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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田中精机: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6-04-27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021




      2016 年 04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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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竹田周司                董事                    工作原因                  竹田享司


     公司负责人钱承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劲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詹劲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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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9,197,373.79                23,969,466.43                     21.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394,853.61                 4,927,235.52                      9.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4,346,360.54                 4,144,973.04                      4.86%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560,140.56                 5,927,738.66                     10.6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0.10                  -2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                         0.10                  -2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5%                     2.10%                      -0.65%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333,320,519.35               329,234,336.80                      1.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02,527,334.33               296,811,672.99                      1.9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16,508.94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00,0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0.00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0.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788,331.32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1,459.3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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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所得税影响额                                                       177,806.51

合计                                                                  1,048,493.0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经营业绩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的风险
    近年来,全球宏观经济总体波动较大,导致电子元件厂商的资本开支及对相关生产设备的采购需求亦出现了较大幅度的
波动。鉴于电子元件制造行业自身的经营状况和扩产计划易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如果未来外部宏观经济景气度出现
大幅波动,有可能对电子线圈设备行业需求带来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公司将积极研发新产品,加大非标机、特殊机产品,以及自动化生产流水线的研发投入,并将依据市场情况,逐步拓展
消费电子制造市场,以及汽车产业、医疗产业、智能物流产业等相关行业,以应对宏观经济波动影响的影响。
    2、竞争加剧带来的毛利率降低风险
    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公司可能会灵活考虑定价策略,导致毛利率水平会有所降低。此外,如果公司无法维持
并加强技术创新能力以巩固目前的核心竞争优势,或市场进入者增长过快导致投标竞争加剧,也将促使公司产品毛利率存在
下降风险。
    公司将在自主研发、技术升级方面保持行业领先趋势,优化产品结构,以保持合理的毛利率水平。
    3、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利用不足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目前,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较为顺利,厂房以及配套设施的主体工程全部建设完工,并办理了相关产权证书。募投项目
进入了车间后期装修以及相关设备的采购阶段。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能否达到预期效果不仅取决于技术研发和项目管理,还取决于未来公司的市场环境。同时,随
着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年均折旧及摊销费也将大幅增加,在公司形成产能之前以及若未来市场环境
发生重大变化,募投项目的预期收益不能实现,则公司存在因折旧和摊销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因此,公司在短期内
存在因净资产规模迅速扩大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将本着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审慎原则,积极稳妥的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进度,并
通过优化产品竞争策略,进一步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以使得募投项目尽快实现预期效益。
    4、成本费用上升的风险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募投项目实施形成的资产及相关人才的增加,公司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面临较大
的上升压力,也将导致公司销售毛利率的下降。
    对此,公司将通过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扩大产品生产规模,提高标准化生产作业水平,降低单位生产成本,同时通过扩
大公司销售,强化预算管理和控制费用等管理举措,降低公司成本费用上升的风险。
    5、公司规模迅速扩张引起的管理风险
    目前,公司已经建立和不断完善了适应公司当前发展状况的管理体系和管理架构。随着公司业务的继续发展,特别是在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和投资项目实施后,以及后续相关产业资源的整合,公司的资产和经营规模将迅速扩大,公司的管理体系
和管理架构也将更加复杂。若公司的组织管理体系和人力资源体系不能满足资产规模扩大后对管理制度和管理团队的要求,
则公司的长期发展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公司将继承和发扬TANAC卓越的品质和不断创新的企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致力于建设一流的人才机
制,构建“学习型组织”的企业文化,有效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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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0,166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竹田享司         境外自然人            21.32%         14,215,000        14,215,000

钱承林           境内自然人            16.66%         11,110,000        11,110,000

藤野康成         境外自然人            13.33%          8,890,000         8,890,000

竹田周司         境外自然人            13.33%          8,890,000         8,890,000

北京建信财富股
权投资基金(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3.13%          2,085,000         2,085,000
限合伙)

京华永业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7%          1,450,000         1,450,000 质押                  1,390,000
限公司

浙江优创创业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8%          1,390,000         1,390,000
资有限公司

上海众越旺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0%          1,335,000         1,335,000
合伙)

西安元鼎投资管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4%           695,000           695,000
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0.37%           247,700
理有限责任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47,700 人民币普通股             247,700

熊涛                                                                      198,126 人民币普通股             198,126

赵洪斌                                                                    1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70,000

周晓东                                                                    1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0,000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财
                                                                           98,810 人民币普通股              98,810
富*大岩量化对冲集合资金信托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95,090 人民币普通股              95,09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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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进 1 号大岩对冲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

杜志泉                                                                     88,600 人民币普通股            88,600

龚平                                                                       83,080 人民币普通股            83,080

姚天来                                                                     82,200 人民币普通股            82,200

王巍                                                                       70,100 人民币普通股            70,100

