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赛摩智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8-27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2-034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合肥赛摩雄鹰自动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关于为南京赛摩三埃工控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合肥赛摩雄鹰自动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雄鹰”)、南京赛摩
三埃工控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三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未
来经营发展需要,需向银行申请融资。公司在 2022 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内,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度合计为 9,000
万元,其中为合肥雄鹰担保额度 5,000 万元,为南京三埃担保额度 4,000 万元,
用于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拟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指担保余额的最高额度,额
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
月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
理人代表公司签署前述授信额度、担保额度内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合肥雄鹰
    成立日期:2011 年 10 月 27 日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文山路以东、玉兰大道以南
    法定代表人:厉冉
    注册资本:3,200 万元
    经营范围: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流水线、全自动包装设备、电子定量包装秤、
光机电一体化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合肥雄鹰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肥雄鹰的资产总额为 14,614.96 万元,负债总
额为 11,130.08 万元,净资产为 3,484.88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9,857.21
万元,利润总额 196.52 万元,净利润 196.52 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合肥雄鹰的资产总额为 16,671.40 万元,负债总额
为 13,448.69 万元,净资产为 3,222.71 万元,2022 年 1-6 月营业收入 3,103.73
万元,利润总额-256.10 万元,净利润-262.17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南京三埃
    成立日期:2007 年 07 月 27 日
    法定代表人:厉冉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江宁滨江开发区内
    经营范围: 衡器及矿用计量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安装调试;电子仪
器、仪表、自动化工程设备的生产、销售及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自动化
工程的设计、安装及相关咨询服务;机械产品的制造、销售、设计、安装;工控
技术及产品的研制与开发、销售。
    南京三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南京三埃的资产总额为 16,452.17 万元,负债总
额为 5,115.42 万元,净资产为 11,336.75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13,913.57
万元,利润总额 4,607.03 万元,净利润 3,654.14 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南京三埃的资产总额为 18,302.84 万元,负债总额
为 4,968.72 万元,净资产为 13,334.12 万元,2022 年 1-6 月营业收入 7,353.89
万元,利润总额 2,451.49 万元,净利润 1,947.13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合肥雄鹰、南京三埃申请银行授信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
证,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度合计为 9,000 万元,其中为合肥雄鹰担保额度 5,000
万元,南京三埃担保额度 4,000 万元。拟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指担保余额的最高
额度,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 36 个月内有效。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以各子公司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
合同为准,其他具体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合肥雄鹰、南京三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
有利于其顺利融资以及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风险处于
可控制范围内,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被担保对象合肥雄鹰、南京三埃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
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
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主要用于其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其长
效、有序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担保的内容和
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子公司的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
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7,000 万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实际发
生对外担保总额为 7,479.43 万元,分别占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的 20.11%、8.85%,公司无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
情况。
    六、备查文件
    1、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