

鹏华资产-浦发
银行-华润深国
投信托-浦盈 2 其他                        5.18%        14,575,936                  0
号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

李克文           境内自然人                4.57%        12,846,415                  0 质押               12,500,000

中融人寿保险股
                 境内非国有法人            4.48%        12,600,156                  0
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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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铭驰企业管
                  境内非国有法人             3.61%       10,153,221      10,153,221 质押                  2,158,900
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
国信证券-共盈
                  其他                       2.68%        7,541,092       7,541,092
大岩量化定增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深圳市中和春生
壹号股权投资基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0%        4,500,000               0
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金铮              境外自然人                 1.60%        4,499,931       4,499,931

浙江如山成长创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6%        4,100,000               0
业投资有限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李克文                                                                   12,846,415 人民币普通股         12,846,415

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2,600,156 人民币普通股         12,600,156

深圳市中和春生壹号股权投资基
                                                                          4,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500,000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如山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100,000

薛其祥                                                                    1,729,300 人民币普通股          1,729,300

高示范                                                                    1,120,029 人民币普通股          1,120,029

胡亚琴                                                                    1,100,200 人民币普通股          1,100,200

谢黎东                                                                    1,016,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16,000

李海彬                                                                    1,000,332 人民币普通股          1,000,332

黄赛先                                                                      925,103 人民币普通股           925,10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说明

                                   公司股东浙江如山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帐户持有公司股票 2,100,000
                                   股外,还通过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2,000,000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4,100,000 股。公司股东薛其祥除通过普通证券帐户持有公
(如有)
                                   司股票 0 股外,还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1,729,300 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1,729,3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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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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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比年初余额增加83,937.25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7年3月增发股票募集资金到位。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80.2%,主要原因是:票据结算量加大所致。
    3、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长494.07%,主要原因是:原材料涨价,为锁定价格预付货款增加。
    4、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1836.98%,主要是因为对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投资3000万在1月
初股份登记完成确认股权。
    5、应付票据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长31.75%,主要原因是:采购增加,票据结算量加大。
    6、预收款项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长40.49%,主要原因是:公司预收客户的货款增加。
    7、股本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长29,151,873元,主要原因是: 2017年3月增发股票完成。
    8、资本公积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329.43%,主要原因:2017年3月增发股票股本溢价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财务费用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增长228.99%,主要原因是:第一,由于美元兑人民币汇率降低导致 汇兑损失增加;第
二,公司借款利息增加。
    2、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增长391.97%,主要原因是:2017年1季度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及公司研发项
目拨款结转增加。
    3、所得税费用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增长52.79%,主要原因:公司本期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增长,所得税费用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增加2,874.21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第一,收回货款增加
同比增加22.12% 第二,一季度收到的出口退税款较上年同期增加318.93万元,增长46%。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减少4284.66万元,主要原因是: 第一,2016年一季度收回银行保
本理财产品1.28亿,而2016年底没有购买理财产品,2017年1季度无收回理财产品。第二,支付设备款和工程款同比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增加85274.75万元,主要原因是: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到位。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9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35.7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43.61%,业绩增长主要来自于消费数码电池销售的增长。
    2016年12月份国家出台了新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新的补贴政策与能量密度要求挂钩,同时增加31467.3强检报告部分,
所以第一季度,动力电池厂家主要以补充测试报告与提升能量密度为主要工作内容。预计4月份之后动力电池销售会实现快
速增长。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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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前5大供应商变化情况不大,对公司影响不大。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前5大客户变化情况不大,对公司影响不大。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9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35.7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
长43.61%,取得了较好的业绩,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规划中预定的目标。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参见第二节、二、重大风险提示。


