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作 为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相关关联董事已依 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控股 股东借款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周 林:____________ 吴 静:____________ 陈 敏: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