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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运达科技: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5-10-26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 年 10 月




                                                              1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鸿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晓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鹏英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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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443,157,756.54                     783,104,869.89                      84.29%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
                                              1,118,932,467.27                     524,525,933.23                      113.32%
东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9.9905                           6.2444                       59.99%
股净资产(元/股)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14,464,415.50                    23.74%           261,643,847.20               21.52%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24,352,578.13                     8.57%            65,244,917.30               16.84%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53,276,665.93              -201.21%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                               -0.4757           -123.96%
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73                   -18.61%                    0.6554              -1.4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73                   -18.61%                    0.6554              -1.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0%                     -2.67%                     7.64%              -4.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2.12%                     -2.63%                     7.47%              -4.44%
净资产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988.64 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637,953.57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656.41

减:所得税影响额                                                               246,241.5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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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391,379.8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本公司处于较快发展阶段,应收账款随业务规模扩大快速增长。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9月30日,本
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26,871.88万元、36,396.58万元、33,820.49万元和36,951.03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1.95%、
57.97%、43.19和25.60%。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是以铁路系统各路局及下属企事业单位,以及地方城市轨道交通相关的企事业
单位作为主要客户的行业普遍特征,但随着本公司的销售规模持续扩大,若将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本公司的应收账款
未能及时收回的风险也会相应增加。本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总资产的比例下降幅度较大主要是由于本期发行新股,总资
产增加。
       公司客户主要为各铁路路局及下属单位、科研院所、铁路建设单位,以及各大城市轨道运营公司,资金来源依赖财政
性拨款和运营收入,资金实力较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保证,发生坏账可能性较小。但同时由于资金来源于国家财政或上级
单位拨款,审批手续比较繁琐,收款时间相对较长且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对于应收账款的管理主要采取如下措施:第一、建立客户信用管理机制,及时跟踪和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和信用
情况,重点发展商业信用好的稳定客户群,对存在经营风险及欠款逾期的客户及时采取催款措施,加大应收账款的清收力度。
在此措施下公司应收账款管理情况良好,尽可能地争取了货款及时到帐;第二、从销售业绩考核机制上着手,将销售产品回
款情况作为业务部门和销售人员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和员工个人奖金直接挂钩。
2、技术和产品开发风险
       本公司主要产品开发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长期研发经验的积累,研发过程中的反复测试、调整参数的工作对产品最终
用户的使用效果非常重要。由于我国轨道交通安全系统的市场已经进入快速成长期,虽然本公司轨道交通运营仿真培训系统
等产品目前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但如果公司对未来技术和产品开发的趋势未能正确判断,研发方向、资源投入和研发人员配
备不能满足市场对技术更新的需要,有可能造成公司目前的先进技术落后于将来的行业技术水平,而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不利
影响。
       技术优势是本公司在行业中生存和发展的核心,公司坚持自主创新战略,将持续大力进行技术研发投入。通过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建成国内技术领先、设备先进、研发条件一流的轨道交通机务运用安全综合平台技术改造,实现公司研发一体
化,为管理层组织高效生产提供数据支持,为安全生产管理和作业过程监控提供信息支持,为企业生产调度指挥系统提供决
策依据。同时,公司将以规范化运作、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稳定、持续的发展回报投资者,着力打造具有高成长性的高科技公
司的资本市场形象。
3、目前市场相对集中的风险
       本公司产品面向的市场主要为铁路市场和城市轨道交通市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1-9月,本公司
来自于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及相关市场的销售收入占当年总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94.51%、95.76%、98.20%和99.35%,因此,
本公司产品的市场相对集中,发行人产品销售存在依赖铁路市场和城市轨道交通市场的风险。
       本公司预期未来铁路市场和城市轨道交通市场仍会保持较快增长,并为公司发展提供较大空间。但如果未来铁路市场
和城市轨道交通市场对公司主营产品的需求发生重大变化,将对本公司的经营情况及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公司将继续以轨道交通机务运用安全系统为核心业务,以公开发行上市为契机,充分利用行业和公司有利条件,保持
和强化公司目前在轨道交通机务运用安全系统研发、制造和销售领域的领先地位,借助资本市场的融资平台,通过加大产品
开发投入,在未来三年内实现产品线的扩充和经营规模的提升,为将公司建成国际知名的轨道交通机务运用安全高科技产品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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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服务供应商打下坚实基础。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2,988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成都运达创新科技集 境内非国有法
                                         51.37%       57,534,249        57,534,249
团有限公司           人

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 境内非国有法
                                         12.75%       14,280,000        14,280,000
投资有限公司         人

天津架桥富凯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其他                   2.87%        3,218,082         3,218,082
限合伙)

成都市知创永盛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
                                          2.69%        3,010,959         3,010,959
咨询有限公司         人

戴先强               境内自然人           1.37%        1,534,247         1,534,247

成都大诚投资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
                                          1.20%        1,342,466         1,342,466
司                   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邮趋势精
                     其他                 0.89%        1,000,000                0
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天津架桥股权投资基
金管理合伙企业(有 其他                   0.64%         721,096           721,096
限合伙)

高子雅               境内自然人           0.45%         507,160                 0

翁德恩               境内自然人           0.39%         432,106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趋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
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高子雅                                                                    507,160 人民币普通股            507,160

翁德恩                                                                    432,106 人民币普通股            432,106



                                                                                                                     5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曾荣                                                                     375,159 人民币普通股          375,159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53,200 人民币普通股          253,200