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
                                                                                                        报告期内,承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诺人严格遵
                     公司控股股                 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
                                                                                         2015 年 4 月   守承诺,未有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东、实际控 股份限售承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 2015 年 04 月
                                                                                         24 日至 2018 违反承诺的
资时所作承诺         制人夏信德 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 24 日
                                                                                         年 4 月 23 日 情况,该承诺
                     承诺                       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
                                                                                                        事项正在履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
                                                                                                        行中。
                                                有的该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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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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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人严格遵
    公司控股股
                              2015 年 7 月 8 日起,36 个月                   2015 年 7 月 8 守承诺,未有
    东、实际控 股份减持承                                    2015 年 07 月
                              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                         日至 2018 年 7 违反承诺的
    制人夏信德 诺                                            08 日
                              份。                                           月7日          情况,该承诺
    承诺
                                                                                            事项正在履
                                                                                            行中。

    公司股东夏
                              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内,承
    仁德、李刚、
                              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诺人严格遵
    金铮、谢祖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2015 年 4 月   守承诺,未有
    玲、徐彬、 股份限售承                                    2015 年 04 月
                              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                       24 日至 2018 违反承诺的
    广州铭驰企 诺                                            24 日
                              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                       年 4 月 23 日 情况,该承诺
    业管理咨询
                              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                                      事项正在履
    有限公司承
                              股份。                                                        行中。
    诺

                              自持有本公司股票在工商登
                              记变更登记之日(2011 年 12
                              月 30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公司股东深                                                                              报告期内,承
                              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
    圳市中和春                                                                              诺人严格遵
                              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生壹号股权                                                               2015 年 4 月   守承诺,未有
                 股份限售承   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         2015 年 04 月
    投资基金合                                                               24 日至 2017 违反承诺的
                 诺           份;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24 日
    伙企业(有                                                               年 4 月 23 日 情况,该承诺
                              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限合伙)承                                                                              事项正在履
                              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
    诺                                                                                      行中。
                              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
                              让的该等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该等股份总额的 50%。

    广州铭驰企
    业管理咨询                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                                      报告期内,承
    有限公司间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诺人严格遵
    接持有公司                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                       2015 年 4 月   守承诺,未有
                 股份限售承                                  2015 年 04 月
    股份的广州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                       24 日至 2018 违反承诺的
                 诺                                          24 日
    铭驰企业管                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也不由                       年 4 月 23 日 情况,该承诺
    理咨询有限                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该等股                                      事项正在履
    公司的所有                份。                                                          行中。
    股东承诺

    公司股东夏                如本人/本公司在上述锁定期                                     报告期内,承
    信德、许汉                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                                      诺人严格遵
                股份限售承                                   2015 年 04 月 锁定期满后
    良、李克文、              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                                      守承诺,未有
                诺                                           24 日           两年内
    李发军和广                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                                      违反承诺的
    州铭驰企业                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                                     情况,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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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管理咨询有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事项正在履
     限公司承诺               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                                行中。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其
                              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
                              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

                              在本人(或本人的配偶)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公司董事、               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监事及高级               不超过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管理人员夏               份总数的 25%;在本公司首                                报告期内,承
     信德、李发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诺人严格遵
     军、鲁宏力、             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                                守承诺,未有
                 股份限售承                                2015 年 04 月
     王立新、许               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                     长期有效   违反承诺的
                 诺                                        24 日
     汉良、蔡建               得转让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情况,该承诺
     宜、方向明               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事项正在履
     及董事梁朝               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                                行中。
     晖的配偶李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
     克文承诺                 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得转让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

                              本人持有股份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 5%,本人已作出关于
                              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
                              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
                              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
                              的公司股份。上述锁定期届
                              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
                              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
                                                                                      报告期内,承
                              ①上述锁定期已届满且没有
                                                                                      诺人严格遵
     持股 5%以                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
                                                                                      守承诺,未有
     上股东夏信 股份减持承    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 2015 年 04 月 锁定期满后
                                                                                      违反承诺的
     德、夏仁德 诺            则延长锁定期已届满。②如 24 日               两年内
                                                                                      情况,该承诺
     承诺                     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
                                                                                      事项正在履
                              偿的情形,本人已经依法承
                                                                                      行中。
                              担赔偿责任。本人在锁定期
                              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
                              股票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
                              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并
                              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
                              日予以公告;减持数量每年
                              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票数
                              量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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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
                             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
                             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
                             行调整)。如未履行上述承诺
                             出售股票,则本人应将违反
                             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
                             (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
                             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
                             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
                             的损失。