                                  本公司股东竹田享司、竹田周司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上述本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在关联关系。本公司股东竹田享司、钱承林、竹田周司和藤野康成共同作为公司的控股
说明
                                  股东、实际控制人,具有一致行动关系,且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公司股东赵洪斌通过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30,000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股,实际合计持有 170,000 股;公司股东王巍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
(如有)
                                  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60,1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70,1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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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1.81%,主要系定制化程度较高的非标准机的销售额有所增加。
   2、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42.29%,主要系销售人员工资、差旅费用以及出口销售代理费用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26.98%,主要系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65.88%,主要系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减少所致。
   5、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36.29%,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利得所致。
   (二)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1、预付帐款较上年同期增加998.93%,主要系公司增加流水线零部件采购量所致。
   2、应交税费较上年同期下降68.09%,主要系公司2016年一季度外销售收入占比大幅增加,故应缴增值税较上年同期减
少。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76.27%,主要系当期收到政府补助以及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47.87%,主要系减少原材料采购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19.74万元,同比上期增加21.81%;实现营业利润603.67万元,同比上期增加9.69%;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9.49万元,同比上期增加9.49%。受经济环境以及市场低端绕线机的价格影响,公司标准
机的销量持续下滑,实现销售收入923.29万元,同比上期减少11.75%,非标机和特殊机实现销售收入1,889.38万元,同比上
期增加72.18%,公司整体业绩相比上年同期有所上升。
   2016年度,公司将对非标机和特殊机产品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并积极拓展消费电子制造市场。此外,公司将依据市场情
况,逐步拓展汽车产业、医疗产业、智能物流产业等相关行业,同时,公司将积极在行业内选择国内外优秀的企业进行资源
整合,实现强强联合和快速发展。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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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中有三家发生了变化,主要是非标机和特殊机销售增加所致。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请参见前第二节之第二项“ 重大风
险提示” 部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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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股份公司
                                 上海众越旺
                                                              股票在证券
                                 投资合伙企
                                                              交易所上市
                                 业(有限合
                                                              交易之日起
                                 伙);浙江优创
                                                              12 个月内,不
                                 创业投资有
                                                              转让或者委
                                 限公司;京华
                                                              托他人管理                                   报告期内,未
                                 永业投资有      股份限售承                   2015 年 05 月 2016 年 5 月
                                                              本次发行前                                   有违反上述
                                 限公司;西安 诺                               19 日           18 日
                                                              本公司直接                                   承诺的情况。
                                 元鼎投资管
                                                              或间接持有
                                 理有限责任
                                                              的股份公司
                                 公司;北京建
                                                              股份,也不由
                                 信财富股权
                                                              股份公司回
                                 投资基金(有
                                                              购其持有的
                                 限合伙)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股份。

                                                              自股份公司
                                                              股票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
                                                                                                           报告期内,未
                                 汪月忠;贺晶; 股份限售承      行前本人直      2015 年 05 月
                                                                                              长期         有违反上述
                                 叶翎            诺           接或间接持      19 日
                                                                                                           承诺的情况。
                                                              有的股份公
                                                              司股份,也不
                                                              由股份公司
                                                              收购该部分
                                                              股份。在上述
                                                              锁定期满后,


                                                                                                                          9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本人在股份
                         公司任职期
                         间内,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所
                         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本
                         人在股份公
                         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 6 个月
                         内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所直
                         接或间接持
                         有的股份公
                         司股份;本人
                         在股份公司
                         股票上市之
                         日起第 7 个月
                         至第 12 个月
                         之间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转让所直接
                         或间接持有
                         的股份公司
                         股份。

                         自股份公司
                         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报告期内,未
詹劲松;徐耀 股份限售承   转让或者委      2015 年 05 月
                                                         长期   有违反上述
生          诺           托他人管理      19 日
                                                                承诺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
                         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
                         股份公司股
                         份,也不由股


                                                                             10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份公司回购
该等股份。若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
公司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
价(若发行人
股票在此期
间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发行
价应相应调
整),或者上
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若
发行人股票
在此期间发
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
项的,发行价
应相应调整)
的情形,本人
所持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上述
锁定期满后,
本人在股份
公司任职期
间内,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所
直接或间接
持有股份公
司股份总数
的 25%;本人
在股份公司


                                                 11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股票上市之
日起 6 个月内
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 18 个
月内不转让
本人所直接
或间接持有
的股份公司
股份;本人在
股份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
起第 7 个月至
第 12 个月之
间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
让所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
股份公司股
份。本人所持
公司股份在
锁定期限届
满后 2 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
行价(若发行
人股票在此
期间发生派
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应相
应调整),如
低于发行价,
出售该部分
股份所得收
益归发行人
所有。因股份
公司进行权
益分派等导
致其直接或


                                                12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间接持有的
                           股份发生变
                           化的,亦遵守
                           上述规定,且
                           上述承诺不
                           因职务变更
                           或离职等原
                           因而终止履
                           行。

                            自股份公司
                           股票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
                           行前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
                           有的股份公
                           司股份,也不
                           由股份公司
                           收购该部分
                           股份;若公司
                           上市后 6 个月
                           内发生公司
                           股票连续 20
钱承林;藤野                个交易日的                             报告期内,未
              股份限售承                   2015 年 05 月
康成;竹田享                收盘价均低                      长期   有违反上述
              诺                           19 日
司;竹田周司                于发行价(若                           承诺的情况。
                           发行人股票
                           在此期间发
                           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
                           项的,发行价
                           应相应调
                           整),或者上
                           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若
                           发行人股票
                           在此期间发
                           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


                                                                               13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
项的,发行价
应相应调整)
的情形,本人
所持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上述
锁定期满后,
本人在股份
公司任职期
间内,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
超过所直接
或间接持有
股份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离任后
半年内,不转
让所持有的
股份公司股
份,且在申报
离任 6 个月后
的 12 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公司
股票数量占
所直接和间
接持有公司
股票总数的
比例不超过
50%。本人所
持公司股份
在锁定期限
届满后 2 年内
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若发
行人股票在
此期间发生
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


                                                14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
的,发行价应
相应调整),
如低于发行
价,出售该部
分股份所得
收益归发行
人所有。因股
份公司进行
权益分派等
导致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
的股份发生
变化的,亦遵
守上述规定,
且上述承诺
不因职务变
更或离职等
原因而终止
履行。在本人
所持公司股
票锁定期满
后 2 年内,若
公司股价不
低于发行价,
本人累计减
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公司
总股份的
5%,且减持不
影响本人对
公司的控制
权;在本人所
持公司股票
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公
司股票时按
以下方式进
行:持有公司
的股票预计
未来一个月
内公开出售
的数量不超