周文龙                                                                   215,810 人民币普通股          215,810

沈昌明                                                                   202,170 人民币普通股          202,170

吕小平                                                                   160,200 人民币普通股          160,200

张红兰                                                                   156,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6,000

李贵芬                                                                   103,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3,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安排。

                                   股东高子雅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
                                   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507,160 股,实际合计持有 507,160 股。 股东曾荣通过普通证券
                                   账户持有 0 股,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375,159
                                   股,实际合计持有 375,159 股。 股东周文龙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通过宏源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15,810 股,实际合计持有
有)
                                   215,810 股。 股东吕小平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50,000 股,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10,2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160,200 股。
                                   股东张红兰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53,000 股,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3,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156,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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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
2015年9月30日比2014年12月31日增加269.68%,主要原因是公司于本年度4月发行新股取得募集资金607,600,000.00元。
2、预付款项
2015年9月30日比2014年12月31日增加208.97%,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正在扩张,为在执行项目所预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增加
所致。
3、其他应收款
2015年9月30日比2014年12月31日增加32.78%,主要原因是公司为销售网点购买房产支付给房产中介公司定金所致。
4、存货
2015年9月30日比2014年12月31日增加80.85%,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正在扩张,在执行项目存货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
2015年9月30日比2014年12月31日增加 10,124,096.61 元(期初为0),主要原因是本期采购取得的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增加
所致
6、应付票据
2015年9月30日比2014年12月31日增加66.10%,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正在扩张,为在执行项目已开具的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7、应付账款
2015年9月30日比2014年12月31日增加57.45%,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正在扩张,为在执行项目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增加所
致。
8、预收款项
2015年9月30日比2014年12月31日增加32.89%,主要原因是在执行项目收到客户的预付款和进度款增加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
2015年9月30日比2014年12月31日减少77.45%%,主要原因是去年年底计提了年终奖,应付职工薪酬较大,今年年初已发放,
导致本期金额减少所致。
10、应交税费
2015年9月30日比2014年12月31日减少84.47%,主要原因是年初已缴纳去年底计提的相关税费,以及本期进项抵扣增加,导
致本期应缴纳增值税较少所致。
11、其他应付款
2015年9月30日比2014年12月31日减少58.75%,主要原因是发放2014年高新区高级人才专项奖励。
12、股本
2015年9月30日比2014年12月31日增加33.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4月发行新股增加股本28,000,000.00元所致。
13、资本公积
2015年9月30日比2014年12月31日增加433.9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4月发行新股增加资本公积530,281,616.13元所致。
14、营业税金及附加
2015年9月30日比2014年12月31日减少34.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应交的增值税减少,对应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所致。
15、管理费用
2015年9月30日比2014年12月31日增加44.76%,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正在扩张,为在执行项目发生的管理费用增加;以及人
员增加导致的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16、财务费用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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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30日比2014年12月31日减少654.0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司对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理财,产生的投资收益
增加所致。
17、资产减值损失
2015年9月30日比2014年12月31日增加80.56%,主要原因是公司的收款具有季节性,在第四季度集中收款,故截止第三季度
的应收账款较大,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8、营业外收入
2015年9月30日比2014年12月31日增加58.4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收到的软件增值税退税增加所致。
19、营业外支出
2015年9月30日比2014年12月31日增加454.86%,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清理增加所致。
20、收到的税费返还
2015年1-9月比去年同期增加73.7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收到的软件增值税退税增加所致。
21、支付的各项税费
2015年1-9月比去年同期增加46.1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缴纳去年底开具发票产生的增值税增加所致。
2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5年1-9月比去年同期增加30.88%,主要原因是本报告费用增加导致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3、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15年1-9月比去年同期增加913.8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司对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理财增加,到期收回同步增加所致。
2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015年1-9月比去年同期增加545.3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司对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理财,产生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25、投资支付的现金
2015年1-9月比去年同期增加990.6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司对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理财增加所致。
26、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15年1-9月比去年同期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借款所致。
27、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015年1-9月比去年同期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外币账户金额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随着轨道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加之公司业务成熟,经营规模和经济效益也随之增长,带动收入增长。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专利授权如下: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授权日期          有效期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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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 2015 2 0311174.X     列车辅助电源系统                      实用新型      2015 年05 月14 日        10年
ZL 2012 1 0579805.7     地铁OCC电力调度仿真培训系统           发明专利      2015 年07 月15 日        20年
ZL 2015 2 0297218.8     隧道监控系统                          实用新型      2015 年08 月12 日        10年
ZL 2012 1 0579777.9     铁路车站信号设备仿真培训系统          发明专利      2015 年08 月19 日        20年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前五大供应商较上年有变化的如下:
1、上海道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为2015年1-9月第一大供应商,主要系该公司从事交通和工业控制设备的研发,安装等业务。
公司2015年LDP项目使用的防护记录仪从该公司采购。
2、 四川恒顺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成为2015年1-9月第二大供应商,主要系该公司从事机电设备、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的销
售及安装、维护的业务。公司2015年正在实施的昆明西车辆段三层作业平台项目中使用的三层作业平台从该公司采购。
3、成都广胜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公司2015年1-9月第三大供应商,主要系该公司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研发及销售;工业自
动化控制设备的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以及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家用电器、五金交电、电子元
器件、办公用品、通讯产品的批发零售。本报告期从该公司采购多批固态硬盘和工控机用于6A和YDVS项目。
    因公司产品周期较长,各报告期为项目采购的物料会有所差异,但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前五大客户较上年变化如下:
1、 中铁二院(成都)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为2015年1-9月第二大客户,主要是因为公司与其签订的埃塞俄比亚亚的斯
亚贝巴东西线和南北线(一期)轻轨工程工艺设备集成包项目及公铁两用车设备项目的初步验收。
2、成都铁路局成为2015年1-9月第五大客户,主要是公司与成都基础设施维修基地建设指挥部签订的新建成都基础设施维修
基地工程第一批项目和第三批项目完成验收。
      公司的客户主要是各大铁路局及其下属机务段、指挥部等,因各项目周期较长、验收期分布不均等原因,各报告期的
主要客户差异较大,但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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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
                                                    来发展前景的
                                                    信心及公司价
                                                    值的高度认可,
                                                    进一步促进和
                                                    发挥公司员工
                                                    积极性、创造
                                                    性,公司承诺自
                                     成都运达科技                    2015 年 07 月 10
股权激励承诺                                        本公告发布之                        2016-01-09   正在履行
                                     股份有限公司                    日
                                                    日起六个月内,
                                                    适时公布股权
                                                    激励方案,授予
                                                    股权激励对象
                                                    的股票总数累
                                                    计不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的
                                                    10%。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公
                                                    司直接或者间
                                     成都运达创新   接持有的发行     2015 年 04 月 23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2018-04-22   正在履行
                                     科技有限公司   人公开发行股     日
                                                    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本公
                                                    司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发行
                                                    人公开发行股



