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华腾: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22-04-20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2)03100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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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2)0310000 号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华腾公司”)
管理层对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蓝海华腾公司管理
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对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认定并确保该认定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我们的责任是对蓝海华腾公司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并参照《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
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
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我们认为必要
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
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因此,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有效的内部控制,并不保证在未来也必然有效,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
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我们认为,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蓝海华腾公司 2021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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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仅供盖章使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吕洪仁
中国注册会计师:
毛正
中国武汉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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