                                                15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过公司股份
                           总数 1%的,
                           将通过证券
                           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系
                           统转让所持
                           股份;持有公
                           司的股票预
                           计未来一个
                           月内公开出
                           售的数量超
                           过公司股份
                           总数 1%的,
                           将通过证券
                           交易所大宗
                           交易系统转
                           让所持股份;
                           若于承诺的
                           持有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
                           满后 2 年内减
                           持,减持的价
                           格不低于公
                           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减持
                           公司股票时
                           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
                           以公告;若违
                           反本人所作
                           出的股票减
                           持的承诺,减
                           持股份所得
                           收益将归公
                           司所有。

                           1、在本人所
                           持公司股票
                           锁定期满后 2
钱承林;藤野                                                     报告期内,未
              股份减持承   年内,若公司 2015 年 05 月
康成;竹田享                                             长期    有违反上述
              诺           股价不低于      19 日
司;竹田周司                                                     承诺的情况。
                           发行价,本人
                           累计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


                                                                             16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过公司总股
份的 5%,且
减持不影响
本人对公司
的控制权;2、
在本人所持
公司股票锁
定期满后 2 年
内,减持公司
股票时按以
下方式进行:
持有公司的
股票预计未
来一个月内
公开出售的
数量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
数 1%的,将
通过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系统
转让所持股
份;持有公司
的股票预计
未来一个月
内公开出售
的数量超过
公司股份总
数 1%的,将
通过证券交
易所大宗交
易系统转让
所持股份;3、
若于承诺的
持有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
满后 2 年内减
持,减持的价
格不低于公
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4、
减持公司股
票时将在减


                                                17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持前 3 个交易
                           日予以公告;
                           5、若违反本
                           人所作出的
                           股票减持的
                           承诺,减持股
                           份所得收益
                           将归公司所
                           有。

                           各方自 2004
                           年至今对田
                           中精机(包括
                           整体变更前
                           的田中精机
                           (嘉兴)有限
                           公司)进行共
                           同控制,对需
                           要提交股东
                           大会(股东
                           会)或董事会
                           审议的事项,
                           协议各方无
                           论是作为股
                           东还是董事,
                           均事先进行
钱承林;藤野                了充分沟通,                                 报告期内,未
              股东一致行                   2012 年 07 月 2018 年 5 月
康成;竹田享                取得一致意                                   有违反上述
              动承诺                       27 日         18 日
司;竹田周司                见后再根据                                   承诺的情况。
                           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做
                           出正式决策,
                           并且在田中
                           精机的历次
                           股东大会(股
                           东会)及董事
                           会会议中对
                           各项议案的
                           表决均作出
                           了相同的表
                           决意见,在对
                           田中精机所
                           有重大问题
                           的决策上均


                                                                                     18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保持了一致
行动;为进一
步明确协议
各方对于田
中精机的共
同控制及一
致行动关系,
特此达成以
下约定:一、
协议各方应
当在田中精
机每次董事
会或股东大
会召开前,对
该次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
审议事项充
分协商并达
成一致意见
后做出相同
的表决意见;
二、协议任一
方按照田中
精机章程的
规定向公司
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提出
提案或临时
提案,均应实
现与其他协
议各方协商
一致;三、各
方同意在本
协议有效期
间就本协议
所述事项均
为一致行动
人,各方承诺
将严格遵守
和履行相关
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
会行政规章
以及规范性


                                                19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文件规定的、
                         关于一致行
                         动人的义务
                         和责任;四、
                         各方同意,在
                         本协议有效
                         期间,不转让
                         或委托他人
                         管理其所持
                         有的田中精
                         机股份,也不
                         由田中精机
                         回购其所持
                         有田中精机
                         股份;五、本
                         协议一经签
                         署即构成对
                         协议各方均
                         具有法律约
                         束力的义务,
                         对于任何一
                         方违反本协
                         议项下的法
                         律义务的,其
                         他每一方均
                         有权追究其
                         法律责任,违
                         约方并应当
                         向守约方承
                         担相关经济
                         赔偿责任;
                         六、本协议的
                         有效期为自
                         协议各方签
                         署本协议之
                         日起,至田中
                         精机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并
                         在相关证券
                         交易所上市
                         后三十六个
                         月。

钱承林;藤野 关于同业竞   1、截至本承 2014 年 05 月 长期       报告期内,未


                                                                         20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康成;竹田享 争、关联交   诺函签署之     29 日                 有违反上述
司;竹田周司 易、资金占用 日,本人未以                         承诺的情况。
            方面的承诺   任何方式直
                         接或间接从
                         事与田中精
                         机相竞争的
                         业务,亦未直
                         接或间接控
                         制其他与田
                         中精机业务
                         相竞争的企
                         业;2、在田
                         中精机依法
                         存续期间且
                         本人仍然为
                         田中精机的
                         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
                         的情况下,本
                         人承诺将不
                         以任何方式
                         直接或间接
                         经营任何与
                         田中精机的
                         主营业务有
                         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
                         业务,以避免
                         与田中精机
                         构成同业竞
                         争;3、在田
                         中精机依法
                         存续期间且
                         本人仍然为
                         田中精机的
                         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
                         的情况下,若
                         因本人所从
                         事的业务与
                         田中精机的
                         业务发生重
                         合而可能构
                         成同业竞争,


                                                                           21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则田中精机
                           有权在同等
                           条件下优先
                           收购该等业
                           务所涉资产
                           或股权,以避
                           免与田中精
                           机的业务构
                           成同业竞争;
                           4、本人对上
                           述承诺内容
                           的真实性、完
                           整性负责,并
                           愿意对违反
                           上述承诺而
                           给田中精机
                           造成的经济
                           损失承担赔
                           偿责任。

