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惠伦晶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15年度)2016-04-11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15 年度)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2015 年度)


保荐机构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惠伦晶体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轩壁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坚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孙坚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5 年 5 月 15 日至 2016 年 1 月 17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16 年 1 月 18 日至 2016 年 1 月 20 日
现场检查工作内容覆盖时间:2015 年 5 月 15 日至 2016 年 1 月 17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不适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第 34 条所
列):
(一)对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二)察看上市公司三会文件和公司治理制度;
(三)查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相关会议文件;
(四)现场查看公司主要管理场所;
(五)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者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15 年度)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第 34 条所
列):
(一)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二)取得并审阅公司内部审计部的相关制度、工作计划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
部审计部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 √
市公司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 √
板上市公司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
题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中小企业板和 √
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 √
板上市公司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
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34
条所列):
(一)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二)察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管理场所;
                                  2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15 年度)


(三)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第 34 条所
列):
(一)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二)察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管理场所;
(三)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第 34 条所
列):
(一)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二)取得并查阅募集资金转户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明细;
(三)审阅与募投项目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15 年度)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第 34 条所
列):
(一)查看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和行业研究报告;
(二)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三)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进行访谈。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第 34 条所
列):
(一)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二)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进行访谈;
(三)查看公司股东名册和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第 34 条所
列):
(一)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二)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三)查看行业研究报告,关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动态。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
或者风险
                                   4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15 年度)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根据公司全年业绩预测,2015 年公司净利润将较上一年度有所下降,主
要原因是: 期内管理费用增加、财政补贴收入减少,使得业绩下滑。




                                  5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15 年度)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
导现场检查报告(2015 年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陈轩壁


                 _____________
                     孙坚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11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