                                                                                                                  10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
深圳市平安创
               理其直接或间       2015 年 04 月 23
新资本投资有                                         2016-04-22   正在履行
               接持有的公司       日
限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

               "本公司作为成
               都运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下
               称“运达科技”
               或“公司”)的控
               股股东,郑重承
               诺如下:1.本公
               司拟长期持有
               运达科技股票。
               2.如果在锁定期
               满后,本公司拟
               减持公司股票
               的,将认真遵守
               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
成都运达创新   关于股东减持       2015 年 04 月 23
                                                     2020-04-22   正在履行
科技有限公司   的相关规定,结 日
               合运达科技稳
               定股价、开展经
               营、资本运作的
               需要,审慎制定
               股票减持计划,
               在股票锁定期
               满后逐步减持,
               减持股票不得
               导致运达科技
               股权结构发生
               重大变化或公
               司控制权发生
               变更。3.本公司
               减持运达科技
               股票应符合相

                                                                             11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具
体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大宗交易
方式、协议转让
方式等。4.本公
司减持运达科
技股票前,应提
前 3 个交易日予
以公告,并按照
证券交易所的
规则及时、准确
地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本公司
持有运达科技
股份比例低于
5%以下时除
外。5.如果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
内,本公司拟减
持运达科技股
票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
(指运达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价
格,如果因运达
科技上市后派
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
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则按照证
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作除权
除息处理),且
本公司在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
累计减持运达
科技股份数量
合计不超过运
达科技上市时


                                                        12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登记在本公司
名下的股份总
数的 20%。因运
达科技进行权
益分派、减资缩
股等导致本公
司所持运达科
技股份比例发
生变化的,可转
让股份额度应
做相应变更。6.
运达科技如上
市后 6 个月内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
价,本公司持有
运达科技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
7.如果本公司未
履行上述减持
意向,本公司将
在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披露媒体
上公开说明未
履行承诺的具
体原因并向运
达科技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8.如果
本公司未履行
上述减持意向
承诺,本公司持
有的运达科技
股份自本公司
未履行上述承
诺之日起 6 个
月内不得减持。
9.如本公司未履


                                                        13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行上述承诺,本
               公司自愿接受
               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
               等监管部门依
               据相关规定给
               予的监管措施
               或处罚。特此承
               诺。

               本公司作为成
               都运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下
               称“运达科技”
               或“公司”)股
               东,郑重承诺如
               下:1.如果在锁
               定期满后,本公
               司拟减持公司
               股票的,将认真
               遵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股东
               减持的相关规
               定,结合运达科
               技稳定股价、开
深圳市平安创   展经营、资本运
                                 2015 年 04 月 23
新资本投资有   作的需要,审慎                       2018-04-22   正在履行
                                 日
限公司         制定股票减持
               计划,在股票锁
               定期满后逐步
               减持;2.本公司
               减持运达科技
               股票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具
               体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大宗交易
               方式、协议转让
               方式等;3.本公
               司减持运达科
               技股票前,应提
               前 3 个交易日予


                                                                            14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以公告,并按照
证券交易所的
规则及时、准确
地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本公司
持有运达科技
股份比例低于
5%以下时除
外;4.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本
公司累计减持
运达科技股票
数量可能达到
本公司所持运
达科技股票数
量的 100%,具
体减持比例由
本公司届时根
据实际情况确
定,本公司将按
照届时的市场
价格或大宗交
易确定的价格
进行减持;5.如
果本公司未履
行上述减持意
向承诺,本公司
将在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披露媒
体上公开说明
未履行承诺的
具体原因并向
运达科技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6.如
果本公司未履
行上述减持意
向承诺,本公司
持有的运达科
技股份自本公
司未履行上述
承诺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


                                                       15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持;7.如本公司
               未履行上述承
               诺,本公司自愿
               接受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等监管部
               门依据相关规
               定给予的监管
               措施或处罚。

