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伦晶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6-10-1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伦晶体”)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
商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惠伦晶体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12 号)核准,惠伦晶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208 万股,发行价格为 6.4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70,574,4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23,880,000.00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246,694,400.00 元已到账,并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广会验字[2015]G15000540099 号《验资报告》验证,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户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压电石英晶体 SMD2016 扩产”、“压电石英晶体 SMD2520
扩产”和“研发中心建设”三个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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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压电石英晶体 SMD2016
扩产”、“压电石英晶体 SMD2520 扩产”和“研发中心建设”三个项目已全部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对上述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包括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利息收入及
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 项目结余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名称 使用比例 投资收益
总额 总额 金额 专项结余
净额
压电石英晶体
16,558.91 16,643.37 100.51% -84.46 59.17 0.02
SMD2016 扩产项目
压电石英晶体
3,933.69 3,821.45 97.15% 112.24 18.98 131.22
SMD2520 扩产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176.84 4,205.34 100.68% -28.50 32.99 4.49
合计 24,669.44 24,670.16 100.00% -0.72 111.14 135.73
注:上表中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净额为利息收入、投资收益与银行手续费的差额。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 24,669.44 万元。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总额 24,670.16 万元,其中,由于压电石英晶体 SMD2016
扩产项目部分设备购买价格变动等因素,公司利用自有资金 25.31 万元对该项目
进行了补充;募投项目结余金额-0.72 万元;存放银行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及购
买理财产品形成的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为 111.14 万元。公司上述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专项存在 135.73 万元的结余资金,主要系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
厉行节约,部分设备购买价格变动,存放银行期间产生利息收入以及购买理财产
品形成投资收益等多种因素综合所致。
三、募投项目结余资金使用计划及合理性、必要性
(一)募投项目结余资金使用计划
目前,公司募投项目均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降低资金成本,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专项结余资金 135.73 万元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等,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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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将自有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
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投资,或者从事证券
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二)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合理性、必要性
公司募投项目均已全部建成,达到预期使用计划,本次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满足公司部分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
效降低财务费用,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拟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募集资金专户 2016 年 9 月 30 日余额
账号 对应的募投项目
开户行 (单位: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压 电 石 英 晶 体
676965446802 1,312,199.85
公司东莞黄江支行 SMD2520 扩产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东莞黄江 44001778408053014455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4,971.82
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压 电 石 英 晶 体
391060100100137394 191.94
公司广州东山支行 SMD2016 扩产项目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压 电 石 英 晶 体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9170155300004871 45.53
SMD2016 扩产项目
分行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之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财会部门
负责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的具体事宜。专户注销后,公司原与保荐机构、
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惠伦晶体审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的程序和结果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压电石英晶体
SMD2016 扩产”、“压电石英晶体 SMD2520 扩产”和“研发中心建设”三个项目进
行结项,并将募投项目专项结余资金 135.73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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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同意该事项。本次公司将
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招商证券对惠伦晶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
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审议决策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使用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该事
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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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陈轩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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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坚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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