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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信股份:第五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04  

						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7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3 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

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傅聪聪先生主

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认为: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全信传输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

况,能确保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

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南京全信传输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关于核实《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

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核心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披露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编制《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核心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程序合法、有效。员工持股计划内容

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

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

配等方式强制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

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

安排;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

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

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5、公司在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充分征求员工意见,且实施

2020 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
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

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

才和业务骨干,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南京全信传输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核心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披露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南京全信传输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