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铭智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7
证券代码:300462 证券简称:华铭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7
债券代码:124002 债券简称:华铭定转
债券代码:124014 债券简称:华铭定02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4月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
订)》(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
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
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租赁准则要求执行。其他未变
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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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简化处
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
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根据新租赁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
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
可比期间信息。
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具体调整项目及金额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目名称 调整后(2021 年 调整前(2020 调整后(2021 调整前(2020 年
1 月 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年 1 月 1 日) 12 月 31 日)
使用权资产 1,098,273.85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
15,746,406.27 15,208,899.99 150,000.00 150,000.00
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560,767.57 - - -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
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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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租赁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
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
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往年的追溯
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
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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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0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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