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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微电子: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1-09-14  

                         证券代码:300456          证券简称:赛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113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80 号),同意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0,857,535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81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2,345,032,978.35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33,432,686.85 元。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天圆全验字[2021]00000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的议案》,并授权管理层组织办理相关具体事宜。2021年9月1日,公司
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
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
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
    鉴于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赛莱克斯国际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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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莱克斯国际”)控股的赛莱克斯微系统科技(北京)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莱克斯北京”)实施,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
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1年9月14
日,公司、赛莱克斯国际、中泰证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公司、
赛莱克斯北京、中泰证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1年9月14日,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户和存储情
况如下:
                                                                            募集资金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账号        专户余额(万元)
                                                                               用途
     北 京 赛 莱 克 杭州银行股 中泰证券                                   8英寸MEMS国
                                        110104016000135
公司 斯 国 际 科 技 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                          5,000.00 际 代 工 线 建
                                        6145
     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 公司                                         设项目
     赛 莱 克 斯 微 杭州银行股 中泰证券                                   8英寸MEMS国
                                        110104016000135
公司 系统科技(北 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                           10,000.00 际 代 工 线 建
                                        5881
     京)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 公司                                           设项目
合计             -          -        -                 -        15,000.00             -

       因业务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赛莱克斯北京已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开设有保证金账户,保证金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户名                 账户性质                           账号
赛莱克斯微系统科技(北 对公保证金                 1101020360000388842
京)有限公司           对公保证金                 1101020360000388917

       上述保证金账户纳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仅用于甲方8英寸MEMS国际代
工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包括开立信用证、保函等用于支付该募投
项目与采购进口设备等相关的款项),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乙方已在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
于甲方“8英寸MEMS国际代工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
他用途。
       乙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_/_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_/_年_/_月_/_
日,期限_/_个月。乙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
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丁方。乙方存单不得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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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甲方、乙方、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
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甲方作
为乙方的母公司有责任确保乙方遵守该等法律法规。
    3、丁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
工作人员对甲方、乙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丁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
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乙方和丙
方应当配合丁方的调查与查询。丁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情况。
    4、甲方、乙方授权丁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_孙涛_、_陈胜可_可以随时(营
业时间)到丙方查询、复印乙方专户的资料;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
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丁
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
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乙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丁方。丙
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乙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
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乙方和丙方应当及时
以传真方式通知丁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丁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丁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丙方,同时按本协议所列要求向甲方、乙方、丙方书
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丁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丁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
以及存在未配合丁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由乙
方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
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丁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3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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