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慧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2020-05-26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创业慧康
股票代码:30045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杭州阜康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 199 号创业大厦 405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葛航
住所/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越达巷 92 号创业智慧大厦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0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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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 年修订)》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创
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
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创
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
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
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方能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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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4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5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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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杭州阜康投资有限公司、葛航
阜康投资 指 杭州阜康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创业慧
指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康
受让方、上海欧贸 指 上海欧贸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平盛安康股权投资基金合
平盛安康 指
伙企业(有限合伙)
阜康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平盛安康指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定方上海欧贸转让创业慧康 55,481,358 股股份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告书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非公开发行股票 指
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19 年限
股权激励 指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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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阜康投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杭州阜康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洪邵平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
91330108682900099A
用代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服务:实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投
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
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会务
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
术咨询、成果转让:电子商务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批发、零售:
经营范围
办公自动化设备、电子产品、金属材料、矿产品、旅游用品、工艺
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日用品、
家具;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
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08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8 年 11 月 19 日
注册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 199 号创业大厦 405 室
通讯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 199 号创业大厦 405 室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阜康投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任职
或地区的居留权
洪邵平 男 中国 浙江杭州 否 董事长兼总经理
5
叶建 男 中国 浙江杭州 否 董事
陈东 男 中国 浙江杭州 否 董事
王雪峰 男 中国 浙江杭州 否 董事
张吕峥 男 中国 浙江杭州 否 董事
3、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葛航基本信息
姓名 葛航 性别 男
其他国家和地
国籍 中国 无
区永久居留权
通讯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越达巷 92 号创业智慧大厦
4、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葛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8.0983%%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葛航先
生持有浙江中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95.0000%的股权,浙江中宇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持有阜康投资69.1637%的股权,阜康投资持有公司10.3413%的股权,因此阜
康投资为葛航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构成一致关系。
18.0983%
葛航
95.0000%
69.1637% 10.3413%
浙江中宇信息科
(二) 阜康投资 创业慧康
技有限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其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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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的原因主要系推进阜康投资与平盛安康的投资合
作事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是由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
予、股票期权行权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持股比例增加为认购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持股比例被动增加主要系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
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
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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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被动稀释、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被动增加及协议转
让。
2020 年 5 月 25 日,阜康投资与平盛安康指定方上海欧贸签订《股份转让协
议》,阜康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上海欧贸转让上市公司 55,481,358 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阜康投资持公司股份数量为 8,500,000 股,
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12.5000%;葛航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为 14,529,138 股,占当
时公司总股本的 21.3664%。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阜康投资累计权益变动-7.1587%,其中因本次协议转
让引起权益变动-5%,因其他被动情形导致累计权益变动-2.1587%;葛航先生持
公司股份数量为 200,823,326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8.0983%,累计权益变动
-3.2681%,其中因被动情形累计权益变动-3.6963%,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权益变
动+0.4281%。
综上,若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阜康投资持公司股份数量为 59,268,282 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5.3413%。葛航先生持公司股份数量为 200,823,326 股,占
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8.0983%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及主动权益变动累计情况如下:
变动后持
股东 变动比
变动时间 变动方式 股比例 备注
名称 例(%)
(%)
2015 年 5 月 14 日 — 12.500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2015 年 12 月 29 日 被动稀释 12.1312 -0.3688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阜康
2016 年 6 月 28 日 被动稀释 12.0851 -0.0461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投资
2016 年 11 月 23 日 被动增加 12.0855 +0.0004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2017 年 2 月 9 日 被动稀释 10.4960 -1.5895 非公开发行股票
8
2018 年 1 月 11 日 被动增加 10.5024 +0.0064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2018 年 10 月 8 日 被动增加 10.5056 +0.0032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2019 年 3 月 19 日
被动稀释 10.5037 -0.0019 期权行权
至 5 月 22 日
2019 年 9 月 4 日至
被动稀释 10.4991 -0.0046 期权行权
11 月 22 日
2019 年 12 月 4 日 被动稀释 10.3396 -0.1595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2019 年 12 月 12 日 被动增加 10.3413 +0.0016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尚需审批 减持 5.3413 -5.0000 协议转让
累计变动 -7.1587 —
2015 年 5 月 14 日 21.3664 0 IPO 上市
2015 年 12 月 29 日 被动稀释 20.7359 -0.6305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2016 年 6 月 28 日 被动稀释 20.6572 -0.0787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2016 年 11 月 23 日 被动增加 20.6579 +0.0007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2017 年 2 月 9 日 被动稀释 17.9410 -2.7170 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7 年 2 月 9 日 增持 18.3691 +0.4281 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8 年 1 月 11 日 被动增加 18.3802 +0.0111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2018 年 10 月 8 日 被动增加 18.3858 +0.0056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葛航 2019 年 3 月 19 日
