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惠伦晶体: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06-15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15-010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定于
2015 年 7 月 1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7 月 1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6 月 30 日—2015 年 7 月 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7 月 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6 月 30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7 月 1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东环路鸡啼岗段 36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集人:董事会


    4、股权登记日:2015 年 6 月 24 日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
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 2015 年 6 月 24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
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须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关于审议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审议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
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 年 6 月 25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办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
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
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
式须在 2015 年 6 月 25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办。传真号:0769-38879889
(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东莞
市黄江镇东环路鸡啼岗段 36 号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办,邮
编:523757。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
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
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1 日上
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
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5460;投票简称:惠伦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投票代码 365460;


      ③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 元代表议案一,2
元代表议案二,3 元代表议案三,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为 100 元,股东对“总议
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申报价格具体
情况如下:


 议案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总表决     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100.00 元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00 元
  2        关于审议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
                                                                2.00 元
           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        关于审议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
                                                                3.00 元
           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④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代表弃权。


       ⑤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
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


       ⑥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⑦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
未参与投票。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下午
15:00 至2015年7月1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 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
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
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
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开计算)为限进行投票,如股
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东环路鸡啼岗段 36 号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办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王军,证券事务代表潘毅华


    联系电话:0769-38879888-2233


    传真号码:0769-38879889


    邮编:523757


    2、与会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15 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 2015 年 7 月 1
日在东莞召开的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
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
                   议案内容
                                               赞成      弃权     反对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审议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
度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审议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项,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