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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科文化: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7-03  

                        证券代码:300459           证券简称:金科文化           公告编号:2021-054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金科
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浙江
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年6月29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于2021年7月2日在公司办公地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其中独
立董事2名。会议由董事长朱志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为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
念,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
兼顾公司长期利益和近期利益,更灵活地吸引各种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
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公司综合考虑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
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计划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同时根据相关规定
起草编制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第二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朱志刚先生、张维璋先生、张正锋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均对本议
案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成员
半数,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计划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为规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起草编制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董事朱志刚先生、张维璋先生、张正锋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均对本议
案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成员
半数,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顺利、合法地实施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
宜;

       (4)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
宜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变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8)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
有效。

    董事朱志刚先生、张维璋先生、张正锋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均对本议
案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成员
半数,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拟定于2021年7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浙江省杭州市
萧山区钱江世纪城平澜路299号浙江商会大厦3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且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