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中精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0-30
证券代码:300461 证券简称:田中精机 公告编号:2020-105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0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
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志萍女士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调整
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本次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后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63 名激励对象均为
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
对象中的人员,且激励对象均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
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无独立董事、监事。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及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日核实后,监事会认为,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020 年 10 月 30 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
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
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20 年 10 月 30 日为授予日,授予 63 名激励对象
1,006.2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 10.95 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于同 日 刊 登在 中 国 证 监会 指 定 信 息披 露 网 站 巨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