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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伦晶体: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15-07-31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15-016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臵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臵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计

划以募集资金臵换截至 2015 年 7 月 15 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92,255,533.26 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12 号)核准,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208 万股,
发行价格为 6.4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70,574,4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3,88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246,694,400.00 元已到账,并经广东正中
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验字[2015]G15000540099 号《验
资报告》验证,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计划投资    募集资金使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入时间进度
                                          规模          用量
 1      压电石英晶体 SMD2016 扩产项目   19,909.57   16,558.90         1年
 2      压电石英晶体 SMD2520 扩产项目    4,729.67    3,933.69         1年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022.02       4,176.84          1年
                  合计                  29,661.26     24,669.44           -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计划全部投入上述项目。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
于投资金额,公司将通过间接融资或自有资金方式予以补缺。如所筹资金超过预
计募集资金数额,将用于补充运营资金。

       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中的全部或部分项
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
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可选择以募集资金臵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的广会
专字[2015]G15000540112 号《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至 2015 年 7 月 15 日,自筹资金
实际投资额 192,255,533.26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
 1      压电石英晶体 SMD2016 扩产项目                             130,948,674.34
 2      压电石英晶体 SMD2520 扩产项目                                 37,025,340.77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4,281,518.15
                  合计                                            192,255,533.26

       四、募集资金臵换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臵换金额
 1      压电石英晶体 SMD2016 扩产项目                             130,948,674.34
 2      压电石英晶体 SMD2520 扩产项目                                 37,025,340.77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4,281,518.15
                  合计                                            192,255,533.26

       公司现拟使用募集资金臵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92,255,533.26 元,本次募集资金臵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臵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公司上述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臵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本次以募集资金臵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92,255,533.26 元臵换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臵换预先已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臵换预先已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92,255,533.26 元,并认为:本次募集资金臵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

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192,255,533.26 元臵
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92,255,533.26 元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臵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专字

[2015]G15000540112 号《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臵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