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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景嘉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4-2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景嘉微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同欣                   联系电话:021-38676433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央                     联系电话:021-38676534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是。已督导景嘉微建立健全各项规章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制度。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重大问题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次


                                          1
                      项目                                工作内容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及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0 年 12 月 23 日
                                               相关股东关于减持的承诺,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的规定;募集资金管理
                                               的一般规定,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制度
                                               和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关联人和关联
                                               交易的认定、关联交易的审议规则和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披露规则、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
                                               露适用办法、免于审议的关联交易和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规范;
                                               对外投资的审议规则和披露规则以
                                               及特殊情形下的适用办法;对外担保
                                               的审议规则和披露规则等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2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其他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国泰君安证券原委派黄央先生、陈泽先生作
                                        为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
                                        人。陈泽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持续督导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
                                        行,国泰君安证券现委派吴同欣先生接替陈
                                        泽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无。
整改情况
                                        2020年4月22日,原董事饶先宏先生因个人
                                        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2020年5月19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决定提名余圣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2020年5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副总裁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


                                         3
        报告事项                   说明
                   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郭海先生为公
                   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同欣                       黄   央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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