                             ①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
                             司股份目前不存在权属纠
                             纷、质押、冻结等依法不得
                             转让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②基于对股份公司未来发展
                             前景的信心,在锁定期满后
                             在不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
     持股 5%以
                             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
     上股东李克
                             情况才可以转让公司股票。
     文,广州铭
                             ③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
     驰企业管理
                             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
     咨询有限公
                             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
     司、浙江如
                             他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票。                                报告期内,承
     山成长创业
                             在公司上市后,首次减持公                                诺人严格遵
     投资有限公
                             司股票或持有公司股票比例                                守承诺,未有
     司和天津达 股份减持承                                2015 年 04 月 锁定期满后
                             在 5%以上(含 5%)时,减                                违反承诺的
     晨创世股权 诺                                        24 日        两年内
                             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                                情况,该承诺
     投资基金合
                             股份公司并公告。④若在锁                                事项正在履
     伙企业(有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股                                行中。
     限合伙)以
                             份,转让价格参考当时市场
     及天津达晨
                             价,并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
     盛世股权投
                             交易方式审慎减持所持有的
     资基金合伙
                             股份公司全部股票。⑤若违
     企业(有限
                             反上述减持承诺的,该次减
     合伙)承诺
                             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
                             有。⑥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因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
                             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
                             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
                             除外),造成投资者和股份公
                             司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损失。

     广州鹏辉能 IPO 稳定股   1、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      2015 年 04 月 上市后三年   报告期内,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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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源科技股份 价承诺      件: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 24 日         内   诺人严格遵
     有限公司及             件: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                   守承诺,未有
     控股股东夏             起三年内,出现连续 20 个交                  违反承诺的
     信德承诺               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情况,该承诺
                            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                    事项正在履
                            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                    行中。
                            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
                            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
                            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
                            同)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
                            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
                            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
                            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
                            应调整)将触发实施相应的
                            稳定股价措施。2、发行人及
                            其控股股东夏信德就发行人
                            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其股价事
                            宜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将在
                            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
                            成就后 3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
                            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
                            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
                            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
                            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
                            后的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发行
                            人,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
                            披露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发
                            行人披露增持发行人股份计
                            划的 3 个交易日后,将按照
                            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发行人股
                            份的计划。若某一会计年度
                            内发行人股价多次触发上述
                            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
                            (不包括其实施稳定股价措
                            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
                            定股价措施并由发行人公告
                            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
                            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
                            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的情形),控股股东
                            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
                            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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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金额不低于其自发行人上
                               市后累计从发行人所获得现
                               金分红金额的 20%,和(2)
                               单一年度其用以稳定股价的
                               增持资金不超过自发行人上
                               市后本公司累计从发行人所
                               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
                               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
                               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
                               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
                               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
                               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
                               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
                               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
                               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
                               现金分红金额。如控股股东
                               未履行上述增持股份的承
                               诺,则发行人可将控股股东
                               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其后两
                               个年度公司应付控股股东现
                               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控股股
                               东履行承诺为止。自增持触
                               发条件开始至控股股东履行
                               承诺期间,控股股东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予
                               转让。

