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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孚生物:关于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经销商和子公司订单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2-01  

                        证券代码:300482         证券简称:万孚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0
债券代码:123064         债券简称:万孚转债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并为经销商和子公司订单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孚生物”)因开
展日常经营业务所需,与经销商和子公司共同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白云路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广州白云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本次公司与经
销商、子公司共同向工行广州白云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并获得统一投融资风险限
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方案有效期12个月。其中用于办理以公司为核心企业的
线上供应链融资业务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由公司为下游经销商和子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符合已备案的以公司为核心企业的线上供应链融
资业务方案的相关要求。经销商和子公司向工行广州白云路支行申请专项贷款须
由公司进行担保,贷款用途仅限于经销商和子公司支付公司货款。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王继华女士代表公司与工行广州白云路支行签署本
次授信项下融资及担保的有关法律文件。

    公司明确本次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同时被担保方将对公司实施反担保措施。

    二、相关方情况介绍

    此次融资合作的三方为:公司、工行广州白云路支行、公司优质经销商和子
公司。工行广州白云路支行与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同时,公司明确被担
保方需符合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且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中规定的关联人情形。

    经销商和子公司贷款额度规定:预计总额度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内。单个
经销商或子公司的融资总额(含工行及他行)最高不超过其前12个月营业收入的
50%,且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律师费等);

    2、担保方式和类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的期限:保证期间自主债权合同项下的融资期限届满(提前到期日)
之次日起两年;

    4、担保的额度:以各经销商和子公司的融资额为限,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

    5、对外担保的风险管控措施

    针对为经销商和子公司订单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
范,明确风险控制措施,降低担保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负责对纳入担保范围的经销商和子公司的资质进行审核和推荐,
确保加入进来的经销商和子公司财务状况、信用良好,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指定银行及授信额度下的贷款用途仅限于经销商和子公司支付公司货
款;

    (3)公司要求经销商和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
于房产抵押、动产质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办理。公司将
谨慎判断反担保的可执行性及反担保提供方实际担保能力。公司为经销商和子公
司履行担保责任后,在承担保证范围内,依法享有追偿权;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公司章程、协议约定,对经销商和子公司
实施保前审查、保中督查、保后复核,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四、审批程序
    公司、经销商和子公司向工行广州白云路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以及
公司为经销商和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孙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460万元
人民币,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6%(含本次担保金额),
实际发生对外担保额为499.9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0.22%;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总额为5,460万元人民币,占
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6%(含本次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工行广州白云路支行开展融资合作并为经销商和子公司
订单融资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工行广州白云路支行开展融
资合作,为经销商和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强化销售渠道建设的发展方
向,同时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公司对拟担保的经销商和子公司资质选择也
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工行广州白云路支行开展融资合作并为经销
商和子公司融资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万孚生物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等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在落实好风险控制措施的情况下,上述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万孚生物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暂无需股东大会审议,如后续万孚生物需为资产负债率超
过70%或存在其他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形的经销商或子公司提供担保,万孚生
物应就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
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