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资报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验字[2021]100Z0005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验 资 报 告 容诚验字[2021]100Z0005 号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 2021 年 2 月 26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 资本(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 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 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 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6,992,919.00 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 币 206,992,919.00 元。根据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第三次临 时董事会会议决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并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2 号文)的核准,贵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 59,628,202 股,每股面值 1 元,申请增 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59,628,202.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6,621,121.00 元。经我们审验, 截至 2021 年 2 月 26 日止,贵公司已向周付一、张鹏伟、陈道清、李薇、杭州晓 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深壕科技企业(有限合伙)、德清晟 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抚州格云思迈商业项目策划中心(有限合伙) 共 8 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9,628,202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65,099,975.6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66,037.74 元,贵公司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454,533,937.86 元 , 其 中 计 入 股 本 人 民 币 59,628,202.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394,905,735.86 元。各投资者全部以货 币出资。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206,992,919.00 元, 其中贵公司 2020 年 5 月向张瑞英等 72 名自然人发行人民币限制性股票 3,472,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2,320,264.00 元,实收 资本(股本)人民币 212,320,264.00 元,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出具容诚验字[2020]100Z0044 号验资报告;2020 年贵公司股份回购 减少注册资本 5,327,345.00 元。截至 2021 年 2 月 26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 人民币 266,621,121.00 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266,621,121.00 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 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 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 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此页为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验字[2021]100Z0005 号报告之签字 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谋林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孙建伟 2021 年 2 月 26 日 附件 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 2021 年 2 月 26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认缴新增注 其中:实收资本(股本) 股东名称 土地使用 册资本 货币 实物 知识产权 其他 合计 权 金额 占新增注册资本比例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东 100.00% 59,628,202.00 465,099,975.60 465,099,975.60 59,628,202.00 合计 100.00% 59,628,202.00 465,099,975.60 465,099,975.60 59,628,202.00 附件 2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 2021 年 2 月 26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 人民币 货币单位: 限公司 元 认缴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股本)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东名称 占注册 本次增加 占注册 出资比 出资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资本总 额 金额 资本总 例 例 额比例 额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8,063,699.0 18.39% 59,628,202.0 22.36% 38,063,699.0 18.39% 59,628,202. 97,691,901.0 36.64% 0 0 0 0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8,929,220. 81.61% 206,992,919. 77.64% 168,929,220. 81.61% 168,929,220. 63.36% 00 00 00 00 100.00 100.00 合计 206,992,919. 266,621,121. 206,992,919. 100.00% 59,628,202. 266,621,121. 100.00% % % 00 00 00 00 00 附件 3 验 资 事项 说 明 一、基本情况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公司”)系由北京万 向新元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并于 2011 年 7 月 28 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海淀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经历次变更后,贵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206,992,919.00 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206,992,919.00 元。 根据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0]2382 号文)的核 准,贵 公司向特 定投资 者发行人 民币普通 股股票 59,628,202 股,每股面值 1 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59,628,202.00 元。变更 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6,621,121.00 元。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0]2382 号文)的核准,贵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59,628,202 股,每股面值 1 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59,628,202.00 元,各投 资者全部以货币出资。 三、审验结果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1 年 2 月 26 日止,贵公司已向周付一、张鹏伟、陈道 清、李薇、杭州晓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深壕科技企业(有 限合伙)、德清晟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抚州格云思迈商业项目策 划中心(有限合伙)共 8 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9,628,202 股, 每股发行价格 7.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5,099,975.60 元,扣除券商承销 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 9,800,000.00 元(此处为含税金额),贵公司实际收到募集 资金 455,299,975.60 元,主承销商已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划入贵公司在杭州银行 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 1101040160001271500 账号内。此外贵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 累 计 发 生 1,400,000.00 元 的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此 处 为 含 税 金 额 , 包 括 验 资 费 250,000.00 元、律师费 1,000,000.00 元以及信息披露费 150,000.00)。上述发行费 用包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为人民币 633,962.26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4,533,937.86 元,其中增加股本 59,628,202.00 元,增加 资本公积 394,905,735.86 元。 四、其他事项 截至验资报告日止,贵公司本次新增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尚未完成 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股权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