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密控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21-01-06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一年一月




            1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承诺书


    本公司全体董事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赵其春                       王健                         费宇




    何方                        陈虹                        奉明忠




   干胜道                       罗宏                        黄学清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书


    本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彭玮                         邓杰                        吴娟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尹晓                         夏瑜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
                                                                目         录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
全体董事承诺书 ............................................................................................................... 2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3
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书 ...................................................................................... 3
释义.................................................................................................................................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7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7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7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7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8
           (四)股份登记情况 .......................................................................................... 9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0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 10
           (二)每股面值 ............................................................................................... 10
           (三)发行数量 ............................................................................................... 10
           (四)发行方式 ............................................................................................... 10
           (五)发行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10
           (六)申购报价及股份配售的情况 ................................................................... 11
    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 17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17
           (二)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 17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24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 25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25
           (二)发行人律师............................................................................................ 25
           (三)发行人审计机构..................................................................................... 26
           (四)标的公司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26
           (五)评估机构 ............................................................................................... 26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 28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 28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 28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示意情况) ....................................... 28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9
           (一)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29
           (二)资产结构的变化情况.............................................................................. 29
           (三)业务结构变化情况 ................................................................................. 29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 30
           (五)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 30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30
第三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 32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32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2

                                                                  4
第四节 中介机构声明 .................................................................................................... 34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35
    发行人律师声明 ...................................................................................................... 36
    审计机构声明.......................................................................................................... 37
    审计机构声明.......................................................................................................... 38
    验资机构声明.......................................................................................................... 39
    评估机构声明.......................................................................................................... 40
第五节 备查文件.......................................................................................................... 42
    一、备查文件目录................................................................................................... 42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 ........................................................................................... 42




                                                             5
                                  释义
    在本文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上市
                             指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中密控股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指
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股票的行为
《公司章程》                 指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董事会                       指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主承销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
公司律师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审计机构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标的公司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标的公司评估机构             指   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20 年 2 月 20 日及 2020 年 3 月 20 日,中密控股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0 年 5 月 19 日及 2020 年 6 月 19 日,中密控股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0 年 6 月 23 日及 2020 年 7 月 9 日,中密控股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稿)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0 年 12 月 8 日,中密控股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0 年 10 月 14 日,发行人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中密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符


                                    7
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0 年 12 月 7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密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35 号)。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上海申创浦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共计 7 家发行对象。
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向上述 7 家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
书》。截至 2020 年 12 月 29 日 17 时止,上述 7 家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
入国泰君安的发行专用账户。

    2020 年 12 月 30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
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30 出具了
XYZH/2020CDAA60011 号《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认购资金总额 2020 年 12 月 29 日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29 日止,国泰君安为本次中密控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指定的申购股
票募集资金收款账户已经收到申购资金共计人民币 459,999,965.04 元(大写人民
币肆亿伍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陆拾伍圆肆分)。

    2020 年 12 月 30 日,国泰君安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
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2020 年 12 月 30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出具了
XYZH/2020CDAA60012 号《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30 日验资报
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止,发行人此次共计募集货币资金
人民币 459,999,965.04 元(大写:人民币肆亿伍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陆拾伍
圆肆分),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4,243,395.41 元(大
写:壹仟肆佰贰拾肆万叁仟叁佰玖拾伍圆肆角壹分),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445,756,569.63 元(大写:肆亿肆仟伍佰柒拾伍万陆仟伍佰陆拾玖圆陆
角叁分),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1,494,252.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壹佰


                                     8
肆拾玖 万肆仟 贰佰 伍拾贰 元整 ),计 入“ 资本公 积- 股本溢 价” 人民币
434,262,317.63 元(大写:人民币肆亿叁仟肆佰贰拾陆万贰仟叁佰壹拾柒圆陆角
叁分)。

       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发生的发行费用合计 14,243,395.41 元,明细如下(本
次发行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

       (1)保荐费及承销费用 11,226,414.27 元;

       (2)审计及验资费用 943,396.23 元;

       (3)律师费用 1,554,716.98 元;

