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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升药业:关于公司与华大蛋白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12-24  

						   证券代码:300485        证券简称:赛升药业             公告编号:2019-079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华大蛋白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升药业”)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华大蛋白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
的 议 案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9 年 12 月 24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
告》(2019-077)。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鉴于目前董事会成员中没有与关
联方华大蛋白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因此不存在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议案的情形。
近日,公司与北京华大蛋白质研发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蛋白”)签订
了《技术服务合同》。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北京华大蛋白质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749352462X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 B 区 6#

    法人:何岸
    成立时间:2003 年 5 月 20 日
    经营期限:2023 年 5 月 19 日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生物技术及其产品;投资咨询;技术开
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华大蛋白资产总额 3038.53 万
元,负债总额 293.45 万元,营业收入为 1620.45 万元,净利润为-400.58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未经审计华大蛋白资产总额 2368.57 万元,负债

总额 298.07 万元,营业收入 1198.67 万元,净利润-674.58 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赛升药业为华大蛋白的股东,持有华大蛋白股权比例为
31.9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华大蛋白质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一)技术内容、范围及要求
    服务内容 1:公司拥有 JTYM 新药产品,华大蛋白为专业的新药临床前研究
机构,公司委托华大蛋白开展药代动力学研究、药理学研究。

    服务内容 2:公司拥有 YJM 新药产品,华大蛋白为专业的新药临床前研究
机构,公司委托华大蛋白开展药理研究、毒理研究(急性毒性试验、长期毒性试
验)研究。
    (二)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及参数
    服务内容 1、甲方负责提供支持本次研究足量合格的供试品、对照品和试验

特殊用品(必要时)、相关研究资料、试验特殊要求及研究经费。
    服务内容 2、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研究内容,并提交给甲方符合方
案设定要求的研究结果。
    (三)研究开发计划
    1、从甲方首笔试验经费到达乙方账户并提供足量合格试验用样品开始,整

个试验周期 8 个月。如果由于供试品提供等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试验延误,乙
方应根据当时的实验室情况对甲方委托的研究内容另行安排时间,双方应本着实
事求是和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
    2、从甲方首笔试验经费到达乙方账户并提供足量合格试验用样品开始,整
个试验周期 9 个月。如果由于供试品提供等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试验延误,乙
方应根据当时的实验室情况对甲方委托的研究内容另行安排时间,双方应本着实
事求是和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
    (四)研究开发经费、报酬及其支付或结算方式

    服务内容 1:
    1、研究开发经费是指完成本项目研究开发工作所需的成本,报酬是指本项
目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本项目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为
贰佰万元,由甲方支付。
    2、支付方式,分期支付:
    按照 80%与 20%的比例分 2 期支付
    第一期:壹佰陆拾万元,签订合同 10 天内支付。

    第二期:肆拾万元,完成相关试验后 10 天内。
    服务内容 2:
    1、研究开发经费是指完成本项目研究开发工作所需的成本,报酬是指本项
目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本项目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为

叁佰万元,由甲方支付。
    2、支付方式,分期支付:
    按照 80%与 20%的比例分 2 期支付

    第一期:贰佰肆拾万元, 签订合同 10 天内支付。
    第二期:陆拾万元,完成相关试验后 10 天内。

    甲方付款后,乙方于 7 天内开具全额发票。
    (五)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服务内容 1 履行期限为 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7 月;服务内容 2 履行期限
为 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8 月,履行地点均为北京。
    (六)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1、乙方不得向他人泄漏所研究项目内容及任何资料,此保密义务应当不受
        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本课题任何内容发表文章;
     3、甲方不得将乙方研究报告提供给其他无关研究机构。
    (七)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1、专利申请权等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技术秘密的使用权、转让权归甲方所有。
    3、研究的原始记录由乙方保存,甲方可以查询、借阅并复印相关资料。

    (八)验收的标准和方式
    1、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达到了本合同所列技术指标验收。
    2、乙方仅对试验方案所列的研究内容的质量负责,超过该范围的研究需另
行商定。
    3、由于甲方原因(供试品质量以及其它)所造成的研究延误或失败由甲方

负责。
    4、由于乙方原因(实验方法)所造成的研究延误或失败由乙方负责。
    (九)风险责任的承担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或
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研究开发部分或全部失败而造成损失时,由双方协商确

认风险责任范围及承担的比例。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技术服务合同》中费用的定价依据为:参考市场同类
型服务公司的收费标准,按照公平、合理原则双方协商定价。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在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正常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
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此部分关联交易有利于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
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六、与该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公司与华大蛋白尚未发生任何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经审查,公司拟发生的关联交易
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均以
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与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相比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

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
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现
上述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实施。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
       意见;
    4、《技术服务合同》。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