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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志科技: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1-03-31  

                        证券代码:300458        证券简称:全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1-006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中实
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204,754,125.73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20,268,083.57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 1,170,284,184.63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09,139,696.47
元。2020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09,139,696.47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
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331,000,7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2,400,302.80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
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
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特此公告。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