被动稀释 18.3825 -0.0033 期权行权
至 5 月 22 日
2019 年 9 月 4 日至
被动稀释 18.3745 -0.0080 期权行权
11 月 22 日
2019 年 12 月 4 日 被动稀释 18.0954 -0.2791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2019 年 12 月 12 日 被动增加 18.0983 +0.0029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累计变动 -3.2681 —
合计累计变动 -10.4268 —
三、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 杭州阜康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上海欧贸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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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方(实际控制人):葛航
(二)股份转让
1、股份转让数量
转让方拟向受让方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转让方所持创业慧康合计
55,481,358 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转让股份数量 转让股数占创业慧
转让方 受让方
(股) 康总股本比例
杭州阜康投资有限 上海欧贸投资管理合伙
55,481,358 5%
公司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55,481,358 5%
转让方承诺,标的股份过户前转让方应解除上述标的股份的质押状态。
2、股份转让价格
本次股份转让的定价方式为: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二级市场收盘价除权
除 息 后 的 90% , 即 本 次 标 的 股 份 转 让 价 格 =14.84 元 ( 除 权 除 息 后 价 格 )
×90%=13.356 元/股,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741,009,017.45 元(大
写:柒亿肆仟壹佰万零玖仟零壹拾柒元肆角伍分)。
3、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股份转让价款分两笔支付:
(1)《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且支付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的先决条件满足后
的 45 个 工 作 日 内 , 受 让 方 向 转 让 方 指 定 账 号 支 付 完 成 第 一 笔 转 让 款
506,156,429.03 元(若受让方或其关联方已经就本次股转支付诚意金,则受让方
可以将相关全部或部分诚意金转为本次股转部分对价。)。
(2)支付第二笔股份转让价款的先决条件满足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
应向转让方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
4、各方同意,与本协议项下股份转让相关的税费由各方依照法律规定各自
承担。
5、协议生效时间
《股份转让协议》自自然人签署方签字、法人签署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
6、转让方的声明和承诺
(1)转让方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签署、交付并履行本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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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且其等签署本协议已经履行各自内部决策程序,取得必要的批准或许可,签
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不会违反任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命令,亦
不会与以其为一方的合同、协议或承诺产生冲突。
(2)转让方有义务配合其他方开展和完成与股份转让相关的各项工作,并
保证其向其他方提供的全部文件和材料及所作出的陈述和说明是真实、准确、完
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3)转让方转让给受让方的标的股份于股份过户时不存在任何质押、查封、
冻结及其他形式或性质的担保或权利负担,不存在任何转让限制,亦不存在任何
争议,并免受第三者追索;协议生效后,除协议约定或协议各方另行约定外,转
让方不得就其所持标的股份的转让、托管、质押或其他权利负担的设定事宜与任
何第三方进行协商或签署任何文件,亦不得开展与本协议的履行有冲突的任何行
为。
7、受让方的声明和承诺
(1)受让方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签署、交付并履行本协
议,且其等签署本协议已经履行各自内部决策程序,取得必要的批准或许可,签
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不会违反任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命令,亦
不会与以其为一方的合同、协议或承诺产生冲突。
(2)受让方有义务配合其他方开展和完成与股份转让相关的各项工作,并
保证其向其他方提供的全部文件和材料及所作出的陈述和说明是真实、准确、完
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8、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
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严重失实,则该方应被视作违约。违约
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
额的赔偿金。上述赔偿金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但不得超过违反协议
一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2)本协议生效后,如因一方或多方违约导致各方未能依照本协议的约定
支付股份转让价款、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配合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则违约方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支付滞纳金。在付
11
款先决条件未满足的情况下,受让方无支付相应股份转让价款的义务,该种情况
不构成也不应视为受让方任何形式的违约,受让方、转让方和实际控制人无权要
求受让方履行支付义务或追究受让方的违约责任。在付款先决条件满足的情况
下,若最终支付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的时间晚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受让方仍需
每日按应付未付款项金额的万分之五承担逾期支付的滞纳金;为明确计,前述应
付未付金额计算基数最高不超过 6,156,429.03 元。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
讼、仲裁、争议或者被司法冻结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阜康投资所持公司股份中,已质押股
份数量为 55,481,358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48.35%,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信息披露义务人葛航所持公司股份中,已质押股份数量为 111,965,788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55.75%,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9%。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将在相关股份质押解除后进行
过户登记。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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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
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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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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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盖章):杭州阜康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洪邵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签字):
葛 航
日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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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海欧贸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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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省杭州市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创业慧康 股票代码 300451
杭州市西湖区文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杭州阜康投资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
路 199 号创业大厦
(一)名称 公司 (一)注册地
405 室
杭州市滨江区长河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葛航 街道越达巷 92 号创
(二)名称 (二)通讯地址
业智慧大厦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不变,但持股人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变化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否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
选) 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限制性股票授予稀释、非公开发
行股票稀释、股票期权行权稀释、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葛航持股数量:14,529,138;持股比例:21.3664%;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阜康投资持股数量:8,500,000;持股比例:12.5000%。
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葛航持股数量:200,823,326;持股比例:18.0983%;变动比例: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3.2682%;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阜康投资持股数量:59,268,282;持股比例:5.3413%;变动比例:
比例
-7.1587%(其中协议出让导致比例变动-5.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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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 否
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否
取得批准
是 否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
是否已得到批准
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
让过户相关手续。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盖章):杭州阜康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洪邵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签字):
葛 航
日期: 年 月 日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