                               "在不影响发行人上市条件
                               的前提下在发行人上市后三
                               年内实施以下具体股价稳定
                               措施:(1)当发行人出现需
                               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
     公司董事、                时,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                               报告期内,承
     高级管理人                交易方式买入发行人股份以                               诺人严格遵
     员夏信德、                稳定发行人股价。发行人应                               守承诺,未有
                  IPO 稳定股                               2015 年 04 月 上市后三年
     鲁宏力、许                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人买入                               违反承诺的
                  价承诺                                   24 日        内
     汉良、梁朝                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                               情况,该承诺
     晖、李发军、              披露本人买入发行人股份计                               事项正在履
     王立新承诺                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本人将                              行中。
                               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发行
                               人股份的计划;(2)通过二
                               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
                               发行人股份的,买入价格不
                               高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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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如果
                     发行人披露本人买入计划后
                     3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
                     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
                     的条件的,可不再实施上述
                     买入发行人股份计划;(3)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
                     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
                     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其
                     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
                     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
                     并由发行人公告日后开始计
                     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
                     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
                     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
                     情形),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
                     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
                     循以下原则:①单次用于购
                     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
                     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
                     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
                     计额的 20%,和②单一年度
                     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
                     应不超过本人在担任董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
                     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
                     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50%。超
                     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
                     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
                     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
                     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
                     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
                     行稳定股价预案;(4)如相
                     关当事人未履行上述增持股
                     份的承诺,则发行人可将相
                     关当事人增持义务触发当年
                     及其后两个年度公司应付本
                     人薪酬予以扣留直至相关当
                     事人履行承诺为止。自增持
                     触发条件开始至相关当事人
                     履行承诺期间,相关当事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不予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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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
                                                                                        报告期内,承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诺人严格遵
                               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
     广州鹏辉能                                                                         守承诺,未有
                  股份回购承   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2015 年 04 月
     源科技股份                                                              长期有效   违反承诺的
                  诺           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 24 日
     有限公司                                                                           情况,该承诺
                               将以二级市场和发行价孰高
                                                                                        事项正在履
                               的价格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
                                                                                        行中。
                               行的全部新股。

     "广州鹏辉
     能源科技股
                                                                                        报告期内,承
     份有限公司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                                 诺人严格遵
     及其控股股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守承诺,未有
     东、实际控 赔偿或补偿                                   2015 年 04 月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长期有效   违反承诺的
     制人以及全 责任承诺                                     24 日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                                 情况,该承诺
     体董事、监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事项正在履
     事、高级管
                                                                                        行中。
     理人员承
     诺:"

                               "本次发行完成后可能会摊
                               薄股东的即期回报,为保证
                               公司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
                               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本
                               公司承诺:1、强化募集资金
                               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                                 报告期内,承
                               有效使用,提高未来股东回                                 诺人严格遵
     广州鹏辉能 填补被摊薄     报;2、继续加大研发投入,                                守承诺,未有
                                                             2015 年 04 月
     源科技股份 即期回报的     巩固和提升竞争优势;3、根                     长期有效   违反承诺的
                                                             24 日
     有限公司     承诺         据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                                 情况,该承诺
                               和目标,不断改善公司业绩;                               事项正在履
                               4、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和                                行中。
                               股东大会决议进行利润分
                               配,并根据时代变化和政策
                               变化及时变更利润分配政
                               策,进一步强化投资者回报
                               机制。"

