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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科文化: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2021-04-28  

                        关于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
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关于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
                   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586 号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科文化公司”、“公司”)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
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相
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F10582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的相关要求,我们就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在本年度
的消除情况说明如下:

      一、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的具体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
师”)出具的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所述保留意见事项如下: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金额的准确性和可收回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七)所述,2019 年末金科文化公司其他
应收款中应收金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余额 154,860.31 万元,系金科
文化公司管理层和金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确认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款。
该关联方资金占用款主要系金科文化公司及其子公司绍兴金猫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电解铜贸易方式向绍兴上虞洪晨贸易有限公司等
公司支付电解铜贸易采购款,相关资金流向金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
其安排的第三方,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上述形式的关联方资金往来
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仍在发生。截至审计报告日,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
款项尚未收回。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实金科文化公
司的关联方资金占用金额是否准确,亦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以判断金科文化公司上述被违规占用的资金的可收回性。

                          专项说明 第 1 页
    (二)无形资产 IP 版权减值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八)所述,截至 2019 年末,金科文化公
司无形资产中 IP 版权原值金额 44,705.40 万元、累计摊销 18,450.66
万元,减值准备 23,980.67 万元,账面价值 2,274.07 万元。2019 年度
计提的无形资产 IP 版权减值准备金额为 23,980.67 万元,其中包含
2019 年度采购的 IP 版权(原值金额 11,368.16 万元)。除公司已提供的
关于计提减值的简要说明外,我们无法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以获取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无形资产 IP 版权减值准备计提的准确性和合
理性做出判断。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及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准确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九)及九(一)所述,截至 2019 年末,
金科文化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26,797.27 万元,减值准备
6,984.90 万元,账面价值 19,812.37 万元;其他权益投资账面价值
24,048.96 万元,其中采用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权益投资账
面价值 15,660.92 万元。金科文化公司管理层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
备及采用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未
能提供充分适当证据,我们无法确定金科文化公司期末长期股权投资
减值准备计提的准确性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的准确性, 因
此无法确定该等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是否恰当。

    二、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的消除情况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金额的准确性和可收回性
    截至 2020 年 9 月 4 日,公司已收回金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
公司资金的全部本金及利息,具体情况见《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度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我们经过核
查,认为该项保留意见影响已消除。




                          专项说明 第 2 页
    (二)无形资产 IP 版权减值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1、公司管理层根据董事会授权,委托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
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信评估”)对公司从事 IP
版权业务的子公司的 IP 版权在 2019 年末的价值进行评估。银信评估
分别出具银信咨报字(2021)沪第 353 号、银信咨报字(2021)沪第
354 号、银信咨报字(2021)沪第 355 号的可收回价值估值报告,银
信评报字(2021)沪第 1235 号、银信咨报字(2021)沪第 377 号的
可收回价值追溯性估值报告。
    2、我们独立委托具备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天津中联资产评
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联评估”)作为专家,对银信评
估的评估报告进行复核,以增强评估结论的可靠性。公司授权银信评
估配合提供评估报告、评估说明,对复核提出的问题给予回复,进行
必要的业务讨论。完成复核工作后,天津中联评估的专家出具了评估
报告复核意见,对银信评估的评估报告进行了确认。
    3、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第 1421 号—利用专家
的工作》指引与资产评估复核专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和书面确认。我
们按照准则的规定利用了外部专家的工作,并得出结论认为专家的工
作足以实现审计目的,接受专家在其专业领域的工作结果或结论,并
作为适当的审计证据。
    4、公司管理层在与资产评估师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接纳评估机构
的专业结论,认为无形资产 IP 版权账面价值调整作为前期会计差错
处理,追溯调整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同意对无形资产 IP 版权账面价值调整
事项作为前期会计差错处理。公司对 2019 年末无形资产进行了追溯
调整。
    5、公司对无形资产 IP 版权账面价值调整事宜与我们进行充分沟
通。我们经过核查,认可该项会计处理,认为该项保留意见影响已经
消除。




                         专项说明 第 3 页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及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准确性
    1、公司管理层根据董事会授权,委托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
机构银信评估对公司投资金额较大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在 2019 年末的价值进行评估。银信评估分别出具银信咨报字
(2020)沪第 716 号、银信咨报字(2020)沪第 718 号、银信咨报字
(2020)沪第 720 号、银信咨报字(2020)沪第 722 号、银信评报字
(2021)沪第 1233 号以及银信评报字(2020)沪第 2165 号的评估报
告。
    2、我们独立委托具备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天津中联评估作
为专家,对银信评估的评估报告进行复核,以增强评估结论的可靠性。
公司授权银信评估配合提供评估报告、评估说明,对复核提出的问题
给予回复,进行必要的业务讨论。完成复核工作后,天津中联评估的
专家出具了评估报告复核意见,对银信评估的评估报告进行了确认。
    3、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第 1421 号—利用专家
的工作》指引与资产评估复核专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和书面确认。我
们按照准则的规定利用了外部专家的工作,并得出结论认为专家的工
作足以实现审计目的,接受专家在其专业领域的工作结果或结论,并
作为适当的审计证据。
    4、公司管理层在与资产评估师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接纳评估机构
的专业结论,认为应当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事项以及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事项作为前期会计差错处理,追溯调整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
审议,同意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事项以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公允价值变动事项作为前期会计差错处理。公司对 2019 年末长期股
权投资减值准备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进行了追溯调整。
    5、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以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
允价值变动事宜与我们进行充分沟通。我们经过核查,认可该项会计
处理,认为该项保留意见影响已经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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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使用限制
    本专项说明仅供金科文化公司为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
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蔡畅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昌功




                                            中国注册会计师:陶凌雪




        中国上海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专项说明 第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