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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科文化: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海静)2019-04-26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2018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行诚信勤
勉义务,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公
正的独立意见,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在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出席董事会次数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情况
独立董   召开董事   亲自    委托                  召开股东   亲自       委托
事姓名     会次数                      缺席       大会次数                         缺席
                    出席    出席                             出席       出席

蔡海静         18      18          0          0          6          6          0          0


    (二)出席公司其他会议的情况

    1、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审计委
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本人应尽的职责,在 2018 年度积极召集组织并出席
了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了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对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其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加强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对公司
重大财务信息进行审议,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本人应尽的职责,在 2018 年出席了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讨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司相
关人员的薪酬与福利制定情况,积极了解市场同类公司的相关人员薪酬情况,确
保相关人员的薪酬福利符合市场整体情况,促进公司内部相关薪酬制度的建设和
完善。

    3、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与了公司不定期组织的部分日常管理会
议,关注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状况,积极讨论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制定,根据本
人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相关事前认可意见:
                                                                               意见
  时间        届次                          发表意见情况
                                                                               类型
                         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2、《关于全资孙公司拟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
            第三届董事
2018 年 1                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会第八次会                                                         同意
 月5日                   独立意见:
                议
                         1、《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全资孙公司拟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
                         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1、《关于<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
            第三届董事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2
            会第十次会   2、《关于<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    同意
 月 27 日
                议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3、《关于<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事前认可
                         意见》。
            第三届董事
2018 年 3                独立意见:
            会第十一次                                                         同意
 月6日                   1、《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会议
                         2、《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
                          立意见》;
                          6、《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8、《关于杭州哲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的独立意见》;
                          9、 关于 Outfit7 Investments Limited 2017 年度业绩承诺
                          完成情况的独立意见》;
                          10、《关于杭州每日给力科技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业绩承
                          诺未实现情况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情况的独立意见》;
                          12、《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的独立意
                          见》。
             第三届董事   独立意见:
2018 年 3
             会第十二次   1 、《 关 于 公 司 拟 受 让 United Luck Group Holdings   同意
 月7日
                 会议     Limited 部分股权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   独立意见:
2018 年 3
             会第十三次   1、《关于拟为 United Luck Group Holdings Limited 对外    同意
 月 12 日
                 会议     融资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   独立意见:
2018 年 3
             会第十四次   1、《关于浙江时代金泰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对外融资提        同意
 月 15 日
                 会议     供担保并延续互保关系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   独立意见:
2018 年 4
             会第十七次   1、《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事        同意
 月 27 日
                 会议     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
2018 年 6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的独立意见》;
             会第十八次                                                       同意
 月 19 日                 2、《关于终止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的独立
                 会议
                          意见》。
                          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
2018 年 8
             会第二十次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7 日
                 会议     2、《关于公司<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
2018 年 10                独立意见:
             会第二十二                                                            同意
 月 11 日                 1、《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   独立意见:
2018 年 11
             会第二十四   1、《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借款并为其提供担保        同意
 月 30 日
               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   独立意见:
2018 年 12
             会第二十五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同意
 月3日
               次会议     案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现场检查的工作情况

    本人在 2018 年度对公司实际情况的现场检查工作情况如下:

    1、定期现场检查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期间进行了现场检查工作,对公司定
期的经营情况进行了审慎检查,根据本人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的经营情况提出
了建议和意见。在 2017 年度报告和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和定期报告编
制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工作,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各阶段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
进展情况的汇报,积极关注并参与上述定期报告编制工作的进展情况,审慎监督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做好公司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有效沟通工
作,认真审阅定期报告的相关文件,确保公司对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合规
性。

    2、不定期现场检查工作

    报告期内,除了定期对公司现场检查的工作外,本人进行了多次的不定期的
现场检查工作,有针对性的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管理层
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保持与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
议中做到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给出相关独立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并根据公司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本人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中审议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
委托投票权,本人始终站在全体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对上述事项进行了独立、
公正的判断后征集了投票权,保证相关事项的审议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运行。

    3、检查督促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
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进行认真负责的审核后再给出独
立意见。始终站在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继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
参加了由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2018 年度修订)》包括修订重点简述和重点修订条文解读两部分的法律法规
培训。对《公司法》修正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新颁布法律法规进
行了学习研究,并及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交流提示。

    本人在报告期内继续加深对公司规范运作、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法规的
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
意识,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
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完善公司的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特此报告。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蔡海静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