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丽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8-26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
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前获取的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公司实施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润
泽科技”)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重组”),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
换及向京津冀润泽(廊坊)数字信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0 号)。2022 年 7 月 25 日,本次重组已完
成资产交割,润泽科技的 100%股权已经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润泽科技已经成
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时,本次重组的置出资产交割手续已办理完毕,置出资
产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均已转移至承接方。
2、鉴此,公司关联交易的计算口径已经发生变化,以新的口径对公司关联
交易进行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表示认可,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
价原则,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因
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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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郭克利:
杜婕:
应政:
2022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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