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伦晶体: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6-07-13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惠伦晶体
股 票 代 码 :300460
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通盈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北角蚬壳街 9-23 号秀明中心 12 楼 D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通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 111-115 号 2418 房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俊岭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
股份变动性质:认定一致行动人
签署日期:2016 年 7 月 12 日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4
第三节 持股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4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惠伦晶体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惠伦晶体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
指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报告书
惠伦晶体、公司、本公司 指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通盈投资有限公司、广东通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陈俊岭
香港通盈投资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持有本
香港通盈 指
公司股份 9,477,1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320%
广东通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持
广东通盈 指
有本公司股份 7,041,6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846%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准则 15 号》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人民币元、万元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香港通盈
公司名称:香港通盈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 年 11 月 5 日
注册资本:1.00 万港元
实收资本:1.00 港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香港北角蚬壳街 9-23 号秀明中心 12 楼 D 室
主营业务:对外投资
香港通盈的股东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港元) 出资比例(%)
1 CHEN Roger 1.00 100.00
合计 1.00 100.00
香港通盈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 在惠伦晶体或其他公司任
住地 家和地区居留权 职情况
CHEN 男 董事 美国 中国 是 未在惠伦晶体任职;担任:
Roger 广东骏丰频谱股份有限公
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骏丰
频谱(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2、广东通盈
公司名称:广东通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 年 6 月 11 日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
4
实收资本:3,000.00 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 111-115 号 2418 房
法定代表人:陈俊岭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
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
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广东通盈的股东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广东骏丰投资有限公司 1,530.00 51.00
2 陈俊岭 1,080.00 36.00
3 赵毅 390.00 13.00
合计 3,000.00 100.00
其中:广东骏丰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陈俊岭 1,230.00 41.00
2 赵毅 1,170.00 39.00
3 陈光汉 600.00 20.00
合计 3,000.00 100.00
广东通盈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 在惠伦晶体或其他公司
住地 家和地区居留权 任职情况
陈俊岭 男 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未在惠伦晶体任职;担
总裁 任:广东骏丰频谱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广州善建投
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经理;北京汇赢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广州暨南投资有限公司
5
副董事长;东莞台一盈拓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西藏佳成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广东地
源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广东真茹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3、陈俊岭
性别:男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44010219720815****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17,268,821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623%,其中,香港通盈持有 9,477,185 股;广东通盈持有
7,041,636 股;陈俊岭持有 750,000 股。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股票代码 持股比例合计 备注
广 东 通 盈 持 有
南兴装备 002757 6% 2.85% ; 陈俊 岭 持 有
3.1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在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陈俊岭与香港通盈的股东、董事 CHEN Roger 为兄弟
关系;陈俊岭为广东通盈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与广东通盈之间的产权关系如下:
6
陈俊岭
41%
36%
广东骏丰投资有限公司
51%
广东通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7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陈俊岭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通过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 75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4457%。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陈俊岭与香港通盈、广东通盈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为此,将三者认定为一致行动
人,合并计算三者的股权变动数量。
二、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增加
其在惠伦晶体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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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香港通盈、广东通盈、陈俊岭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9,477,185 股、7,041,636
股、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分别为 5.6320%、4.1846%、0.4457%;由于
三者构成一致行动人,将三者所持公司股权合并计算,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268,8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62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惠伦晶体股份处于限售期 a,
除此之外,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a 注:因公司原董事陈俊岭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申请离职,于 2016 年 4
月 6 日正式离职,陈俊岭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通过大宗交易增持的公司股份
750,000 股属于自申报离任日起六个月内新增公司股份的情形,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全部锁定。】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陈俊岭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通
过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 750,000 股,增持均价为 22.89 元,除此之外,信息披
露义务人在前述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17,268,821 股,占公
司总股本 10.2623%,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
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
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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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至地点
1、惠伦晶体证券事务办
2、联系电话:0769-38879888-2233
3、联系人:王军、潘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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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香港通盈投资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广东通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陈俊岭(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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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 东莞市黄江镇东环路鸡啼岗段
上市公司名称
公司 在地 36 号
股票简称 惠伦晶体 股票代码 300460
香港通盈投资有限公司、广东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通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陈俊 香港、广州
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岭
有无一致行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 □ 无 □
动人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认定为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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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香港通盈:股票种类 限售股 ;持股数量 9,477,185 ;持股比例 5.6320%
权益的股份数 广东通盈:股票种类 限售股 ;持股数量 7,041,636 ;持股比例 4.1846%
量及占上市公 陈 俊 岭:股票种类 限售股 ;持股数量 750,000 ;持股比例 0.4457%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 限售股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数量: 17,268,821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 10.2623%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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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不适用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不适用 □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不适用 □
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
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16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章页)
香港通盈投资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广东通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陈俊岭(签字):
年 月 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