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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运达科技: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变动暨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换股进展的公告2021-11-23  

                         证券代码:300440         证券简称:运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3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变动暨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换股进展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控股股东成都运达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运达集团”)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运达集
团持股比例被动下降的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运达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51.80%减少至 50.84%
(注:总股本剔除了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366 万股)。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科技”、“公司”)的控股股
东成都运达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集团”)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完成“成都运达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0 运达 EB”,债券代码:117162)”的发行,详见
公司 2020 年 5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控股股东完成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该可交
换债的换股期为自其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0 年 11
月 27 日),至本次可交换债券摘牌日前一个交易日止(即 2023 年 5 月 25 日),
在换股期内,投资者可选择换股从而导致运达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减少。

    近日,公司收到运达集团的通知,自 2021 年 11 月 16 日至 11 月 17 日,运
达集团可交换债券(第一期)完成换股 4,285,713 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366 万股后 44,424 万股,下同)的 0.96%。现将有关
换股情况公告如下:
                                     1
        一、换股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成都运达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成都高新区新文路 22 号 11 栋 1 层 1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1 月 16 日至 11 月 17 日
股票简称               运达科技                 股票代码                        300440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428.5713                             0.96

           合   计                           428.5713                             0.96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选)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可交换债券换股)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                  □(请注明)
(可多选)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                                 (%)
       运达集团                23,013.6996             51.80    22,585.1283                50.84

        何鸿云                     92.0547               0.21         92.0547                   0.21

曲水知创永盛企业管理有            903.7976               2.03      903.7976                     2.03
        限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24,009.5519              54.05   23,580.9806                    53.08
                                                 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4,009.5519        54.05   23,580.9806          53.0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情况说明

        1、运达集团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换股不影响运达集团控股股东地位,且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
    化。

        3、在换股期内,债券持有人仍有权继续选择换股,其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实
    际换股数量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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