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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纵科技: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2-05-06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5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
公告》,定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刘泽刚先生书面提交的《关于
提请公司增加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及相关声明》。本着提高决策
效率的原则,刘泽刚先生提请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
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
章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上
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对《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告
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
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 10 日提出临时提案
并书面 提交召 集人 。截至 本公 告披露 日, 刘泽刚 先生 持有公 司股 份数量
127,142,12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80%。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提案内容属于公
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1/ 9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均保持不变,现将更新后的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4:00 时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2 年 5 月 17 日 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7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list.cninfo.com.cn/)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


                                   2/ 9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
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北京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嘉华大厦 D 座 1211(公司第一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00        (独立董事张金鑫先生、刘卫东先生、张为华先生         √
                 分别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小额快
     7.00                                                             √
                 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
     8.00                                                             √
                 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00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3/ 9
       上述议案一至议案七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八
和议案九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的独立董事已对议案
六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对议案五至议案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2022 年 5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
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 5%以及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按附件三格式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
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
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
       3、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还需按附件二格式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出
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异地股东可用邮 件、信函或传 真方式登记,本 次会议不接受 电话登
记。邮件、传真及信函应在 2022 年 5 月 12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来信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2022 年 5 月 11 日至 5 月 12 日期间上
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嘉华大厦 D 座 1211。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嘉华大厦 D 座 1211
       联系电话:010-62973188
       传真:010-62975911
       邮政编码:100085


                                    4/ 9
    联系人:杜青芳
    邮箱:duqingfang@chinahezong.com
    (五)会议费用: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6 日




                                 5/ 9
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地址为 https://list.cninfo.com.cn/),具体操作
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77
    2、投票简称:合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7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本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
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list.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6/ 9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s://list.cninfo.co
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7/ 9
       附件二: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姓名):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性质:
      持有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00     (独立董事张金鑫先生、刘卫东先生、张为华先生
           分别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小额快
  7.00                                                       √
           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
  8.00                                                       √
           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00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注: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可由受托人按自己的
意见投票)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上述会议召开起至会议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8/ 9
附件三: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

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联系人



备注




注:
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
2、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需填写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
3、本表复印有效。




                                  9/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