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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志科技: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敖静涛)2021-03-31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董事:
    作为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敖
静涛 2020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十一次董事会,三次股东大会。本
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
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
弃权票。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2020 年 1 月 10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参与
投资产业基金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4 月 1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6 月 8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参与
投资产业基金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6 月 15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选举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全胜提供担保的独
立意见。
   2020 年 7 月 3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聘任公司总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8 月 4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对外投资
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
意见。
    2020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10 月 20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终止对
外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关于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12 月 11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放弃参
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及转让参股公司股权、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
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外,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
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获知公司的最新动态;并时刻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
立董事职责。
    四、 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作
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2020 年度,本人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
的议案,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与相关人员沟
通、联系,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
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
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六、 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
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
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权益。
    七、 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1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
真、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
建议和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稳健发展,规范运作,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行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的签
字页)




                                              独立董事:

                                                            敖静涛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