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密控股: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08
证券代码:300470 证券简称:中密控股 公告编号: 2020-102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
全体董事。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以现场会议
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
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其春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会
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并形成以下
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3235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为确保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顺利进行,并基于股东大会
已批准的发行预案,与会董事同意,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中,
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
数量的 70%,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
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
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