       (4)其他费用 518,867.93 元。

   公司将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
专用。

       (四)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
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申创浦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等共计 7 家获配投资者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均为 6 个月。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由于中密控股送红股、转增股份等原因增
加的相应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另有其
他要求,则参与认购中密控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将根据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对所持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后在锁定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
伙。



                                         9
       上述锁定期结束后,认购对象的股份转让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股。

       (三)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1,494,252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均为现金认购,未超过公司董事
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发行股数超
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五)发行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40.02 元/股,发行价格为基准价格的 1.20 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 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020 年 12 月 22 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 33.23 元/
股。

       本次发行共有 25 家投资者提交《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申购报价单》(下称“《申购报价单》”),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
据《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文件》(下称“《认购
邀请文件》”)中规定的定价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0.02 元/股,相对于公

                                      10
司股票 2020 年 12 月 22 日(发行期首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42.03 元/股折价
4.78%,相对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 41.53 元
/股折价 3.63%;相对于公司股票 2020 年 12 月 24 日(申购报价日)前一交易日
收盘价 42.46 元/股折价 5.75%,相对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申购报价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均价 41.48 元/股折价 3.53%。

       (六)申购报价及股份配售的情况

       1、认购邀请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向深交所报送《中密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共计 130 名特定投资
者。

       2020 年 12 月 21 日,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共向 130 名特定对象发送《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
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
文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送认购邀请文件的对象共计 130 家(其中已提
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24 名),具体包括: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已剔除关联方,
未剔除重复机构)20 家;基金公司 25 家;证券公司 12 家;保险机构 10 家;其
他机构 57 家;个人投资者 6 位。

       上述认购邀请文件发送范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即符合:

       1)2020 年 12 月 10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前二十大股东(已剔除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

       2)不少于 20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3)不少于 10 家证券公司;

       4)不少于 5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5)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6)其他投资者。

                                        11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最终认购邀请名单中的投
     资者认购资格及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符合《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相关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

         2、询价申购情况

         2020 年 12 月 24 日 9:00-12:00,在《认购邀请书》规定时限内,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共收到 25 份申购报价单,当日 12 点前,除 11 家公募基金公司无需缴
     纳定金外,其他 14 家投资者均及时足额缴纳定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申购均符
     合认购邀请文件要求,均为有效申购。

         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是
                                                           申购价
序                                                申购对                                 否
                 申购对象全称                              格(元/   申购金额(元)
号                                                象类型                                 有
                                                             股)
                                                                                         效
     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43.56       50,000,000.00
1                                                 其他                                   是
     伙)                                                    39.99       70,000,000.00

     上海申创浦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43.56       50,000,000.00
2                                                 其他                                   是
     限合伙)                                                39.99       70,000,000.00

     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43.56       50,000,000.00
3                                                 其他                                   是
     (有限合伙)                                            39.99       70,000,000.00
                                                             43.00       50,000,000.00
4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       40.50     100,000,000.00    是
                                                             38.00     150,000,000.00
                                                             40.34       70,000,000.00
5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39.06       94,000,000.00   是
                                                             33.24     204,000,000.00
6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40.08     115,000,000.00    是
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40.02       50,000,000.00   是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传统-普
8                                                 保险       40.00       60,000,000.00   是
     通保险产品”)


                                             12
                                                        39.92   180,000,000.00
9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是
                                                        39.51   310,000,000.00
10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39.50    75,000,000.00   是
                                                        39.00    50,000,000.00
11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36.50    60,000,000.00   是
                                                        35.00    70,000,000.00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投连行
12                                               保险   38.88    66,800,000.00   是
     业配置型投资账户”)
                                                        38.21    57,200,000.00
1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34.40    58,200,000.00   是
                                                        33.43    84,500,000.00
14   UBSAG                                       其他   38.00    50,000,000.00   是
     杭州明诚致慧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15                                               其他   38.00    50,000,000.00   是
     限合伙)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中意人
16   寿保险有限公司-中石油年金产品-股票账        保险   37.20    50,000,000.00   是
     户”)
                                                        37.03    51,500,000.00
17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证券   36.11    62,500,000.00   是
                                                        33.61    73,200,000.00
18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36.95    55,000,000.00   是
                                                        36.00    57,000,000.00
19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   34.60    59,000,000.00   是
                                                        33.23    87,000,000.00
     江阴君泰扬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0                                               其他   36.00    50,000,000.00   是
     伙)
                                                        36.00    50,000,000.00
21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证券                            是
                                                        35.16    50,000,000.00
2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35.73   192,500,000.00   是
23   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35.28    51,000,000.00   是
2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35.05    50,000,000.00   是
25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   35.00    50,000,000.00   是