                               2014 年 3 月 1 日,公司第一
                                                                                        报告期内,承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诺人严格遵
                               通过了《关于修订<广州鹏辉
     广州鹏辉能                                                                         守承诺,未有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5 年 04 月
     源科技股份 分红承诺                                                     长期有效   违反承诺的
                               (草案)>的议案》,2014 年 24 日
     有限公司                                                                           情况,该承诺
                               3 月 18 日,公司 2014 年第
                                                                                        事项正在履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行中。
                               上述议案。根据该《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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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程(草案)》,公司发行上市
                     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为:公司
                     实行连续、稳定、积极的利
                     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
                     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
                     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公司应在综合分析公司
                     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
                     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
                     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
                     科学地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
                     政策。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公司
                     利润分配政策应当遵循以下
                     规定:1、公司视具体情况采
                     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
                     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
                     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
                     利。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
                     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
                     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符
                     合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应
                     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
                     进行利润分配。如无重大投
                     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
                     殊事项发生,公司每年以现
                     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
                     当年实现可供分配的利润数
                     额的 10%,最近三年以现金
                     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
                     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的 30%。在公司具有成
                     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
                     真实合理因素的条件下,公
                     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
                     行利润分配。2、公司原则上
                     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
                     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
                     利及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中
                     期利润分配。3、公司以现金
                     方式分配股利的具体条件
                     为:(1)公司当年盈利、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2)
                     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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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
                     支出等特殊事项发生(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除外)。4、公
                     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
                     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
                     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
                     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
                     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
                     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
                     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
                     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
                     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
                     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
                     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
                     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
                     照前项规定处理。5、公司每
                     年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结
                     合公司章程、公司盈利及资
                     金需求等情况提出、拟订。
                     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
                     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
                     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
                     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
                     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
                     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
                     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
                     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
                     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
                     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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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及
                     决策程序进行监督;董事会
                     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
                     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
                     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如
                     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不
                     提出现金分红方案,或公司
                     拟分配的现金利润总额低于
                     当年实现可供分配的利润数
                     额的 10%,或最近三年以现
                     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
                     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 30%,公司董事会应就
                     具体原因、留存未分配利润
                     的确切用途以及收益情况进
                     行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应当
                     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
                     应当审核并对此发表意见,
                     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
                     露。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
                     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向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7、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
                     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
                     占用的资金。8、公司根据生
                     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
                     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
                     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
                     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
                     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本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应由
                     董事会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并
                     形成书面论证报告,独立董
                     事和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
                     见。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包括现金分红政策)的议
                     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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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
                             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有
                             关事项时,公司应为股东提
                             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9、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
                             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
                             及执行情况,并说明是否符
                             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
                             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
                             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
                             备,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
                             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
                             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
                             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
                             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
                             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
                             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10、
                             公司重视利润分配的透明
                             度,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证券
                             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充分披露
                             公司利润分配信息,以便于
                             投资者进行决策。发行人还
                             制定了《广州鹏辉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该规划进
                             一步细化了《公司章程(草
                             案)》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
                             条款,增加股利分配政策透
                             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
                             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
                             督。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草案)》、《广州
                             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的相关规定执行股利分
                             配政策。

     广州鹏辉能              一、 2015 年 04 月                               报告期内,承
                  其他承诺                                         长期有效
     源科技股份              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 24 日                   诺人严格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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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有限公司               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                               守承诺,未有
                            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                               违反承诺的
                            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                               情况,该承诺
                            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                               事项正在履
                            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                              行中。
                            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
                            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原因;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
                            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3、如
                            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
                            行的,本公司将及时、有效
                            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
                            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
                            已无法履行的,本公司将向
                            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
                            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
                            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
                            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4、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
                            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
                            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
                            公司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
                            失;本公司因违反承诺有违
                            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
                            处理;5、其他根据届时规定
                            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二、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
                            化、自然灾害等本公司自身
                            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
                            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
                            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
                            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
                            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
                            因;2、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
                            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
                            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
                            护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及其控             1、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                              报告期内,承
     股股东夏信             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诺人严格遵
                                                        2015 年 04 月
     德、公司董 其他承诺    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长期有效   守承诺,未有
                                                        24 日
     事和高级管             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                               违反承诺的
     理人员夏信             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                                 情况,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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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德、鲁宏力、            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事项正在履
     许汉良、梁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                           行中。
     朝晖、李发              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
     军                      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具体原因;(2)在有关监管
                             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
                             正;(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
                             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
                             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
                             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
                             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
                             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
                             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
                             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
                             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发
                             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本
                             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
                             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
                             资者损失的,由本人依法赔
                             偿投资者的损失;本人因违
                             反承诺所得收益,将上缴发
                             行人所有;(5)其他根据届
                             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
                             施。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
                             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
                             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
                             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
                             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
                             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投
                             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
                             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
                             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
                             资者的权益。本人承诺不因
                             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
                             弃履行已作出的各项承诺及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为避免同业竞争,维护本公                            报告期内,承
     公司控股股 避免和消除
                             司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 2015 年 04 月              诺人严格遵
     东、实际控 同业竞争的                                            长期有效
                             稳定发展,控股股东夏信德 24 日                      守承诺,未有
     制人夏信德 承诺
                             出具了《 关于与广州鹏辉能                           违反承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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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避免和                            情况,该承诺
                             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                          事项正在履
                             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 在本                          行中。
                             人作为鹏辉能源的股东期
                             间,本人不在任何地域以任
                             何形式,从事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
                             章所规定的可能与鹏辉能源
                             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本人
                             今后如果不再是鹏辉能源的
                             股东,自该股权关系解除之
                             日起五年内,仍必须信守前
                             款的承诺。第二条 本人从第
                             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如果属
                             于鹏辉能源主营业务范围之
                             内的,则本人将及时告知鹏
                             辉能源,并尽可能地协助鹏
                             辉能源取得该商业机会。第
                             三条本人不以任何方式从事
                             任何可能影响鹏辉能源经营
                             和发展的业务或活动,包括:
                             (一)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和
                             客户资源阻碍或者限制鹏辉
                             能源的独立发展;(二)捏造、
                             散布不利于鹏辉能源的消
                             息,损害鹏辉能源的商誉;
                             (三)利用对鹏辉能源的控股
                             或控制地位施加不良影响,
                             造成鹏辉能源高级管理人
                             员、研发人员、技术人员等
                             核心人员的异常变动;(四)
                             从鹏辉能源招聘专业技术人
                             员、销售人员、高级管理人
                             员。第四条 本人将督促本人
                             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
                             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本
                             人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
                             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本人
                             投资的企业,同受本承诺函
                             的约束。 ”

