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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胜宏科技:2018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19-05-22  

						证券代码:300476               证券简称:胜宏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2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分配方案的
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69,707,975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1.7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由于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完成
了2018年度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公司的总股本由769,707,975
股变更为现在的779,149,975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公司股本总额在利润
分配预案公布后因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事项而发行变化的,
应按照“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
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根据上述规定,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79,149,9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679398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
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
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51145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1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3588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794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5 月 29 日,除息日为:2019 年 5 月 3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
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新桥村行诚科技园
    咨询联系人:赵启祥、李启亮
    咨询电话:0752-3761918
    传真电话:0752-3761928
    咨询邮箱:zqb@shpc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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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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