         3、投资者获配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定价原则,本


                                            13
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 40.02 元/股,最终认购规模为 11,494,252 股,募集资金总
额 459,999,965.04 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决议的上限,未超过募投项目资金总额
46,000.00 万元(含 46,000.00 万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7 家,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未有不
在邀请名单中的新增投资者。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占发行总
序                                    配售股数         配售金额                  锁定期
         发行对象全称       类型                                      量比例
号                                    (股)           (元)                    (月)
                                                                      (%)
      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
1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其他         1,249,375    49,999,987.50     10.87%     6
      伙)
      上海申创浦江股权投
2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其他         1,249,375    49,999,987.50     10.87%     6
      限合伙)
      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
3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其他         1,249,375    49,999,987.50     10.87%     6
      (有限合伙)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
4                           基金         1,749,125    69,999,982.50     15.22%     6
      司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
5                           基金         2,498,750    99,999,975.00     21.74%     6
      任公司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
6                           基金         2,873,563   114,999,991.26     25.00%     6
      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7                           证券          624,689     25,000,053.78      5.43%     6
      限公司
              合计                      11,494,252   459,999,965.04   100.00%

     在 最 终 获 配 的 7 家 投 资 者 中, 基 金 获 配 股 数 7,121,438 股 、 获 配 金 额
284,999,948.76 元,占发行总量 61.96%;证券获配股数 624,689 股、获配金额
25,000,053.78 元,占发行总量 5.43%;其他机构投资者获配股数 3,748,125 股、
获配金额 149,999,962.50 元,占发行总量 32.61%。

     4、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本次获配的投资者中,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大成创业板两年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富国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富国龙头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融享 18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红

                                          14
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沪深 300 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富增股票型
养老金产品、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中证 500 指
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天博创新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本养
老保险基金一六零二一组合,均为公募基金产品或养老金产品,均无需进行相关
私募基金产品备案;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申创浦
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
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
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其均在规定时间完成了私募基金的登记备案程
序。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所管理的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
的私募基金产品或属于其他相关备案要求的,均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备案程序;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认购,无需进行相关私募基金产品备
案。

       5、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文件》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
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当然机构专业
投资者(A 类)、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B 类)、自然人专业投资者(C 类)、
认定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D 类)及认定自然人专业投资者(E 类)等 5 个类
别。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划分为 C1(保守型)、C2(谨慎性)、
C3(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等五种级别。

       本次中密控股向特定对象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 R3(中等风险)级。专业投
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中 C3(稳健型)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

       本次中密控股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


                                     15
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
序号                     发行对象                       投资者分类       与风险承受能
                                                                           力是否匹配
                                                      当然机构专业投
  1     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是
                                                        资者(A 类)
        上海申创浦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当然机构专业投
  2                                                                            是
                        合伙)                          资者(A 类)
        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当然机构专业投
  3                                                                            是
                      限合伙)                          资者(A 类)
                                                      当然机构专业投
  4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资者(A 类)
                                                      当然机构专业投
  5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是
                                                        资者(A 类)
                                                      当然机构专业投
  6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资者(A 类)
                                                      当然机构专业投
  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资者(A 类)

      经核查,上述 7 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

      6、缴款通知书发送及缴款情况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向所有获配投资者发
送《缴款通知书》。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截至 2020 年 12 月 29 日 17:00,
主承销商国泰君安已足额收到全部发行对象的申购缴款。