               本公司作为成
               都运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运达科技”)
               的控股股东,郑
               重承诺如下:
               一、若运达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
               招股说明书有
               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对判断
               运达科技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
               的发行条件构
               成重大、实质影
成都运达创新                      2015 年 04 月 23
               响的,本公司将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科技有限公司                      日
               督促运达科技
               按照二级市场
               价格回购首次
               公开发行的全
               部新股,并且本
               公司将按照二
               级市场价格购
               回运达科技首
               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本公司公
               开发售的股份。
               本公司将在中
               国证监会认定
               有关违法事实
               的当日通过运
               达科技进行公
               告,并在上述事


                                                                           16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项认定后 5 个交
易日内启动购
回事项,采用二
级市场集中竞
价交易、大宗交
易、协议转让等
方式购回运达
科技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时公
开发售的股份。
本公司承诺按
二级市场价格
购回,如因中国
证监会认定有
关违法事实导
致本公司启动
股份购回措施
时运达科技股
票已停牌,则购
回价格为运达
科技股票停牌
前一个交易日
平均交易价格
(平均交易价
格=当日总成交
额/当日总成交
量)。运达科技
上市后发生除
权除息事项的,
上述购回价格
及购回股份数
量应做相应调
整。二、若运达
科技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招股说明
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本公司
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本公


                                                        17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司将在该等违
法事实被中国
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或司法机
关认定后,本着
简化程序、积极
协商、先行赔
付、切实保障投
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利益
的原则,按照投
资者直接遭受
的可测算的经
济损失选择与
投资者和解、通
过第三方与投
资者调解及设
立投资者赔偿
基金等方式积
极赔偿投资者
由此遭受的直
接经济损失。赔
偿范围包括股
票投资损失及
佣金和印花税
等损失。三、本
公司若违反上
述承诺,则将在
运达科技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就未履
行上述赔偿措
施向运达科技
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
并在违反上述
承诺发生之日
起 5 个工作日
内,停止在运达
科技领取股东
分红,同时本公
司持有的运达
科技股份将不


                                                       18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得转让,直至其
               按上述承诺采
               取相应的购回
               或赔偿措施并
               实施完毕时为
               止。特此承诺。

               成都运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
               郑重承诺:一、
               若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招股说
               明书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
               定的发行条件
               构成重大、实质
               影响的,公司将
               按照二级市场
               价格回购首次
               公开发行的全
成都运达科技   部新股。公司将 2015 年 04 月 23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国证监会       日
               认定有关违法
               事实的当日进
               行公告,并在 5
               个交易日内根
               据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召开董
               事会并发出召
               开临时股东大
               会通知。在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
               并经相关主管
               部门批准\核准\
               备案(如需)后
               启动股份回购
               措施;公司承诺
               按照二级市场
               价格进行回购,


                                                                       19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如因中国证监
会认定有关违
法事实导致公
司启动股份回
购措施时公司
股票已停牌,则
回购价格为公
司股票停牌前
一个交易日平
均交易价格(平
均交易价格=当
日总成交额/当
日总成交量)。
公司上市后发
生除权除息事
项的,上述回购
价格及回购股
份数量应做相
应调整。二、若
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招股说明
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公司将
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公司将
在该等违法事
实被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
或司法机关认
定后,本着简化
程序、积极协
商、先行赔付、
切实保障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利益的
原则,按照投资
者直接遭受的
可测算的经济
损失选择与投


                                                       20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资者和解、通过
               第三方与投资
               者调解及设立
               投资者赔偿基
               金等方式积极
               赔偿投资者由
               此遭受的直接
               经济损失。赔偿
               范围包括股票
               投资损失及佣
               金和印花税等
               损失。三、若公
               司违反上述承
               诺,则将在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就未履
               行上述赔偿措
               施向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并按中国
               证监会及有关
               司法机关认定
               的实际损失向
               投资者进行赔
               偿。特此承诺。

               公司实施积极
               的利润分配政
               策,重视对投资
               者的合理投资
               回报,并保持连
               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可以采取
               现金或者股票
成都运达科技   等方式分配利     2014 年 02 月 18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股份有限公司   润,利润分配不 日
               得超过累计可
               分配利润的范
               围,不得损害公
               司持续经营能
               力。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和股
               东大会对利润
               分配政策的决


                                                                         21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策和论证过程
中应当充分考
虑独立董事、外
部监事和公众
投资者的意见。
(1)公司的利
润分配形式:采
取现金、股票或
二者相结合的
方式分配股利,
但以现金分红
为主。(2)公司
现金方式分红
的具体条件和
比例:公司主要
采取现金分红
的利润分配政
策,即公司当年
度实现盈利,在
依法弥补亏损、
提取法定公积
金、盈余公积金
后有可分配利
润的,则公司应
当进行现金分
红;公司利润分
配不得超过累
计可分配利润
的范围,如无重
大投资计划或
重大现金支出
发生,单一年度
以现金方式分
配的利润不少
于当年度实现
的可分配利润
的 20%。公司利
润分配不得超
过累计可分配
利润的范围且
应当符合:1)
公司处于成熟
期且无重大投
资计划或重大


                                                        22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现金支出发生,
单一年度以现
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
年度利润分配
总金额的 80%;
2)公司处于成
熟期且有重大
投资计划或重
大现金支出发
生,单一年度以
现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不少于
当年度利润分
配的总金额
40%;3)公司
处于成长期且
有重大投资计
划或重大现金
支出发生,单一
年度以现金方
式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当年度
利润分配总金
额的 20%。满足
上述条件的重
大投资计划或
者重大现金支
出须由董事会
审议后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批
准。(3)发放股
票股利的具体
条件:若公司快
速成长,并且董
事会认为公司
股票价格与公
司股本规模不
匹配时,可以在
满足上述现金
股利分配之余,
提出实施股票
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的公积金


