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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邦高科: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2020-06-29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0-073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临时增加了四个议案,具体内容请查看
2020 年 6 月 18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中的《关于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
加临时议案暨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20-071)。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邦高科”)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6 月 13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出,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中公告了《关于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
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
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 年 6 月 29 日(现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09:15,结束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29 日(现场股东大会
结束当日)下午 15:00。
    现场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下午 15:00 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13
号楼四层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立群先生主持。
    2、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9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6,379,07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5.2277%。其中,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5,423,43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0943%。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 63,377,34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0.9333%。其中,出席现场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421,70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7999%。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 共 6 人,代 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
13,001,729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294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3,001,729 股,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 4.2944%。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立群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
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63,377,34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13,001,729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 76,379,0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5,423,4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经审查,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63,377,34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13,001,729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 76,379,0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5,423,4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和债务重组后形成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63,377,34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13,001,729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 76,379,0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5,423,4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经审查,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银河伟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63,377,34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13,001,729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 76,379,0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5,423,4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经审查,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63,377,34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13,001,729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 76,379,0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5,423,4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牛晓蓉律师和卢岚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0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