      7、募集资金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9,999,965.04 元,扣除本
次 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税 ) 人 民 币 14,243,395.41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445,756,569.63 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11,494,252.00 元,增加资
本公积人民币 434,262,317.63 元。

      8、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要求,主
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核查:



                                          16
    本次发行 7 家认购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
安排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
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等相关规定。


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总量为 11,494,252 股,募集资金总额 459,999,965.04
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决议的上限,未超过募投项目资金总额 46,000.00 万元(含
46,000.00 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发行对象共计 7 家,不超过 35 名,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及向深交所
报备的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通过向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申创浦
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共计 7 家发行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
特定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二)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1、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一二八纪念路 968 号 1617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申创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安
红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54N4L

                                    17
    成立日期:2018 年 02 月 12 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

    获配数量:1,249,375 股

    注册资本:340,000 万元

    限售期:6 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关联方与公司
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2、上海申创浦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申创浦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 789 号 11 号 2 层 210-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申创浦江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
安红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5WY2Y

    成立日期:2018 年 09 月 27 日


                                    18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

    获配数量:1,249,375 股

    注册资本:372,500 万元

    限售期:6 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申创浦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上海申创浦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关联方与
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3、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 888
号 898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
表:安红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768XD

    成立日期:2020 年 04 月 01 日



                                    1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

    获配数量:1,249,375 股

    注册资本:381,500 万元

    限售期:6 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关联方
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层

    法定代表人:吴庆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0924339K

    成立日期:1999 年 04 月 12 日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获配数量:1,749,125 股


                                    20
    注册资本:200,000,000 元人民币

    限售期:6 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5、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218 弄 1 号 2 楼 215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秦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MA1G53X258

    成立日期:2016 年 04 月 25 日

    经营范围:公募基金管理(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
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获配数量:2,498,750 股

    注册资本: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限售期:6 个月


                                     21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
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6、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 27-30
层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0924515X

       成立日期:1999 年 04 月 13 日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获配数量:2,873,563 股

       注册资本:5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限售期:6 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22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4537G

    成立日期:2007 年 01 月 26 日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
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
务;销售贵金属制品。

    获配数量:624,689 股

    注册资本:1013725.8757 万元人民币

    限售期:6 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2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
       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相关认购对象进行了核查,信息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全称                                  认购产品
        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1                                                                      -
                        伙)
        上海申创浦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2                                                                      -
                      限合伙)
         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3                                                                      -
                   (有限合伙)
                                               大成基金-邮储银行-卓越 3 号资产管理计划(大成基
 4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金-邮储银行-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大成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汇安基金汇鑫 5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富国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龙头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融享 18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6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沪深 300 增强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富增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富国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富国天博创新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4
                                         富国基金西部证券定增精选资产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六零二一组合
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各发行对象进行了核查:发行对象及其出资方不包
    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
    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
    形,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中密控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
    或间接接受中密控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7 家获配投资者均承诺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
    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青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国泰君安大厦

        保荐代表人:周丽涛、薛波

        项目协办人:刘知林(已离职)

        项目组成员:杨辰韬、陈天任、李睿、胡宇霄

        联系电话:021-38674704

        联系传真:021-38909068

        (二)发行人律师

                                       25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 号 1 幢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 17-18 层

负责人:王玲

签字律师:卢勇、刘丰

联系电话:010-58785588

联系传真:010-58785566

(三)发行人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负责人:杨志国

签字会计师:马平、崔霞霖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联系传真:021-63392558