     广州鹏辉能 摊薄即期回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                           报告期内,承
     源科技股份 报后采取填   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 2016 年 04 月              诺人严格遵
                                                                      长期有效
     有限公司全 补措施的承   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 13 日                      守承诺,未有
     体董事、监 诺           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个人                           违反承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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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事、高级管               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情况,该承诺
                       理人员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              事项正在履
                                                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               行中。
                                                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
                                                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
                                                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拟公
                                                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
                                                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
                                                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
                                                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
                                                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
                                                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
                                                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
                                                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
                                                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
                                                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回报措
                                                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
                                                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
                                                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
                                                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
                                                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
                                                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
                                                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
                                                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
                                                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
                                                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
                                                管措施。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
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
                       无
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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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8,463.44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04.9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667.4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项目达               截止报              项目可
                     是否已                                      截至期      截至期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报告                                    到预定    本报告     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末累计      末投资
                               承诺投资 投资总 期投入                                    可使用    期实现     累计实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入金 进度(3)
                                总额       额(1)      金额                               状态日    的效益     现的效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额(2)       =(2)/(1)
                                                                                              期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16 年
绿色高性能锂离子                                                 28,184.
                     否          27,819 27,819           2.38                101.31% 05 月 31        -3.73    168.52 是          否
二次电池扩建项目                                                     25
                                                                                         日

年产 4.71 亿安时新
                                           70,644.
能源锂离子动力电     否        70,644.44              702.58 702.58             0.99%                     0          0否         否
                                               44
池建设项目

                                                                 1,780.6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6,000 16,000 1,780.62                       11.13%                      0          0否         否
                                                                         2

                               114,463.4 114,46                  30,667.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485.58                   --            --     -3.73    168.52       --         --
                                       4     3.44                    45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归还银行贷款(如
                          --           0        0            0           0      0.00%         --     --         --         --         --
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
                          --           0        0            0           0      0.00%         --     --         --         --         --
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0        0            0           0      --            --                           --         --

                               114,463.4 114,46                  30,667.
合计                      --                         2,485.58                   --            --     -3.73 168.52          --         --
                                       4     3.44                    4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不适用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不适用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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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绿色高性能锂离子二次电池扩建项目: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直接以募集资金置换前
况                  期已投入“绿色高性能锂离子二次电池扩建项目”的自筹资金 3,263.87 万元。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 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适用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绿色高性能锂离子二次电池扩建项目:在 2016 年及之前,曾经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详见公司在 2016 年及之前年度发的公告。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不适用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绿色高性能锂离子二次电池扩建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年产 4.71 亿安时新能源锂离子动力电池
金用途及去向        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
其他情况


六、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
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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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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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65,369,802.57                      125,997,344.9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45,427,344.93                       25,208,808.37

     应收账款                                                661,962,349.69                      679,192,610.46

