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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纵科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7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6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4:00 时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2 年 5 月 17 日 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7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二)。
    (七)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嘉华大厦 D 座 1211(公司第一会议室)。

                                     1/7
      (八)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泽刚先生
      (九)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数228,681,8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30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2人,代表股份数36,005,533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3.342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1人,共代表本公司股份数为224,155,159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20.8104%。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以 外 的 其 他 股 东 ) 共 6 人 , 代 表 股 份 数
31,478,8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2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6人,代表股份数4,526,66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0.4203%。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6人,代表股
份数4,526,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03%。
     4、公司的董事及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见证律师出席
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通过现场书面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的方
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
张金鑫先生、刘卫东先生、张为华先生分别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的股份总数 228,681,819
股,同意股数 228,508,6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243%;


                                             2/7
反对股数 173,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757%;弃权股
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 35,832,3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5191%;反对股数 173,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4809%;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的股份总数 228,681,819
股,同意股数 228,508,6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243%;
反对股数 173,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757%;弃权股
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 35,832,3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5191%;反对股数 173,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4809%;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的股份总数 228,681,819


                                    3/7
股,同意股数 228,568,9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506%;
反对股数 112,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494%;弃权股
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 35,892,6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6865%;反对股数 112,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3135%;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的股份总数 228,681,819
股,同意股数 228,508,6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243%;
反对股数 173,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757%;弃权股
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 35,832,3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5191%;反对股数 173,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4809%;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4/7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的股份总数 228,681,819
股,同意股数 224,777,2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2926%;
反对股数 3,904,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7074%;弃权
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 32,100,9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9.1557%;反对股数 3,904,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8443%;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的股份总数 228,681,819
股,同意股数 228,568,9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506%;
反对股数 112,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494%;弃权股
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 35,892,6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6865%;反对股数 112,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3135%;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小额快速融资相关
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5/7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的股份总数 228,681,819
股,同意股数 224,837,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3189%;
反对股数 3,844,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6811%;弃权
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 32,161,2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9.3231%;反对股数 3,844,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6769%;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
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的股份总数 226,871,268
股,同意股数 226,758,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503%;
反对股数 112,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497%;弃权股
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 35,892,6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6865%;反对股数 112,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3135%;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韩国良、张晓屹、张舒已回避表决。


                                    6/7
    (九)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的股份总数 228,681,819
股,同意股数 228,543,359 股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395%;反对股数 138,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605%;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 35,867,0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6154%;反对股数 138,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3846%;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见证律师姓名:田璧、孟庆慧
    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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