                           报告期内,本
                           公司发生的
                           关联交易决
                           策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
                           定,定价遵循
                           了市场化、自
            关于同业竞
                           愿、等价、有                          报告期内,未
徐泓;杨翊杰; 争、关联交                   2014 年 05 月
                           偿的原则,该                   长期   有违反上述
奚大华      易、资金占用                  29 日
                           等关联交易                            承诺的情况。
            方面的承诺
                           符合公司经
                           营发展的需
                           要,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的
                           情形,符合公
                           司的整体利
                           益。股份公司
                           设立后,公司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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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公司章
                             程》及《关联
                             交易管理制
                             度》等制度性
                             文件进一步
                             完善并明确
                             了公司的关
                             联交易决策
                             机制,并予以
                             了严格履行,
                             确保股份公
                             司发生的关
                             联交易公平、
                             公正,定价公
                             允、合理,不
                             存在损害股
                             份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1、本人与田
                             中精机之间
                             现时不存在
                             其他任何依
                             照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
                             定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关
                             联交易;2、
                             本人不以任
              关于同业竞
钱承林;藤野                  何方式违法                            报告期内,未
              争、关联交                    2012 年 07 月
康成;竹田享                  违规占用田                     长期   有违反上述
              易、资金占用                  27 日
司;竹田周司                  中精机资金                            承诺的情况。
              方面的承诺
                             或要求其违
                             法违规为本
                             人提供担保;
                             3、本人不通
                             过非公允关
                             联交易、利润
                             分配、资产重
                             组、对外投资
                             等任何方式
                             损害田中精
                             机及其他股


                                                                                23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东的合法权
                           益;如在今后
                           的经营活动
                           中本人与田
                           中精机之间
                           发生无法避
                           免的关联交
                           易,则此种关
                           联交易的条
                           件必须按正
                           常的商业条
                           件进行,并按
                           国家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田中
                           精机内部管
                           理制度严格
                           履行审批程
                           序;4、本人
                           不以任何方
                           式影响田中
                           精机的独立
                           性,保证其资
                           产完整、人员
                           独立、财务独
                           立、机构独立
                           和业务独立。

                             公司及其
                           控股股东、董
                           事(不包括独
                           立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
钱承林;藤野
                           承诺,公司上
康成;竹田周
                           市后三年内,
司;竹田享司;
                           将按照下述                                  报告期内,未
詹劲松;浙江 IPO 稳定股价                  2015 年 05 月 2018 年 5 月
                           原则和程序                                  有违反上述
田中精机股     承诺                       19 日         18 日
                           采取控股股                                  承诺的情况。
份有限公司;
                           东增持、公司
刘洪波;徐耀
                           回购及董事
生
                           (不包括独
                           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增持等方式
                           稳定股价:1、


                                                                                    24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增持及回购
股份(1)在
公司股票上
市后三年内,
如果公司股
票收盘价格
连续 20 个交
易日低于最
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
资产,且公司
情况同时满
足监管机构
对于回购、增
持等股本变
动行为的规
定,则触发控
股股东、公
司、董事(不
包括独立董
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增
持或回购义
务(以下简称
“触发稳定股
价义务”)。①
控股股东在
触发稳定股
价义务后的
10 个交易日
内,应制定增
持公司股票
的具体计划
并书面通知
公司,由公司
进行公告,公
告的具体计
划应披露控
股股东各自
拟增持的数
量范围、价格
区间、完成时
间等信息,控
股股东单次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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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持总金额
合计不少于
人民币 1,000
万元,但单次
增持公司股
份数量合计
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2%。控股股东
应按照其各
自的持股份
额分摊该等
增持金额及
股份数额,如
出现个别控
股股东不履
行上述增持
义务,其他控
股股东对该
股东应该履
行的义务承
担连带责任。
②如控股股
东均未如期
公告前述具
体增持计划,
或明确表示
未有增持计
划的,则公司
董事会应在
首次触发稳
定股价义务
后的 20 个交
易日内制定
公司回购计
划并进行公
告,公告的回
购计划应披
露公司拟回
购股份的数
量范围、价格
区间、完成时
间等信息,单
次回购总金


                                                26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额不少于人
民币 1,000 万
元,但单次回
购的公司股
份数量不超
过公司总股
本的 2%。③
如公司董事
会未如期公
告前述股份
回购计划,或
因各种原因
导致前述股
份回购计划
未能通过股
东大会的,董
事(不包括独
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应在其首次
触发稳定股
价义务后的
30 个交易日
内(如期间存
在 N 个交易
日限制董事、
高级管理人
员买卖股票,
则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应
在首次触发
稳定股价义
务后的 30+N
个交易日内)
或前述股份
回购计划未
能通过股东
大会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
(如期间存
在 N 个交易
日限制董事、
高级管理人
员买卖股票,


                                                27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则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应
在前述股份
回购计划未
能通过股东
大会后的
10+N 个交易
日内),无条
件增持公司
股票,并且各
自累计增持
金额不低于
其上年度薪
酬总额的
30%。(2)前
述三项任一
增持或回购
措施的履行
期限为 6 个
月。若前述增
持或回购措
施执行完毕
后,在公司股
票上市后三
年内,再次出
现触发稳定
股价义务情
形的,则控股
股东、公司、
董事(不包括
独立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
员的增持或
回购义务将
按照前述①、
②、③的顺序
自动产生。
(3)控股股
东、公司、董
事(不包括独
立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
在履行其增
持或回购义


