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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志科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1-08-20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专项报告。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认为:2021 年 1 月-6 月,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包括对子公司担保)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公司
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等情况。


    (以下无正文,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