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伦晶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16-09-0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伦晶体”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之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
关规定,对惠伦晶体 2016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
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12 号)核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208 万股,发行价格为 6.43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 270,574,4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3,88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246,694,400.00 元已到账,并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广会验字[2015]G15000540099 号《验资报告》验证,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 24,566.56 万元,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49.87 万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的投资收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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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黄江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账户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76965446802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黄江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4001778408053014455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东莞黄江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91060100100137394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东山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79170155300004871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期末金额(单位: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76965446802 2,342,225.01
东莞黄江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4001778408053014455 44,937.37
公司东莞黄江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91060100100137394 0
广州东山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79170155300004871 111,512.63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三、2016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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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6 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是否已 截止报告
募集资金 本报告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调整后投 本报告期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期末累计
承诺投资 期实现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资总额(1)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度(3)=(2)/(1) 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
总额 的效益 效益 大变化
分变更) 益
承诺投资项目
压电石英晶体
否 16,558.91 16,558.91 3,548.5 16,643.37 100.51% 2016 年 06 月 30 日 719.67 1,329.82 是 否
SMD2016 扩产项目
压电石英晶体
否 3,933.69 3,933.69 15.32 3,717.85 94.51% 2016 年 07 月 31 日 343.26 660.47 是 否
SMD2520 扩产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4,176.84 4,176.84 1,777.19 4,205.34 100.68% 2016 年 06 月 30 日 0 0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4,669.44 24,669.44 5,341.01 24,566.56 -- -- 1,062.93 1,990.29 -- --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 24,669.44 24,669.44 5,341.01 24,566.56 -- -- 1,062.93 1,990.2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不适用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不适用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 不适用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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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适用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召开并审议决定以募集资金 192,255,533.26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况 192,255,533.26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不适用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不适用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决议,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资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000 万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 6 个月以内(含)
金用途及去向 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由董
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
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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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6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公司已按《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
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
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
务。
六、保荐机构核查工作及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与管理层沟通访谈等多
种方式对惠伦晶体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
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
始凭证、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中介机构相关报告,
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惠伦晶体 2016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规和文
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其相关信息披露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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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陈轩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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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坚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