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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信股份:第五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26  

                        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3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5日上午11:00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通知和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傅聪聪先
生主持,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条件,认为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与会监事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在获得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注册批文的有效期内尽快实施。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公司实

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各自控制的企业不参与认购。特定对象的类别为: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

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含上述投资者的

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在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

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
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发

行对象。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

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发行的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四)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

格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除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计算结果如出现不

足 1 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即不足 1 股的金额赠予公司),且不超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 87,320,776 股。

    在前述范围内,在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
 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文件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

 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六)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2,000 万元,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航空航天用高性能线缆及轨道交
 1                                       14,572.05             11,174.93
       通用数据线缆生产项目
       综合线束及光电系统集成产品生
 2                                       12,827.65              9,078.65
       产项目
 3     FC 光纤总线系列产品生产项目        3,613.72              2,563.06
 4     补充流动资金                       9,183.36              9,183.36
               合计                      40,196.78             32,000.00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资金

 需求轻重缓急等情况,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并在募集资金

 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

 资金数额低于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则募集资金将依照募投项目

 顺序依次投入实施,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七)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锁定 6 个月。

    发行对象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按照公司要求就本次发行的股票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票

锁定事宜。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

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照届

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八)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在截至本次发行时的未分配利

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十)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自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文

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战略、目前发

展阶段、融资计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南

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对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发行对象的适当

性、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发行方式的可行性、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

理性等法规规定事项进行了论证和分析。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资金的使用进行了可行性分析,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

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公司编制了《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的报告》,并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

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

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要求,以及《国务院关

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

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对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提出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
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7)。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

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

性投资理念,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

股东回报规划》。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

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关于公司 2020 年 1-9 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编制公司 2020

年 1-9 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9 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十、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可在首次授予后的 12 个月内完成预留股份的授予

实施。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授予

日为 2020 年 12 月 25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

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授予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

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

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