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1 证券简称:创业慧康 公告编号:2021-032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涉及人数 18 人,本次回购资金总金额为 2,573,106.98 元, 回购注销股票数量为 46.3725 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0389%,本次回购 注销股数具体来源情况如下: (1)2019 年 12 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离职人员陈少昂等 2 人的激 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0.675 万股。因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完成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4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5 股,上述人员尚未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 最终为 1.0125 万股。 (2)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职工代表监事张超 1 人、离 职人员曹来郑等 3 人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共计 19.50 万股。 (3)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离职人员秦俭文等 12 人的激 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25.86 万股。其中首次 授予部分 20.70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 5.16 万股。 2、截至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回购手续。 一、关于激励计划的简述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5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 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 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3、2015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议案》及相关事宜,公司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 2015 年 11 月 30 日,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及授予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5、2015 年 12 月 21 日,由于原激励对象中 2 人因离职等个人原因主动放弃 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共计 0.3 万份,4 人因未按规定日期缴纳认购款视同放弃 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0.5 万股,故依据公司激励计划公司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就上述事项对激励对象名单和授 予数量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 报告。 6、2016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 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确定以 2016 年 4 月 29 日作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 的 3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9.1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 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7、2016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 201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 相应报告。 8、2016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第一次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权益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蒋 金辉等 23 人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对其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 10.8 万份股票期权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 2.25 万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占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总数的 0.3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本次调整后,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总数由 165.6 万份调整为 154.8 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激励对象从 214 人调整为 196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由 619.5 万股调整为 617.25 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从 339 人调整为 334 人。并同意对满足 第一次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行权 /解锁期行权/解锁的相关事宜。 9、2017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 201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公告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金兆波等 8 人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 条件,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含已获准行权) 但尚未行权的 73,50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4,625 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10,125 股,预留授予部分 4,500 股。 10、2017 年 5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 销的议案》和《关于股票期权与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 次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 2016 年度权益分派且本次激 励计划原激励对象李定军等 10 人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本次激励计划 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人员已获授(含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进行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做相应调整;根据《管理办法》《备忘录 1 号》《备忘录 2 号》《备忘录 3 号》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满足,除 1 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外,董事会同 意涉及的 27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并授权公司证券部 办理相关解锁登记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17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根据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李文俊等 6 人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含已获准行权)但尚未 行权的 11,25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36,563 股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9,563 股,预留授予部分 27,000 股。 12、2017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根据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李军因成为职工代表监事、郑世因已离 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含 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 7,50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 61,875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13、2017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根据 201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陈振等 7 人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根 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含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 权的 9,75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34,088 股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28,688 股,预留授予部分 5,400 股。 14、2017 年 12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次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韩伟等 3 人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 条件,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含已获准行权) 但尚未行权的 69,00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同时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 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并同意对满足第二次行权/解锁 期行权/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行权/解锁期行权/解 锁的相关事宜。 15、2018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根据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黄导等 15 人 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 授(含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 241,875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其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 2,25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16、2018 年 5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及《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方云楼等 6 人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 条件,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含已获准行权) 但尚未行权的 13,50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1,400 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6,000 股,预留授予部分 5,400 股。董 事会认为,除 1 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外,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解锁 24 名激励对象第 二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并授权公司证券部办理相关解锁登记手续。 17、2018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 案》。鉴于公司已完成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及公司原激励对象张浩等 5 人因已离 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对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应参数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同时拟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51,900 股(已考虑 2017 年度权益分派的影响)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其中首次 授予部分 46,500 股,预留授予部分 5,400 股。 18、2018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 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含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 57,375 份股票期权进行 注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8,752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19、2018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三次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陈伟波等 5 人因已离 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含 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 18,00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 39,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30,000 股,预留授予部 分 9,000 股。同时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 期权进行注销。并同意对满足第三次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按照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的相关事宜。 20、2019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龙俊斌等 15 人因已不符合激 励条件,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含已获准行权) 但尚未行权的 73,25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50 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解锁 22 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锁期限制性股 票,并授权公司证券部办理相关解锁登记手续。 21、2019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完成 2018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对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应参数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 22、2019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次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陈少昂等 6 人因 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 (含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 34,875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其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 6,75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同时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 权第三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并同意满足第四次行权/解锁期行权/ 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的相关 事宜。 23、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对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应 参数进行调整。 (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9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披露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9 月 24 日至 2019 年 10 月 4 日,公司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 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并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发表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 3、2019 年 11 月 7 日,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9 年 11 月 1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9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 1.75 万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总数由 1,125.50 万股调 整为 1,123.75 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306 人调整为 305 人。 6、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和《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 定。同时,鉴于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数量和 价格进行调整。 7、2020 年 8 月 1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鉴于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 0.18 万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总数由 240.00 万股调 整为 239.82 万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39 人调整为 136 人。 8、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和《关于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 案》 。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张超因成为职工代表监事、以及曹来郑等 3 人因已 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公司拟对上述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 19.5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9、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 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解锁 301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涉及 的 666.45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授权公司证券部办理相关解锁登记手续。 10、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 《关于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鉴于 公司原激励对象秦俭文等 12 人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公司 拟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5.86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其中首 次授予部分 20.70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 5.16 万股。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因 1、根据《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因原激励对象陈少昂等 2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应当注销回购其已授予且尚未解锁 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2、根据《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因原激励对 象张超成为职工代表监事 1 人,以及曹来郑等 15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应当注销 回购其已授予且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依据、回购数量及价格 1、2019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根据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 意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同意取消离职人员陈少昂等 2 人的激励 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0.675 万股,回购价格为 5.46 元/股。因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完成 2019 年度权益分派,上述人员其尚 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变为 1.0125 万股,回购价格变为 3.61 元/股。 2、2020 年 9 月 25 日及 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十八次会议和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 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同意取消职工代表监事张 超 1 人、离职人员曹来郑等 3 人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尚未解锁的全部限 制性股票共计 19.50 万股,回购价格为 5.30 元/股。 3、2021 年 4 月 22 日及 2021 年 5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 同意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同意取消离职人员秦俭文等 12 人的 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25.86 万股。其中首 次授予部分 20.70 万股,回购价格为 5.30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 5.16 万股,回购 价格为 7.56 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为 119,260.8104 万股,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 46.3725 万 股 , 占 回 购 前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0.0389% , 本 次 回 购 资 金 总 金 额 为 2,573,106.98 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 票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完成。 三、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为回购不符合《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条 件的激励对象所持股份而返还出资款的情况进行了审验,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出 具了天健验〔2021〕293 号验资报告。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减少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185,445,072 15.55 463,725 184,981,347 15.52 股权激励限售股 12,600,075 1.06 463,725 12,136,350 1.04 高管锁定股 172,844,997 14.49 - 172,844,997 14.50 二、无限售流通股 1,007,163,032 84.45 - 1,007,163,032 84.48 三、总股本 1,192,608,104 100.00 463,725 1,192,144,379 100.00 特此公告。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