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杭州高新:关于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公告2021-11-20  

                          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1-134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杭州高新”)于近日收
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沪 0106 执恢 902 号《限制消费令》,
对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宝泉不得实施以下高消
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二)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原因:
    黄素凤因《借款合同》纠纷起诉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4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1)。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刊登了《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诉讼进展暨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113)。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09 月 03 日立案执行申请人黄素凤申请执
行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案,因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
规定,对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宝泉不得实施以
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
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
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
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
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
财产品;(九)乘坐 G 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被纳入限制消费对象,对公司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负面
影响,公司将积极消除上述负面影响。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正在积极与执行申请人沟通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寻求最佳解决方案,争
取尽快履行给付义务,尽快向法院申请撤销限制消费令。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
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提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2021)沪 0106 执恢 902 号。




    特此公告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