     预付款项                                                 38,300,803.52                        6,447,185.0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0,291,341.61                       12,230,918.5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406,026,310.47                      336,166,041.9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5,063,520.07                       15,488,211.57

流动资产合计                                                2,142,441,472.86                    1,200,731,120.9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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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4,500,000.00               9,5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2,550,023.00               1,680,452.65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524,575,287.95             531,131,032.78

     在建工程                                             70,171,735.32              62,401,473.84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7,030,875.28              37,268,987.11

     开发支出

     商誉                                                  3,808,694.27               3,808,694.27

     长期待摊费用                                          2,664,099.84               2,820,767.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402,579.82              10,097,237.60

     其他非流动资产                                       39,047,099.99              42,176,679.23

非流动资产合计                                           734,750,395.47             700,885,324.60

资产总计                                               2,877,191,868.33            1,901,616,445.5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25,000,000.00             12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310,055,181.44             235,339,039.95

     应付账款                                            465,552,637.38             460,676,703.99

     预收款项                                              5,895,473.14               4,196,420.2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0,329,908.73              22,047,611.70

     应交税费                                             14,873,291.39              18,097,5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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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应付利息                                                 186,695.22                180,049.39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847,199.85              3,524,366.67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58,044.51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944,740,387.15            865,019,791.7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6,169,731.05             56,283,154.59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25,377,885.37             26,476,980.68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81,547,616.42             82,760,135.27

负债合计                                                 1,026,288,003.57            947,779,926.98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81,151,873.00            252,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091,456,939.12            254,164,401.3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366,562.99                  29,817.55

     专项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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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盈余公积                                                 30,974,552.60                       30,974,552.6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43,847,195.59                      413,490,160.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847,797,123.30                     950,658,931.90

     少数股东权益                                              3,106,741.46                        3,177,586.6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50,903,864.76                     953,836,518.5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877,191,868.33                    1,901,616,445.55


法定代表人:夏信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鲁宏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成华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04,892,426.07                       82,906,588.0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1,695,159.31                       11,183,659.41

     应收账款                                                465,843,519.78                      435,569,966.49

     预付款项                                                 12,512,179.90                        1,443,321.75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419,757,563.73                      388,670,316.04

     存货                                                    129,875,144.48                      131,000,971.8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00,780.65                        1,350,900.47

流动资产合计                                                1,965,076,773.92                    1,052,125,723.9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4,500,000.00                        9,5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59,997,665.82                      129,128,863.93

     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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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固定资产                                               95,903,876.22              94,783,581.05

     在建工程                                                 272,670.89                5,428,285.58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62,020.20                  292,808.5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079,082.28               2,174,793.84

     递延所得税资产                                          4,201,431.23               4,223,001.3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818,750.24              32,634,925.19

非流动资产合计                                             290,035,496.88             278,166,259.51

资产总计                                                 2,255,112,270.80            1,330,291,983.4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5,000,000.00             11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87,310,600.72             159,088,451.91

     应付账款                                              254,587,055.75             242,500,563.52

     预收款项                                                4,258,673.73               2,827,335.44

     应付职工薪酬                                            7,749,318.31                8,115,773.53

     应交税费                                                7,397,808.55               8,807,812.09

     应付利息                                                 186,695.22                  180,049.39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55,530.20                 450,732.2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576,545,682.48             531,970,718.0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31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9,621,931.23                        10,153,038.07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9,621,931.23                        10,153,038.07

负债合计                                                    586,167,613.71                         542,123,756.1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81,151,873.00                         252,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091,456,939.12                         254,164,401.3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0,974,552.60                        30,974,552.60

     未分配利润                                             265,361,292.37                         251,029,273.3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668,944,657.09                         788,168,227.3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255,112,270.80                    1,330,291,983.49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292,278,318.59                      237,115,950.62

     其中:营业收入                                            292,278,318.59                      237,115,950.6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61,672,167.20                      214,430,58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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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营业成本                                        220,823,766.63            179,308,327.5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2,409,060.56              1,600,650.67

             销售费用                                          7,532,404.97              6,782,010.59

