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信股份:第五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04
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7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3 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
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傅聪聪先生主
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认为: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全信传输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
况,能确保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
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南京全信传输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关于核实《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
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核心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披露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编制《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核心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程序合法、有效。员工持股计划内容
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
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
配等方式强制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
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
安排;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
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
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5、公司在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充分征求员工意见,且实施
2020 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
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
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
才和业务骨干,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南京全信传输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核心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披露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南京全信传输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