                                                28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务时,应按照
公司股票上
市地上市规
则及其他适
用的监管规
定履行相应
的信息披露
义务。2、其
他稳定股价
的措施(1)
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百分之三以
上股份的股
东,可以向董
事会提交公
司股份回购
计划的议案,
并由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2)任何对
股价稳定措
施的修订均
应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且需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
过。3、相关
惩罚措施(1)
对于控股股
东,如由于主
观原因不能
实际履行增
持义务,则公
司应将与控
股股东履行
其增持义务
相等金额的
应付控股股
东现金分红


                                                29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予以截留,直
至控股股东
履行其增持
义务;如已经
连续两次触
发稳定股价
义务而控股
股东均未能
提出具体增
持计划,则公
司可将与控
股股东履行
其增持义务
相等金额的
应付控股股
东现金分红
予以截留用
于股份回购
计划,控股股
东丧失对相
应金额现金
分红的追索
权;如对公司
董事会提出
的股份回购
计划投弃权
票或反对票,
则公司可将
与控股股东
履行其增持
义务相等金
额的应付控
股股东现金
分红予以截
留用于下次
股份回购计
划,控股股东
丧失对相应
金额现金分
红的追索权。
(2)公司董
事(不包括独
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30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应主动履行
其增持义务,
如个人在任
职期间因主
观原因未能
按本承诺的
相关约定履
行其增持义
务,则公司将
扣留与其履
行增持义务
相等金额的
工资薪酬代
其履行增持
义务;如个人
在任职期间
连续两次未
能主动履行
其增持义务,
由控股股东
或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
同意更换相
关董事,由公
司董事会提
请解聘相关
高级管理人
员。(3)如因
公司股票上
市地上市规
则等证券监
管法规对于
社会公众股
股东最低持
股比例的规
定导致控股
股东、公司、
董事(不包括
独立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
员在一定时
期内无法履
行其增持或
回购义务的,


                                                31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相关责任主
                            体可免于前
                            述惩罚,但亦
                            应积极采取
                            其他措施稳
                            定股价。4、
                            其他说明在
                            本承诺有效
                            期内,新聘任
                            的公司董事
                            (不包括独
                            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应履行本承
                            诺规定的董
                            事(不包括独
                            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义务,并按同
                            等标准履行
                            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时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已
                            作出的其他
                            承诺义务。对
                            于公司拟聘
                            任的董事(不
                            包括独立董
                            事)、高级管
                            理人员,应在
                            获得提名前
                            书面同意履
                            行前述承诺
                            和义务。

                            公司独立董
                            事对公司上
                            市后稳定股
                            价的具体措                                  报告期内,未
奚大华;徐泓; IPO 稳定股价                  2015 年 05 月 2018 年 5 月
                            施承诺如下:                                有违反上述
杨翊杰      承诺                           19 日         18 日
                            在公司上市                                  承诺的情况。
                            后三年内,若
                            发生公司股
                            票收盘价格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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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续 20 个交
                          易日低于每
                          股净资产的
                          情形,本人将
                          主动要求将
                          当年独立董
                          事津贴调低
                          20%,若本人
                          违反上述承
                          诺,公司可将
                          应支付本人
                          的津贴的
                          20%予以扣
                          留。

                          鉴于浙江田
                          中精机股份
                          有限公司拟
                          申请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本人
                          作为公司的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特作出如
                          下承诺:浙江
竹田享司;竹
                          田中精机股
田周司;钱承
                          份有限公司
林;藤野康成;
                          首次公开发                            报告期内,未
刘洪波;徐耀                              2015 年 03 月
               其他承诺   行股票并上                     长期   有违反上述
生;汪月忠;叶                             19 日
                          市所有申请                            承诺的情况。
翎;贺晶;詹劲
                          文件的内容
松;奚大华;徐
                          不存在虚假
泓;杨翊杰
                          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全体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对文件内
                          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33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自股份公司
                           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
北京建信财
                           交易之日起
富股权投资
                           12 个月内,不
基金(有限合
                           转让或者委
伙);浙江优创
                           托他人管理
创业投资有
                           本次发行前
限公司;京华
                           本公司直接                                    报告期内,未
永业投资有                                  2014 年 05 月 2016 年 5 月
                其他承诺   或间接持有                                    有违反上述
限公司;上海                                 29 日           18 日
                           的股份公司                                    承诺的情况。
众越旺投资
                           股份,也不由
合伙企(有限
                           股份公司回
合伙)业;西安
                           购其持有的
元鼎投资管
                           股份。本企业
理有限责任
                           愿意承担因
公司
                           违背上述承
                           诺而产生的
                           法律责任。

                           鉴于浙江田
                           中精机股份
                           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股份
                           公司”)拟申请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
                           市,本人作为
                           股份公司的
                           控股股东之
                           一,特作出如
钱承林;藤野                下承诺:1、                                   报告期内,未
                                            2014 年 05 月
康成;竹田享 其他承诺       自股份公司                       长期         有违反上述
                                            29 日
司;竹田周司                股票上市之                                    承诺的情况。
                           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
                           行前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
                           有的股份公
                           司股份,也不
                           由股份公司
                           收购该部分
                           股份;2、若


                                                                                      34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
公司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
价(若发行人
股票在此期
间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发行
价应相应调
整),或者上
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若
发行人股票
在此期间发
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
项的,发行价
应相应调整)
的情形,本人
所持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3、在
上述锁定期
满后,本人在
股份公司任
职期间内,每
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其
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股份
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离
任后半年内,
不转让所持
有的股份公


                                                35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司股份;且在
申报离任 6 个
月后的 12 个
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
公司股票数
量占其所直
接和间接持
有公司股票
总数的比例
不超过 50%。
4、本人所持
公司股份在
锁定期限届
满后 2 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
行价(若发行
人股票在此
期间发生派
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应相
应调整),如
低于发行价,
出售该部分
股份所得收
益归发行人
所有。5、因
股份公司进
行权益分派
等导致其直
接或间接持
有的股份发
生变化的,亦
遵守上述规
定,且上述承
诺不因职务
变更或离职
等原因而终
止履行。本人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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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愿意承担因
                          违背上述承
                          诺而产生的
                          法律责任。

