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信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29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我们本着认真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
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高允斌 胡晓明 李友根
2019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