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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州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15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
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关联方高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
人高长虹归还其资金占用款项以解决上市公司资金占用问题,且是在不影响公司
资金周转情况下进行调配,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
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向关联自然人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刚     陈元志     吴长顺

                                                        2021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