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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6-07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2-060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116,215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5,581,488 股)剔
除已回购股份后的 414,465,273 股为基数。本次现金分红总额(税前)=实际参
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 10 股分红金额÷10 股=414,465,273 股×0.7 元÷10 股
=29,012,569.11 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
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
总 股 本 ( 含 回 购 股 份 及 其 他 不 参 与 分 红 的 股 份 ) =29,012,569.11 元
÷415,581,488 股×10 股=0.698119 元。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
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698119 元/股。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或“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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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为:以实施分红的股权登
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股数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
的总股数为基数(以下简称“基数”),向公司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7 元(含税),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前,若公司前述总股数由于期权激励对象
自主行权、股份回购等情形而发生变化,公司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仍将不变,现金
分红总额将依据变化后的基数进行确定。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回购注销 2019 年度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 70,140 股,公司股本总额由 415,651,628 股减少至 415,581,488 股,但公
司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仍将不变,现金分红基数为公司最新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已回购股数(即 415,581,488 股-1,116,215 股=414,465,273 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
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 414,465,273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0.7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3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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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13 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299    何朝曦
    2          02*****430    熊武
    3          02*****064    冯毅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6 月 6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6
月 1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116,215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
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金
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29,012,569.11 元
÷415,581,488 股×10 股=0.698119 元。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
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698119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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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历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以及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价格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届时公司将
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 1001 号南山智园 A1 栋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王思阳

    咨询电话: 0755-26581945

    传真电话: 0755-26409940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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