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15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12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208.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43 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0,574,400.00 元,扣 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6,694,4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5 年 5 月 8 日出具了“广会验字[2015]G15000540099 号”《验资报告》。 (二)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251,574,400.00 减: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4,88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538,573.41 减: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192,255,533.26 减: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50,000,000.00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4,977,440.15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 余额相符。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和深圳证劵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了《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 根据该《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 度,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审 批(或经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确认的审批流程中规定的相关权限人员审批)后予以 付款;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 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审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 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并经董事会批准,2015 年 6 月 15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东莞黄江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统称“专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 设了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各银行签定的《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 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5 年 7 月 15 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 192,255,533.26 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 案发表了保荐意见。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会专 字[2015]G15000540112 号的“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利率,增加存储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 于 201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 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000 万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 6 个月以内 (含)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权 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 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 案发表了保荐意见。 201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二)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项账户的余额为 4,977,440.15 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表一: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单位:元 募集资金初始存 利息收入 (已 截至 2015 年 12 监 管 账 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费用 募集资金余额 置换金额 购买理财产品 放金额 减手续费) 月 31 日银行余额 压电石英晶体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黄 SMD2520 扩产项 39,336,900.00 - 39,336,900.00 165,699.52 37,025,340.77 - 2,477,258.75 江支行 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 41,768,400.00 - 41,768,400.00 175,256.54 24,281,518.15 16,000,000.00 1,662,138.39 莞黄江支行 项目 压电石英晶体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SMD2016 扩产项 110,469,100.00 4,880,000.00 105,589,100.00 111,342.77 105,589,100.00 - 111,342.77 司深圳分行 目 压电石英晶体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 SMD2016 扩产项 60,000,000.00 - 60,000,000.00 86,274.58 25,359,574.34 34,000,000.00 726,700.24 山支行 目 合 计 251,574,400.00 4,880,000.00 246,694,400.00 538,573.41 192,255,533.26 50,000,000.00 4,977,440.15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表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4,669.44 2,007.9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9,225.5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的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含部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3)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用状态日期 效益 分变更) (2) =(2)/(1) 效益 大变化 压电石英晶体 否 16,558.91 16,558.91 1,454.39 13,094.87 79.08 6,101,536.48 是 否 SMD2016 扩产项目 压电石英晶体 否 3,933.69 3,933.69 320.27 3,702.53 94.12 3,172,113.94 是 否 SMD2520 扩产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4,176.84 4,176.84 233.32 2,428.15 58.13 - - 否 小 计 - 24,669.44 24,669.44 2,007.98 19,225.55 - - 9,273,650.42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 计 - 24,669.44 24,669.44 2,007.98 19,225.55 - - 9,273,650.42 - - 未 达 到计 划进度 或 预 计 收 益的 情况和 原 因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二)的说明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三)的说明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情况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5 年 7 月 15 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 192,255,533.26 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 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保荐意见。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广会专字[2015]G15000540112 号的“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15 年9 月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 事会、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00 万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期限在6 个月以内(含)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 衍生品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 宜,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保荐意见。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 不存在违规情形。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