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志科技:平安证券关于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22-03-25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珠海全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志科技”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全志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89号文核准,并经深交所同
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16,888股,发行
价为每股人民币79.93元,共计募集资金400,999,857.8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95,044,840.9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13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9,614.08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933.41万元;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13,236.54万
元,202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22.62万元;累计
已使用募集资金42,850.6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
额为3,356.03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志科技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9.8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转入全志科
技自有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珠海全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与平安银行珠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
芯智汇科技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安全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分
别与管辖中国银行深圳蛇口网谷支行的深圳蛇口支行、管辖中国银行西安软件园
支行的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公司、子公司和保荐
机构及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
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销时间 注销前余额
平安银行珠海分行营业部 11017721294008 2021-12-14 9.19
中国银行西安软件园支行 103665153610 2021-12-13 98,921.73
合计 — — 98,930.9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年度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募投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全志科技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146号)。报告认为,全志科技公
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证上〔2022〕1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全志科技公司募集
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全志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编制单位: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9,504.4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236.5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2,850.6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1) (2) (3)=(2)/(1) 重大变化
更)
承诺投资项目
1.车联网智能终
端应用处理器
芯片与模组研 否 39,504.48 39,504.48 13,236.54 42,850.62 108.47 2020.10.31 6,481.03 否 否
发及应用云建
设项目
2.消费级智能识
别与控制芯片 是 2018.10.31
建设项目
3.虚拟现实显示
器芯片与模组
是 2018.10.31
研发及应用云
建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39,504.48 39,504.48 13,236.54 42,850.62 - - 6,481.03 - -
小计
合 计 - 39,504.48 39,504.48 13,236.54 42,850.62 - - 6,481.03 - -
车联网智能终端应用处理器芯片与模组研发及应用云建设项目项目,由于新冠疫情、与供应商谈判进度迟缓等影响
导致项目进度未达预期;再者,公司阶段性产品已经实现大规模量产,由于汽车电子市场客户导入验证周期长且产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品生命周期长,相关产品销售正处上升阶段,同时后续产品仍处研发阶段需要持续投入,销售产生的效益仍未能弥
补前期投入,累计实现的效益为负,未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议案》,消费级智能识别与控制芯片建设项目、虚拟现实显示器芯片与模组研发及应用云
建设项目调整为自筹资金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9.89 万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了注销。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唐 伟 李竹青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