(四)标的公司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负责人:叶韶勋

签字会计师:郭东超、胡如昌

联系电话:010-65542288

联系传真:010-65547190

(五)评估机构

名称: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6
住所:成都市锦江区天仙桥南路 3 号 4 楼

负责人:唐光兴

签字会计师:许茂全、杨梅

联系电话:028-86651713

联系传真:028-86652220




                               27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其中有限售条
 序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件的股份数量
 号                                      (股)         (%)
                                                                       (股)
  1    四川川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8,920,065       24.8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          9,500,000        4.83%                     -
       证券投资基金(LOF)
  3    黄泽沛                            4,794,900        2.44%                     -
       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
  4    公司-施罗德环球基金系列          4,793,934        2.44%                     -
       中国 A 股(交易所)
       CITIGROUP         GLOBAL
  5                                      3,824,078        1.94%                     -
       MARKETS LIMITED
  6    何方                              3,304,800        1.68%           3,153,600
  7    UBS AG                            3,248,408        1.65%                     -
  8    陈虹                              3,020,800        1.54%           2,865,600
  9    奉明忠                            2,512,000        1.28%           2,484,000
 1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2,377,042        1.21%                     -
 注: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与合计值有差异,以下同。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示意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其中有限售
                                                      股份数量    持股比
序号                    股东名称                                          条件的股份
                                                        (股)    例(%)
                                                                          数量(股)
 1     四川川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8,920,065 23.5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惠精选成长
 2                                                    9,749,875   4.68%      249,875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3     黄泽沛                                         4,794,900   2.30%         -
 4     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施罗德环球基   4,793,934   2.30%         -


                                        28
        金系列中国 A 股(交易所)
 5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LIMITED                   3,824,078     1.84%           -
 6      何方                                               3,304,800     1.59%       3,153,600
 7      UBS       AG                                       3,248,408     1.56%           -
 8      陈虹                                               3,020,800     1.45%       2,865,600
 9      奉明忠                                             2,512,000     1.21%       2,484,000
        汇安基金-华能信托嘉月 7 号单一资金信托-汇安
10                                                         2,498,750     1.20%       2,498,750
        基金汇鑫 5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11,494,252 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
 份变动情况如下:
                               发行前                本次发行                发行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964,800      8.63%        11,494,252        28,459,052      13.67%
 无限售条件股份         179,727,300     91.37%                   0     179,727,300      86.33%
 股份总数               196,692,100     100.00%       11,494,252       208,186,352     1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
 股东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资产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均有一定幅度增加,资产负债率和
 财务风险将降低。本次发行将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扩大公司资产规模的增
 长空间,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业务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6,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收购新地佩尔 100%股权并增资项目                                               24,800.00
1-1     收购新地佩尔 100%股权                                                         21,000.00



                                               29
序号                       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2    向新地佩尔增资                                                    3,800.00
 2     机械密封产品数字化转型及智能制造项目                              7,5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3,700.00
                        合计                                            46,000.00

       收购新地佩尔 100%股权并增资项目的实施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
 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且募集资金到位为前提。

       其他项目不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且募集
 资金到位为前提。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机
 械密封产品数字化转型及智能制造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
 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
 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
 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
 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
 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不
 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

       (五)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高管人员结构未发生变动。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


                                        30
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
准和披露程序。




                                  31
               第三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
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
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
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不包括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
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
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
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情形。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
行方案要求。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
购报价单》及《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以及本次
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
公正,符合《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

                                  32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33
第四节 中介机构声明




        34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字):

                         刘知林
                        (已离职)




保荐代表人(签字):

                         周丽涛              薛   波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贺    青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5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
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
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引用的法律
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字):

                        卢 勇                 刘 丰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王 玲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36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
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
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
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

                                        杨志国



签字注册会计师:

                           马 平                        崔霞霖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37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
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
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
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

                                         叶韶勋



签字注册会计师:

                           郭东超                       胡如昌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38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
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
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
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

                                         叶韶勋



签字注册会计师:

                           郭东超                       胡如昌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39
                             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
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公司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
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
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唐光兴




签字资产评估师:

                        许茂全                          杨 梅




                                          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0
(此页无正文,为《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之盖章页)




                                          发行人: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1
                         第五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
职调查报告;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之审核报告;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20CDAA60011
号、XYZH/2020CDAA60012 号号验资报告;

    5、经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审核的全部申报材料;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35 号);

    7、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四路八号

    电话:028-85361968

    传真:028-85366222

    联系人:陈虹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