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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摩智能: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暨延期的提示性公告2021-01-26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03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暨延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为“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201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赛摩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由公司自行管理。2020
年 1 月 22 日,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同意将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 2021 年 7 月 26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2015 年 12 月 17 日、2020 年 1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规则
要求,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届满,现对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同时经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拟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 2022 年 7 月 26
日。现对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赛摩电气股份有
限 公 司 向鹿 拥 军等 发 行股 份 购买 资 产并 募 集配 套 资 金的 批 复》 ( 证监 许 可
[2016]922 号),公司向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476,451 股新
股,发行价格为 9.13 元/股,该股份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完成发行上市,自该日
起,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 36 个月,存续期为 48 个月。
     2017 年 7 月 12 日,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当时公司总
股本 296,855,6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164,293.53 元,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增至
9,857,612 股。
    2018 年 6 月 19 日,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当时公司总
股本 552,749,35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 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完成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98,576.12
元,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未发生变化。
    2019 年 8 月 30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部
分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
于 2019 年 9 月 4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流通股份数量为 9,857,612 股。
    截至本公告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累计出售股票 7,478,706 股,剩余股
票数量 2,378,906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44%。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累
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0%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
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的情形。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购
买公司股票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公司员工
持股计划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
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除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另有规
定外,在下列期间不得卖出公司股票:(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
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2)公司业绩预
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4)相关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其他情形。
    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的转让作出限制性规定,导致标
的股票无法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或因股票流动性不足
等市场原因导致标的股票未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
续期限将相应延长,具体延长期限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和审议事项
    根据《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
关文件规定,经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后,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考虑当前证券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规则要求,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的利益,
切实发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激励作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召开会议,决定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 2022
年 7 月 26 日。在新存续期内,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
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延长一年后期满前仍未全部出售股票,届时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召开会议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
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