                          鉴于浙江田
                          中精机股份
                          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股份
                          公司”)拟申请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
                          市,本人作为
                          股份公司的
                          监事,特作出
                          如下承诺:1、
                          自股份公司
                          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前
                                                                  报告期内,未
汪月忠;叶翎;              本人直接或       2014 年 05 月
               其他承诺                                    长期   有违反上述
贺晶                      间接持有的       29 日
                                                                  承诺的情况。
                          股份公司股
                          份,也不由股
                          份公司回购
                          该等股份。2、
                          在上述锁定
                          期满后,本人
                          在股份公司
                          任职期间内,
                          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
                          本人所直接
                          或间接持有
                          股份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本人在
                          股份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
                          起六个月内
                          申报离职的,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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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所直
                       接或间接持
                       有的股份公
                       司股份;本人
                       在股份公司
                       股票上市之
                       日起第七个
                       月至第十二
                       个月之间申
                       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
                       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
                       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股
                       份公司股份。
                       3、因股份公
                       司进行权益
                       分派等导致
                       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股
                       份发生变化
                       的,亦遵守上
                       述规定,且上
                       述承诺不因
                       职务变更或
                       离职等原因
                       而终止履行。
                       本人愿意承
                       担因违背上
                       述承诺而产
                       生的法律责
                       任。

                       若社会保险
                       及住房公积
                       金管理部门
钱承林;藤野                                                  报告期内,未
                       要求公司为     2012 年 07 月
康成;竹田享 其他承诺                                  长期   有违反上述
                       部分员工补     27 日
司;竹田周司                                                  承诺的情况。
                       缴社会保险
                       或住房公积
                       金或因此前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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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为部分员
                        工缴纳社会
                        保险或住房
                        公积金而承
                        担任何罚款
                        或损失,本人
                        将连带承担
                        该等责任,以
                        确保公司不
                        会因此遭受
                        任何损失。

                        1、若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
                        的招股意向
                        书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
                        遗漏,导致对
                        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
                        规定的发行
                        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
                        的,公司将及
                        时提出股份
                        回购预案,并
浙江田中精              提交董事会、                          报告期内,未
                                       2014 年 05 月
机股份有限   其他承诺   股东大会讨                     长期   有违反上述
                                       29 日
公司                    论,依法回购                          承诺的情况。
                        首次公开发
                        行的全部新
                        股(不含原股
                        东公开发售
                        的股份),回
                        购价格按照
                        发行价(若发
                        行人股票在
                        此期间发生
                        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
                        的,发行价应
                        相应调整)加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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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确
                       定,并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程序
                       实施。在实施
                       上述股份回
                       购时,如法律
                       法规、公司章
                       程等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
                       定。

                       1、若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
                       的招股意向
                       书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
                       遗漏,导致对
                       判断发行人
                       是否符合法
                       律规定的发
                       行条件构成
                       重大、实质影
                       响的,将依法
                       购回首次公
                       开发行时本
钱承林;藤野                                                  报告期内,未
                       人已转让的     2014 年 05 月
康成;竹田享 其他承诺                                  长期   有违反上述
                       发行人原限     29 日
司;竹田周司                                                  承诺的情况。
                       售股份(如
                       有),购回价
                       格按照发行
                       价(若发行人
                       股票在此期
                       间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发行
                       价应相应调
                       整)加算银行
                       同期存款利
                       息确定,并根
                       据相关法律、


                                                                          40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
的程序实施,
在实施上述
股份购回时,
如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等
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2、若因发行
人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
招股意向书
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
失的,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
损失。” 3、上
述违法事实
被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
所或司法机
关认定后,本
人与发行人
将本着简化
程序、积极协
商、先行赔
付、切实保障
投资者特别
是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原
则,按照投资
者直接遭受
的可测算的
经济损失选
择与投资者
和解、通过第
三方与投资
者调解及设
立投资者赔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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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偿基金等方
                           式积极赔偿
                           投资者由此
                           遭受的直接
                           经济损失。

                           若因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
                           的招股意向
                           书有虚假记
钱承林;藤野                载、误导性陈
康成;竹田享                述或者重大
司;竹田周司;               遗漏,致使投
                                                                 报告期内,未
刘洪波;徐耀                资者在证券     2014 年 05 月
                其他承诺                                  长期   有违反上述
生;汪月忠;贺               交易中遭受     29 日
                                                                 承诺的情况。
晶;叶翎;詹劲               损失的,本人
松;杨翊杰;徐               将与公司及
泓;奚大华                  公司的控股
                           股东对投资
                           者的损失依
                           法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

                           1、截至本承
                           诺函签署之
                           日,本企业所
上海众越旺                 持有的股份
投资合伙企                 公司的股份
业(有限合                 不存在委托
伙);浙江优创              持股、信托持
创业投资有                 股、隐名持股
限公司;京华                的情形,该等
永业投资有                 股份之上未
限公司;西安                设定任何权                            报告期内,未
                                          2014 年 05 月
元鼎投资管      其他承诺   利质押以及                     长期   有违反上述
                                          29 日
理有限责任                 其他第三方                            承诺的情况。
公司;北京建                权益,亦不存
信财富股权                 在被人民法
投资基金(有               院、税务机关
限合伙);钱承              以及其他司
林;藤野康成;               法、行政机关
竹田享司;竹                扣押、冻结等
田周司                     股份转让受
                           到限制的情
                           形,不存在任
                           何针对该等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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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权属的
                        争议或纠纷。
                        2、截至本承
                        诺函签署之
                        日,本企业不
                        存在尚未了
                        结或可预见
                        的重大诉讼、
                        仲裁。3、截
                        至本承诺函
                        签署之日,本
                        企业不存在
                        尚未了结的
                        或可预见的
                        重大行政处
                        罚案件。