                                                          23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用于弥补公司
的亏损、扩大生
产经营规模或
者转增公司资
本,法定公积金
转为资本时,所
留存的该项公
积金将不少于
转增前公司注
册资本的 25%。
(4)利润分配
的期间间隔:一
般进行年度分
红,公司董事会
也可以根据公
司的资金需求
状况提议进行
中期分红。公司
董事会应在定
期报告中披露
利润分配方案
及留存的未分
配利润的使用
计划安排或原
则,公司当年利
润分配完成后
留存的未分配
利润应用于发
展公司主营业
务。(5)利润分
配应履行的审
议程序:公司利
润分配方案应
由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批
准。公司董事会
须在股东大会
批准后二个月
内完成股利(或
股份)的派发事
项。公司将根据
自身实际情况,
并结合股东(特


                                                        24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别是公众投资
               者)、独立董事
               和外部监事的
               意见,在上述利
               润分配政策规
               定的范围内制
               定或调整股东
               回报计划。

               为进一步明确
               公司对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
               报,进一步细化
               《公司章程》中
               有关利润分配
               政策的条款,增
               加利润分配决
               策透明度和可
               操作性,便于投
               资者对公司经
               营和利润分配
               进行监督,引导
               投资者树立长
               期投资和理性
               投资理念,根据
               《上市公司监
成都运达科技   管指引第 3 号      2014 年 02 月 18
                                                     2016-12-31   正在履行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日
               现金分红》(中
               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公告
               [2013]43 号)等
               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章程》等
               相关文件规定,
               特制订《成都运
               达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上市后
               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以下简
               称“规划”或“本
               规划”),具体内
               容如下:第一条
               规划制订的考
               虑因素公司立


                                                                             25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足于长远及可
持续发展的需
要,在综合考虑
公司所处行业
特征、经营情
况、发展计划、
股东回报、融资
成本及外部环
境等因素,建立
对投资者科学、
持续和稳定的
回报规划与机
制,以保证公司
利润分配政策
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第二条
本规划的制订
原则本规划将
在符合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
前提下,充分考
虑和听取广大
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股东)、独
立董事和监事
的意见,采用以
现金分红为主
的基本原则,兼
顾股东回报和
公司可持续发
展,积极实施科
学、持续、稳定
的利润分配政
策,维护公司股
东依法享有的
资产收益等权
利。第三条 未
来三年
(2014-2016
年)具体回报规
划(1)公司应
实施持续、稳定
的利润分配政


                                                       26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策,公司利润分
配应重视对投
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兼顾公
司当年的实际
经营情况和可
持续发展。(2)
公司可以采取
现金、股票或者
现金与股票相
结合的方式或
者法律允许的
其他方式分配
股利,利润分配
不得超过累计
可分配利润的
范围,不得损害
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在符合现
金分红的条件
下,公司应当优
先采取现金分
红的方式进行
利润分配。在有
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可以进行
中期利润分配。
(3)公司应保
持利润分配政
策的连续性与
稳定性,如无重
大投资计划或
重大现金支出
发生,单一年度
以现金方式分
配的利润不少
于当年度实现
的可分配利润
的 20%。(4)公
司利润分配不
得超过累计可
分配利润的范
围且应当符合:
① 公司处于成


                                                        27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熟期且无重大
投资计划或重
大现金支出发
生,单一年度以
现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不少于
当年度利润分
配总金额的
80%;② 公司
处于成熟期且
有重大投资计
划或重大现金
支出发生,单一
年度以现金方
式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当年度
利润分配的总
金额 40%;③
公司处于成长
期且有重大投
资计划或重大
现金支出发生,
单一年度以现
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
年度利润分配
总金额的 20%。
公司目前发展
阶段属于成长
期且未来有重
大资金投入支
出安排,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
比例最低应达
到 20%。随着公
司不断发展,公
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的发展阶
段属于成熟期
的,则根据公司
有无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计划,


                                                          28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由董事会按照
公司章程规定
的利润分配政
策调整的程序
提请股东大会
决议提高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的最低
比例。第四条
回报规划的决
策和监督机制
(1)公司董事
会根据既定的
利润分配政策
制订利润分配
预案。公司董事
会应广泛听取
公司股东、独立
董事及监事的
意见,结合公司
盈利情况、现金
流状态、资金需
求计划等因素,
在考虑对全体
股东持续、稳
定、科学的回报
基础上形成利
润分配预案,独
立董事应对利
润分配预案的
合理性发表独
立意见。董事会
就利润分配预
案的合理性进
行充分讨论,形
成专项决议后
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独立董事
可以征集中小
股东的意见,提
出分红提案,并
直接交董事会
审议。董事会可
以根据公司盈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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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情况及资金
需求状况提议
公司进行中期
现金分红。(2)
股东大会对现
金分红具体方
案进行审议表
决。公司应当通
过多种渠道主
动与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进
行沟通和交流
(包括但不限
于电话、传真、
邮件沟通或邀
请中小股东参
会等),充分听
取中小股东的
意见和诉求,并
及时答复中小
股东关心的问
题。(3)公司当
年度盈利但未
提出现金利润
分配预案,公司
应在董事会决
议公告和年度
报告全文中披
露未进行现金
分红,以及未用
于现金分红的
资金留存公司
的用途和使用
计划,并由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
独立意见。(4)
公司在向个人
股东分配股利
时,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个
人所得税法》和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的《征收个
人所得税若干


