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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摩智能: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2022-09-15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2-035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且发包方支付预付款后合同生
效。
    2、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影响:若合同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
生积极影响。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合同的执行具有一定的时间周期,且合同
在履行过程中,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
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期,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
海赛摩电气有限公司与中机第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一院”)
签署了工程机械数字化智能化建设项目共五个标段合同(内容涵盖工程机械自动
化焊接、自动化装配、涂装线中控三大工艺及软件系统),合同累计金额1.57
亿元。现将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中机第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孟祥宇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12550号
    主营业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及对外派遣实
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工程咨询服务设计、工程项目建设总承包、岩
土工程、工程监理、承担本行业国内和国内外资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
项目(以上项目凭资质证经营);技术服务、咨询服务;上述项目所需的设备、
材料及零配件采购、销售、出口(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的除外);新产品的开发、
研制及转让;房屋租赁;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中机一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购销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与中机一院签订合同订单金额(含税)979万元。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中机一院是我国最早建立的大型工程设计研究单位之一,隶属于中国机械科
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几十年来,承担并完成了国家大、中型重点工程和境
外工程项目4,000多项,包括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及工程监理等业
务,现已发展成为向国内外顾客提供以设计为龙头的工程建设全方位全过程服务
的集团性国际工程公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签订内容及统计情况
    公司与中机一院签订销售订单汇总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订单合计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含税)
         工程机械数字化智能化建设项目共五个标段合同
   1     (内容涵盖工程机械自动化焊接、自动化装配、涂       15,659
         装线中控三大工艺及软件系统)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工程机械行业在制造业领域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尤以头部企业的数字化
智能化转型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深入应用为催化剂,带动整个工程机械行业的快
速发展。公司作为数字化和自动化解决方案服务商,以智能制造总体解决方案业
务聚焦工程机械及汽车行业,前期已联合设计院深度参与三一重工、徐工集团、
中建材等智能工厂规划设计,在工程机械行业的智能化装配线、工厂内部物流以
及信息化层面具备了丰富的项目经验和技术优势,此次与中机一院签署的国内头
部工程机械企业的智能化建设项目,以生产制造核心环节(焊接、装配、涂装)
为切入点,助推工程机械行业向工厂智能化加速转型,同时也更加稳固了公司在
工程机械行业的优势地位,随着双方合作项目的落地实施,将对公司的营业收入
产生积极影响。上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
不会对此形成业务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本次披露的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其签订已经按照公司内部规定履
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
公告以公司2017年10月28日披露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制度》相关条款
为依据披露。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相关合同约定,如因公司原因出现逾期交货,因设计、设备技术等
原因不能正常生产、达不到技术协议要求、产能要求等违约情形,公司存在需按
合同规定支付相应违约金的风险。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突发意外事件
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合同存在无法按时收款、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
    3、合同后续履行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