                        1、加强市场
                        开拓,提升公
                        司收入水平
                        为了加强市
                        场开拓,公司
                        将在现有销
                        售网络的基
                        础上完善并
                        扩大经营业
                        务布局,致力
                        于为更多客
                        户提供可靠
                        的产品和优
浙江田中精                                                   报告期内,未
                        质的服务,公 2014 年 08 月
机股份有限   其他承诺                                长期    有违反上述
                        司将不断改     29 日
公司                                                         承诺的情况。
                        进和完善产
                        品、技术及服
                        务体系,扩大
                        销售渠道和
                        服务网络的
                        覆盖面,促进
                        市场拓展;在
                        销售团队的
                        建设方面,公
                        司坚持以建
                        设专业型团
                        队为目标,加
                        强销售人员


                                                                          43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的系统化、专
业化的培训,
使公司的销
售人员具有
丰富的实际
操作经验、深
厚的专业功
底、优秀的客
户关系维护
能力,从而保
持公司的市
场竞争地位,
提升收入水
平。2、加强
技术创新,推
进产品升级
公司所处行
业为技术密
集型行业,技
术水平的高
低直接影响
公司的竞争
能力,持续的
研发投入及
技术创新和
产品升级,是
公司未来持
续发展、提高
股东回报的
基础。因此,
公司将进一
步加强对技
术和产品的
投入,及时根
据市场变化
开发出符合
市场需要的
产品,保持公
司在国内同
行业的技术
领先地位。3、
加快募投项
目投资进度,
争取早日实


                                                44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现项目效益
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主要
用于年产
1,000 个标准
套电子线圈
自动化生产
设备项目。本
次募集资金
到位前,公司
拟通过多种
渠道积极筹
措资金,开展
募投项目的
前期准备工
作,增强项目
相关的人才
与技术储备,
有效缩短后
续项目建设
周期。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
到位后,公司
将调配内部
各项资源,加
快推进募投
项目建设,提
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争
取募投项目
早日达产并
实现预期效
益,以增强未
来几年的股
东回报,降低
发行导致的
即期回报摊
薄的风险。4、
加强经营管
理和内部控
制,提升经营
效率和盈利
能力公司已
根据法律法


                                                45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建立健全了
股东大会、董
事会及其各
专门委员会、
监事会、独立
董事、董事会
秘书和高级
管理层的公
司治理结构,
夯实了公司
经营管理和
内部控制的
基础。未来几
年,公司将进
一步提高经
营管理水平,
提升公司的
整体盈利能
力。另外,公
司将努力提
高资金的使
用效率,完善
并强化投资
决策程序,设
计更为合理
的资金使用
方案,合理运
用各种融资
工具和渠道,
控制公司资
金成本,节省
财务费用支
出。同时,公
司也将继续
加强企业内
部控制,进一
步优化预算
管理流程,加
强成本管理
并强化预算
执行监督,全
面有效地控


                                                46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制公司经营
和管控风险。
5、进一步完
善利润分配
制度,强化投
资者回报机
制为完善公
司利润分配
政策,增强利
润分配的透
明度,保护公
众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公
司已根据中
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
(证监会公
告[2013]43
号),对公司
上市后适用
的《公司章程
(草案)》中
关于利润分
配政策条款
进行了相应
规定。公司股
东大会已审
议通过了《浙
江田中精机
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
(2014-2016
年)》。公司已
建立了对股
东持续、稳
定、科学的回
报规划与机
制,强化了对
投资者的收
益回报机制。


                                                 47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664.61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1.4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105.99

                                                                                       项目达            截止报              项目可
                     是否已                                   截至期       截至期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报告                                  到预定   本报告   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末累计       末投资
                               承诺投资 投资总 期投入                                  可使用   期实现   累计实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入金 进度(3)
                                总额       额(1)     金额                              状态日   的效益   现的效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额(2)       =(2)/(1)
                                                                                         期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1000 个标准套
                                           9,664.6             4,105.9
电子线圈自动化生     否         9,664.61             121.45                 42.48%                   0          0否         否
                                                1                      9
产设备项目

                                           9,664.6             4,105.9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9,664.61             121.45                   --         --          0          0     --         --
                                                1                      9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9,664.6             4,105.9
合计                      --    9,664.61             121.45                   --         --          0          0     --         --
                                                1                      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不适用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不适用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适用


                                                                                                                                      48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截至 2015 年 6 月 10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 3,748.15 万
况                  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748.15 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5]第 610424 号《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不适用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不适用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情况。
其他情况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了相应规定。
公司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年)》。公司建立了对股东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强化了对投资者的收益回报机制。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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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3,974,024.80                         138,753,258.2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969,011.87                           2,102,988.00

    应收账款                                         32,694,872.40                          30,674,683.60

    预付款项                                          2,776,761.34                            252,678.97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268,106.32                            478,859.6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60,608,225.12                          66,592,201.0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5,347,513.84                          36,477,082.17

流动资产合计                                        278,638,515.69                         275,331,751.7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50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2,026,227.02                        11,494,068.18

    在建工程                        34,615,188.76                        34,121,094.74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7,281,424.78                         7,385,369.4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759,163.10                           732,052.7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7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54,682,003.66                        53,902,585.03

资产总计                           333,320,519.35                       329,234,336.8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8,154,565.66                         8,121,286.97

    预收款项                        14,283,307.31                        13,474,613.1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4,861,938.15                         6,726,524.76