                                                        30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问题的规定》,
由公司代扣代
缴个人所得税。
(5)公司监事
会对董事会和
管理层执行公
司分红政策和
股东回报规划
的情况及决策
程序进行监督。
(6)公司股东
存在违规占用
公司资金情况
的,公司应当扣
减该股东所获
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
用资金。第五条
利润分配方案
的实施公司股
东大会对利润
分配方案作出
决议后,公司董
事会须在股东
大会召开后两
个月内完成股
利(或股份)的
派发事项。第六
条 回报规划的
制定周期和调
整机制(1)公
司应每三年重
新审阅一次规
划,根据公司现
状、股东特别是
社会公众股东、
独立董事和监
事的意见,对公
司正在实施的
利润分配政策
作出适当且必
要的调整,以明
确相应年度的
股东回报规划。


                                                       31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公司如因
               外部经营环境
               或自身经营状
               况发生重大变
               化,或遇战争、
               自然灾害等不
               可抗力影响,而
               需调整已制订
               好的分红政策
               和股东回报规
               划的,应以股东
               权益保护为出
               发点,由董事会
               做出专题论述,
               详细论证和说
               明原因,形成书
               面论证报告并
               经独立董事发
               表意见后由董
               事会作出决议,
               然后提交股东
               大会以特别决
               议的方式进行
               表决。第七条
               本规划未尽事
               宜,依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执行。
               第八条 生效及
               解释本规划自
               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
               效,修改时亦
               同。本规划由公
               司董事会负责
               解释。

               本公司目前没
               有在中国境内
               或境外单独或
成都运达创新                    2012 年 02 月 07
               与其他自然人、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科技有限公司                    日
               法人、合伙企业
               或组织,以任何
               形式直接或间


                                                                         32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接从事或参与
任何对发行人
构成竞争的业
务及活动或拥
有与发行人存
在竞争关系的
任何经济实体、
机构、经济组织
的权益。本公司
保证将采取合
法及有效的措
施,促使本公司
拥有控制权的
其他公司、企业
与其他经济组
织及本公司的
关联企业(如
有),不以任何
形式直接或间
接从事与发行
人相同或相似
的、对发行人业
务构成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业
务,并且保证不
进行其他任何
损害发行人及
其他股东合法
权益的活动。如
从第三方获得
的任何商业机
会与发行人经
营的业务有竞
争或有可能竞
争,则本公司将
立即通知发行
人,并将该商业
机会无偿让与
发行人。如与发
行人及其下属
子公司(如有)
拓展后的产品
或业务产生竞
争,则本公司及


                                                       33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控制的
公司及本公司
的关联企业(如
有)将以停止生
产或经营相竞
争业务或产品、
将相竞争业务
纳入到发行人
经营,或者将相
竞争业务转让
给无关联关系
的第三方的方
式避免同业竞
争。本公司将严
格遵守《公司
法》、《成都运达
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成
都运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
度》、《成都运达
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成
都运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
等规定,避免和
减少关联交易,
自觉维护发行
人及其全体股
东的利益,将不
利用本公司在
发行人的股东
地位在关联交
易中谋取不正
当利益。如发行
人必须与本公
司控制的企业
进行关联交易,
则本公司承诺,
均严格履行相
关法律程序,遵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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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市场公平交
               易的原则进行,
               将促使交易的
               价格、相关协议
               条款和交易条
               件公平合理,不
               会要求发行人
               给予与第三人
               的条件相比更
               优惠的条件。本
               公司愿意承担
               因违反上述承
               诺而给发行人
               造成的全部经
               济损失。本承诺
               持续有效且不
               可变更或撤销。

               本公司目前没
               有在中国境内
               或境外单独或
               与其他自然人、
               法人、合伙企业
               或组织,以任何
               形式直接或间
               接从事或参与
               任何对发行人
               构成竞争的业
               务及活动或拥
               有与发行人存
深圳市平安创   在竞争关系的
                                2012 年 02 月 07
新资本投资有   任何经济实体、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日
限公司         机构、经济组织
               的权益。本公司
               保证将采取合
               法及有效的措
               施,促使本公司
               拥有控制权的
               其他公司、企业
               与其他经济组
               织及本公司的
               关联企业(如
               有),不以任何
               形式从事对发
               行人轨道交通


                                                                         35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机务运用安全
相关业务构成
竞争的业务。如
与发行人及其
下属子公司(如
有)拓展后的轨
道交通机务运
用安全相关产
品或业务产生
竞争,则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制
的公司将以停
止生产或经营
相竞争业务或
产品、将相竞争
业务纳入到发
行人经营,或者
将相竞争业务
转让给无关联
关系的第三方
的方式避免同
业竞争。本公司
将严格遵守《公
司法》、《成都运
达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
《成都运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成都
运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
则》、《成都运达
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等规
定,避免和减少
关联交易,自觉
维护发行人及
全体股东的利
益,将不利用本
公司在发行人
的股东地位在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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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交易中谋
               取不正当利益。
               如发行人必须
               与本公司控制
               的企业进行关
               联交易,则本公
               司承诺,均严格
               履行相关法律
               程序,遵照市场
               公平交易的原
               则进行,将促使
               交易的价格、相
               关协议条款和
               交易条件公平
               合理,不会要求
               发行人给予与
               第三人的条件
               相比更优惠的
               条件。本承诺在
               本公司持有发
               行人 5%以上股
               份期间内持续
               有效。

