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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5-18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中密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
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认真负责的态度,就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董事长的提名,聘任何方女士为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聘任陈虹先生、奉明忠先生、尹晓先生、夏瑜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虹先
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经核查我们认为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被提名人具
备相关专业知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具备与其
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何方女士为公司总经理;
同意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陈虹先生、奉明忠先生、尹晓先生和夏瑜女士为公
司副总经理,聘任陈虹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董事长的提名,聘任陈虹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核查我们认为
其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陈虹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董事
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经深交所审核后无异议。
    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资料,我们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相关专业知
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
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4 条和第 3.2.7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陈虹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会秘书的聘任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符合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工作胜任能力、以往年度薪酬情况、
公司经营情况等诸多因素,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同意如无重大变化,
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沿用至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
               黄学清             方炳希             应千伟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