    应交税费                          324,656.19                          1,017,285.84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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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460,612.45                           363,104.72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2,270.65                            75,699.1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8,167,350.41                        29,778,514.5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5,834.61                            44,149.23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2,600,000.00                         2,6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625,834.61                         2,644,149.23

负债合计                      30,793,185.02                        32,422,663.8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66,680,000.00                        66,68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52,383,863.83                       152,383,863.8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381,426.78                          -702,234.51

    专项储备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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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余公积                                            13,685,964.18                         13,685,964.1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70,158,933.10                         64,764,079.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02,527,334.33                        296,811,672.99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302,527,334.33                        296,811,672.9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33,320,519.35                        329,234,336.80


法定代表人:钱承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劲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詹劲松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1,159,513.63                        137,026,122.7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969,011.87                           660,000.00

    应收账款                                            32,821,565.43                         30,663,393.37

    预付款项                                             2,776,761.34                           252,678.97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822,526.46                            464,597.94

    存货                                                59,372,208.66                         65,637,798.0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5,347,513.84                         36,348,906.36

流动资产合计                                           274,269,101.23                        271,053,497.4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6,215,967.05                          6,215,967.05

    投资性房地产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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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                        11,654,512.74                        11,120,579.09

    在建工程                        34,615,188.76                        34,121,094.74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7,279,123.58                         7,383,214.4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759,163.10                           732,052.7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7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60,523,955.23                        59,742,907.99

资产总计                           334,793,056.46                       330,796,405.3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7,830,205.13                         8,312,218.86

    预收款项                        14,283,307.31                        13,474,613.19

    应付职工薪酬                     4,861,938.15                         6,581,067.34

    应交税费                          519,225.13                           889,720.61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391,075.22                           297,037.4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7,885,750.94                        29,554,657.4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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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2,600,000.00                           2,6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600,000.00                           2,600,000.00

负债合计                                   30,485,750.94                          32,154,657.4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66,680,000.00                          66,68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52,383,863.83                            152,383,863.8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3,685,964.18                          13,685,964.18

    未分配利润                             71,557,477.51                          65,891,919.92

所有者权益合计                         304,307,305.52                            298,641,747.9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34,793,056.46                            330,796,405.39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29,197,373.79                          23,969,466.43

    其中:营业收入                         29,197,373.79                          23,969,466.4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3,948,991.89                          19,174,221.22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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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营业成本                       14,278,469.39                        11,805,763.5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24,179.06                           277,156.99

             销售费用                     3,702,323.61                         1,528,058.27

             管理费用                     5,946,603.68                         5,158,431.60

             财务费用                      -283,319.79                          -124,823.03

             资产减值损失                  180,735.94                           529,633.8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788,331.32                           708,031.46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036,713.22                         5,503,276.67

    加:营业外收入                         557,493.96                           235,937.0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17,223.08

    减:营业外支出                          34,700.08                            54,574.7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714.14                               387.4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559,507.10                         5,684,638.97

    减:所得税费用                        1,164,653.49                          757,403.4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394,853.61                         4,927,235.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394,853.61                         4,927,235.52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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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5,394,853.61                          4,927,235.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5,394,853.61                          4,927,235.52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8                                  0.1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8                                  0.10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钱承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劲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詹劲松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29,386,661.22                         22,834,951.38

    减:营业成本                                             14,478,312.79                         11,211,566.58

           营业税金及附加                                      124,179.06                            277,156.99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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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费用                     2,960,464.25                         1,408,157.09

         管理费用                     6,451,278.32                         4,725,935.44

         财务费用                     -300,532.54                            16,783.83

         资产减值损失                  180,735.94                           550,665.6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788,331.32                           708,031.46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280,554.72                         5,352,717.25

    加:营业外收入                     430,095.50                           204,144.2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17,223.08

    减:营业外支出                      34,700.08                            54,574.7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714.14                               387.4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6,675,950.14                         5,502,286.81
列)

    减:所得税费用                    1,010,392.55                          711,252.0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665,557.59                         4,791,034.8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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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5,665,557.59                         4,791,034.8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9,726,256.49                         37,456,609.32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
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24,291.84                             75,769.8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923,189.76                            523,723.11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773,738.09                         38,056,102.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580,951.99                         16,461,384.5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加额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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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
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10,076,754.82                          8,711,805.93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049,890.79                          3,320,783.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3,505,999.93                          3,634,390.11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213,597.53                         32,128,363.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60,140.56                          5,927,738.6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36,788,331.32                        144,01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74,745.88                            708,031.46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7,063,077.20                        144,718,031.4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865,887.82                           852,970.51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36,000,000.00                        144,01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7,865,887.82                        144,862,970.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2,810.62                           -144,939.0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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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2,148.90                            21,061.6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617.41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148.90                            22,679.0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148.90                            -22,679.0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60,914.53                            -32,217.64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574,266.51                          5,727,902.8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8,399,758.29                         79,133,513.8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3,974,024.80                         84,861,416.75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8,356,634.81                         37,880,167.69

     收到的税费返还                                                                        75,769.8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903,318.98                            410,896.01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259,953.79                         38,366,833.5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765,735.40                         16,500,432.8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9,329,382.29                          8,109,807.35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22,097.87                          3,191,726.0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4,303,051.67                          3,517,246.36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120,267.23                         31,319,212.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39,686.56                          7,047,620.95


                                                                                                   61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36,788,331.32                        144,01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08,031.4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74,745.88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7,063,077.20                        144,718,031.4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865,887.82                           825,375.17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36,000,000.00                        144,01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7,865,887.82                        144,835,375.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2,810.62                           -117,343.7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50,014.99                             112,724.09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486,890.93                          7,043,001.33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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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6,672,622.70                         75,493,275.3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1,159,513.63                         82,536,276.69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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