               如成都运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运达
               科技”或“公
               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
               市后三年内,公
               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最近
成都运达科技                      2015 年 04 月 23
               一期每股净资                          2018-04-22   正在履行
股份有限公司                      日
               产时(若因除权
               除息等事项致
               使上述股票收
               盘价与公司最
               近一期的每股
               净资产不具可
               比性的,上述股
               票收盘价应做
               相应调整,下
               同),在不违反


                                                                             37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证券法规并且
不会导致公司
的股权结构不
符合上市条件
的前提下,公司
承诺将按照稳
定股价预案采
取以下全部或
者部分措施稳
定公司股票价
格:一、稳定公
司股票价格的
措施(一)控股
股东增持 1、公
司控股股东成
都运达创新科
技有限公司以
单次总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为限,
在证券交易所
以市场价格实
施连续回购股
份;控股股东增
持的股份,在增
持完成后 2 年内
不得出售。2、
控股股东增持
公司股票不以
任何方式向运
达科技寻求资
金支持。(二)
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 1、公
司董事(独立董
事除外,下同)、
高级管理人员
在证券交易所
以市场价格增
持股份。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
员用于增持公
司股份的货币
资金不少于该


                                                          38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等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上年度
自公司领取薪
酬总和的 20%,
不超过上年度
自公司领取薪
酬总和的 50%。
2、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
自首次增持之
日起算的未来 6
个月内,累计增
持比例不超过
公司已发行股
份的 1%。3、公
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的
股份,在增持完
成后 2 年内不得
出售。对于公司
未来新聘任的
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也须履行
以上规定。(三)
由公司回购股
票 公司在单次
用于回购股份
的资金不超过
人民币 2000 万
元、用于回购股
份的资金总额
累计不超过公
司首次公开发
行新股所募集
资金总额的范
围内,在证券交
易所以市场价
格实施连续回
购。(四)其他
法律、法规以及
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
规定允许的措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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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二、若公司
               股价连续 20 个
               交易日低于公
               司最近一期每
               股净资产,公司
               应立即启动股
               价稳定预案。公
               司应在有关股
               价稳定措施启
               动条件成就后 5
               个交易日内召
               开董事会讨论
               稳定股价方案,
               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
               实施并公告。
               三、公司除遵守
               股价稳定预案
               规定外,还需督
               促控股股东、董
               事、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股价稳
               定预案中规定
               各项措施。特此
               承诺。

               本公司系成都
               运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下称
               “运达科技”或
               “公司”)控股股
               东。如运达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后
               三年内,运达科
成都运达创新                      2015 年 04 月 23
               技股价连续 20                         2018-04-22   正在履行
科技有限公司                      日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最近
               一期每股净资
               产时(若因除权
               除息等事项致
               使上述股票收
               盘价与公司最
               近一期的每股
               净资产不具可


                                                                             40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比性的,上述股
票收盘价应做
相应调整,下
同),在不违反
证券法规并且
不会导致运达
科技的股权结
构不符合上市
条件的前提下,
本公司承诺将
按照运达科技
稳定股价预案
采取以下措施
稳定运达科技
股票价格:一、
以单次总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为限
在证券交易所
以市场价格实
施连续增持股
份;前述增持的
股份,在增持完
成后 2 年内不得
出售。二、若运
达科技股价连
续 20 个交易日
低于最近一期
每股净资产,运
达科技应立即
启动股价稳定
预案。本公司应
在有关股价稳
定措施启动条
件成就后 3 个交
易日内提出增
持运达科技股
份的方案(包括
拟增持股份的
数量、价格区
间、时间等),
完成必要的审
批程序及通知
运达科技 ,并


                                                        41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在稳定股价方
                                                           案获得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批
                                                           准之后进行增
                                                           持并公告。三、
                                                           本公司履行上
                                                           述增持义务,不
                                                           以任何方式向
                                                           运达科技寻求
                                                           资金支持。四、
                                                           本公司除遵守
                                                           股价稳定预案
                                                           规定外,还将督
                                                           促运达科技及
                                                           其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股
                                                           价稳定预案中
                                                           规定各项措施。
                                                           特此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5,777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4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406.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项目达              截止报            项目可
                    是否已                                 截至期       截至期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报告                                到预定     本报告   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末累计       末投资
                              承诺投资 投资总 期投入                                可使用     期实现   累计实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入金 进度(3)
                               总额      额(1)    金额                              状态日     的效益   现的效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额(2)       =(2)/(1)
                                                                                         期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轨道交通运营仿真                                                                    2018 年
                                                            2,574.6
系统技术改造及产    否           9,335    9,335   207.18                 27.58% 03 月 31                                 否
                                                                    2
业化项目                                                                            日

轨道交通机务运用                                            3,239.7                 2018 年
                    否           8,680    8,680    151.2                 37.32%                                          否
安全综合平台技术                                                    6               03 月 31


                                                                                                                                   42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改造及产业化项目                                                           日

                                                                           2017 年
                                                          1,233.3
技术中心改造项目     否          6,000   6,000   159.33             20.56% 03 月 31                        否
                                                               1
                                                                           日

销售网络及技术支                                                           2018 年
持平台建设技术改     否         10,838 10,838     47.91    47.91     0.44% 03 月 31                        否
造项目                                                                     日