             管理费用                                         25,827,125.89             22,914,477.72

             财务费用                                          3,445,567.20              1,047,309.05

             资产减值损失                                      1,634,241.95              2,777,810.3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869,570.35               784,285.85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1,475,721.74             23,469,650.55

       加:营业外收入                                          3,306,389.87               672,074.2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83,703.86               375,102.2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1,001.36                      0.0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4,698,407.75             23,766,622.58

       减:所得税费用                                          4,412,217.74              2,887,811.8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0,286,190.01             20,878,810.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0,357,035.22             21,138,333.02

       少数股东损益                                              -70,845.21               -259,522.2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36,745.44               750,514.55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336,745.44               750,514.55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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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336,745.44                          750,514.55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464,333.64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336,745.44                          286,180.91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0,622,935.45                        21,629,325.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30,693,780.66                        21,888,847.57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70,845.21                          -259,522.2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2                                 0.08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2                                 0.08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夏信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鲁宏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成华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204,331,612.35                       134,395,378.19

       减:营业成本                                           169,335,919.77                       101,107,913.42

           税金及附加                                           1,059,543.64                          594,28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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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费用                                            4,612,133.33             4,168,527.61

           管理费用                                           12,307,625.94             9,654,795.75

           财务费用                                            2,385,805.80              631,339.25

           资产减值损失                                         590,044.79              1,209,470.6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868,801.89               604,865.76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868,801.89                      0.00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4,909,340.97            17,633,914.53

       加:营业外收入                                          1,424,244.37              406,065.8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37,113.12                 6,931.7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0.00                     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6,296,472.22            18,033,048.66
列)

       减:所得税费用                                          1,964,453.21             2,453,602.9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332,019.01            15,579,445.76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64,333.64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464,333.64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464,33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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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4,332,019.01                        16,043,779.40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29,910,064.14                        188,273,169.4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
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0,139,795.09                          6,950,507.3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3,623,850.63                          2,856,144.13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3,673,709.86                        198,079,820.9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48,146,396.21                        144,346,676.6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加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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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
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55,574,298.89              47,681,594.42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676,019.13              16,563,874.9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6,691,861.51              12,644,575.80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8,088,575.74             221,236,721.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85,134.12             -23,156,900.9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28,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83,221.9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9,180.00                  66,78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180.00             128,850,001.9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8,600,833.15             109,595,095.96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000,000.00              10,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600,833.15             119,595,095.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591,653.15               9,254,905.9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886,799,976.66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000,000.00               1,683,3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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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35,736,195.18                         30,175,438.76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37,536,171.84                         31,858,828.7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2,238,922.91                            466,012.8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2,041,153.37                            367,484.62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63,855,264.58                         24,372,046.96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8,135,340.86                         25,205,544.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9,400,830.98                           6,653,284.3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360,772.36                           -418,446.59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31,033,539.59                          -7,667,157.2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0,261,149.80                        138,302,445.0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21,294,689.39                        130,635,287.79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4,029,855.94                        111,045,124.58

       收到的税费返还                                        10,139,795.09                           6,950,507.3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431,385.87                            739,982.47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5,601,036.90                        118,735,614.4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5,748,323.58                        105,871,685.6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18,436,198.11                         15,763,098.37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7,638,419.29                           7,175,697.0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30,347,349.67                         89,946,689.87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2,170,290.65                        218,757,170.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569,253.75                        -100,021,55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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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98,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04,865.7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9,180.00                 16,78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180.00             98,621,645.7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6,753,499.35             10,277,439.25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000,000.00             1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753,499.35             20,277,439.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44,319.35             78,344,206.5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886,799,976.66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14,160,624.53             16,719,231.59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05,960,601.19             16,719,231.5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245,770.80                 67,618.06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48,028,189.05             16,001,569.57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9,273,959.85             16,069,187.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6,686,641.34                650,043.9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474,643.30               -505,422.67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07,898,424.94             -21,532,72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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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8,745,963.48             107,336,867.6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76,644,388.42              85,804,139.04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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