轨道交通车载牵引                                                           2018 年
与控制系统技术改     否          7,478   8,153   175.38    865.3    10.61% 03 月 31                        否
造及产业化项目                                                             日

补充营运流动资金     否         13,446 13,446             13,446 100.00%

                                                          21,406.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5,777 56,452      741               --         --                    --        --
                                                               9

超募资金投向

                                                          21,406.
合计                      --    55,777 56,452      741               --         --       0       0    --        --
                                                               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不适用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不适用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于 2015 年 6 月 3 日出具的“XYZH/2015CDA60070”《募投项目前期使用自有资金专项审核报告》,截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止 2015 年 4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7,219.90 万元。
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7,219.9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监事会和持续督导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不适用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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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不适用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本报告期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在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以银行存款形式存放。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
其他情况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4年度股利分配方案已获2015年5月22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6月3日上述方案实施完毕。报告
期内无利润分配方案。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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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63,602,677.33                         179,508,726.8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9,000,000.00                          16,850,000.00

    应收账款                                         369,510,342.02                         338,204,887.27

    预付款项                                          23,921,369.06                           7,742,376.4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133,958.33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8,349,331.60                          13,819,414.0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54,870,020.99                         140,929,417.7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0,124,096.61

流动资产合计                                        1,359,377,837.61                        697,188,780.5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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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62,018,079.49                         63,511,322.24

    在建工程                          1,168,000.0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4,190,417.32                         15,995,361.3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6,403,422.12                          6,409,405.7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83,779,918.93                         85,916,089.30

资产总计                           1,443,157,756.54                       783,104,869.8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77,117,189.36                         46,427,334.01

    应付账款                        177,389,135.36                        112,662,494.33

    预收款项                         57,146,493.77                         43,002,322.6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248,693.40                          9,974,183.29

    应交税费                          6,604,308.64                         42,512,859.76

    应付利息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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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13,658.59                          275,547.91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36,068.31                           152,401.64

流动负债合计                 320,755,547.43                       255,007,143.5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3,469,741.84                         3,571,793.08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469,741.84                         3,571,793.08

负债合计                     324,225,289.27                       258,578,936.6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12,000,000.00                        84,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652,473,237.48                       122,191,621.3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6,055,971.39                        36,055,971.39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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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18,403,258.40                            282,278,340.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118,932,467.27                           524,525,933.23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18,932,467.27                           524,525,933.2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43,157,756.54                           783,104,869.89


法定代表人:何鸿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晓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鹏英


2、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14,464,415.50                          92,505,094.76

       其中:营业收入                                        114,464,415.50                          92,505,094.76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89,928,134.01                          66,734,422.95

       其中:营业成本                                         60,834,636.23                          46,366,810.38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844,989.30                            1,530,602.65

             销售费用                                          8,823,179.44                           6,586,829.72

             管理费用                                         18,959,868.59                          11,734,974.53

             财务费用                                         -2,535,313.29                            -394,204.08

             资产减值损失                                      3,000,773.74                            909,409.7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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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4,536,281.49                        25,770,671.81

       加:营业外收入                       3,738,471.04                          682,637.0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2,955.81                               33.5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955.81                               33.5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8,271,796.72                        26,453,275.39

       减:所得税费用                       3,919,218.59                         4,023,753.6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4,352,578.13                        22,429,521.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4,352,578.13                        22,429,521.73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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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4,352,578.13                          22,429,521.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24,352,578.13                          22,429,521.73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173                                 0.267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173                                 0.2670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何鸿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晓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鹏英


3、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261,643,847.20                         215,314,396.07

       其中:营业收入                                       261,643,847.20                         215,314,396.07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04,925,760.50                         161,509,454.71

       其中:营业成本                                       128,050,607.03                         103,412,512.36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2,274,332.25                           3,479,718.88

            销售费用                                         20,859,466.92                          16,559,769.25

            管理费用                                         49,423,031.79                          34,140,512.96

            财务费用                                         -3,621,106.20                            -480,216.66

            资产减值损失                                      7,939,428.71                           4,397,157.9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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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6,718,086.70                        53,804,941.36

       加:营业外收入                      18,528,587.10                        11,697,661.8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3,988.64                              718.8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988.64                              718.8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5,242,685.16                        65,501,884.32

       减:所得税费用                       9,997,767.86                         9,660,084.4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5,244,917.30                        55,841,799.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5,244,917.30                        55,841,799.84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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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65,244,917.30                          55,841,799.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65,244,917.30                          55,841,799.84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6554                                0.6648

       (二)稀释每股收益                                          0.6554                                0.6648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4、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64,333,824.52                         275,401,539.6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6,886,977.12                           9,720,930.5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833,240.89                          11,104,184.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4,054,042.53                         296,226,654.4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96,839,389.70                         203,574,172.88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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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39,904,296.58                         31,227,727.83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65,649,154.98                         44,932,685.4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4,937,867.20                         34,334,948.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7,330,708.46                        314,069,534.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276,665.93                       -17,842,880.2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861,800,000.00                         8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786,993.82                            431,861.1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64,586,993.82                         85,431,861.1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652,200.00                           634,695.64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308,800,000.00                       120,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09,452,200.00                       120,634,695.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4,865,206.18                        -35,202,834.5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64,268,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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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64,268,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29,120,000.00                        25,413,545.75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289,228.3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409,228.39                        50,413,545.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9,858,771.61                       -50,413,545.7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65,480.20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716,899.50                      -103,524,740.7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9,780,880.58                       122,430,753.1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1,497,780.08                        18,906,012.44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