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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自科技:关于选举董事长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0-09-16  

                        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4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董事会选举黄文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第四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黄文宝先
生简历见附件。
    黄文宝先生具备董事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已对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佘朋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喻江南先生、周艾先生、
袁江锋先生、宋辉先生、苗洪雷先生和唐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红飞先
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宋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
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宋辉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31-88238888
    传真:0731-88907777
    电子邮箱:sh@cshnac.com
    通信地址:长沙高新区麓谷麓松路 609 号
    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
处罚和惩戒。公司独立董事已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卢志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
工作,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卢志娟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且已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卢志娟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31-88238888
    传真:0731-88907777
    电子邮箱:lzj@cshnac.com
    通信地址:长沙高新区麓谷麓松路 609 号

   四、备查文件
    1、《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6 日
附件:简历

   1、黄文宝先生,196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
授级高级工程师,工信部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曾任广东航
伟企业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经理、品检部经理,长沙湘南电气设备厂开发工程师、
生产部部长,长沙华能自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9 年 9 月至今任
本公司董事长,现兼任长沙华能自控集团有限公司、华禹投资有限公司、湖南华
自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前海华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华源文化传
播有限公司、兰州华自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华禹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黄文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260,8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
还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长沙华能自控集团有限公司 30%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之一。黄文宝先生与汪晓兵先生互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黄文宝先生与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佘朋鲋先生,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任深圳市统计信息局信息行业协会宝安区主任、东莞市冠宏电控设备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代总经理。2010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机电工程事业部总经理,2013 年 8 月
至 2014 年 8 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机电工程事业部总经理,2014 年 8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9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9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兼任湖南格莱特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广州华自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佘朋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
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喻江南先生,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电
子技术及应用专业,工信部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2009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0 年 11 月至 2017 年 9 月兼任公司董事,现兼任
长沙华能自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咸丰县岩丰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喻江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47,8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
还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长沙华能自控集团有限公司 9.252%的股权,任控股股东长
沙华能自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除此之外,喻江南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周艾先生,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师,本科学
历,内燃机专业。曾任长沙华能自控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部门经理;2009 年 9 月
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现兼任兰州华自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中科华自水务
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周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57,2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
还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长沙华能自控集团有限公司 2.101%的股权。除此之外,周
艾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条件。
   5、袁江锋先生,中国国籍,1979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电
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曾任
长沙华能自控集团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本公司研发部副经理、经理,技术部经
理,2014 年 1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 年 1 月至 2017 年 4 月
任公司生产调度办主任,2017 年 4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袁江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
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宋辉先生,197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
专业。曾任长沙华能自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 年 9 月至今任华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宋辉先生目前还兼
任华禹投资有限公司、华自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湖南新天电数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省国际低碳技术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华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华能自控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前海华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华钛智能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长,长沙沪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长沙华沪企
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沪鼎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执
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截至目前,宋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73,3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
还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长沙华能自控集团有限公司 0.402%的股权,任控股股东长
沙华能自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除此之外,宋辉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已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苗洪雷先生,197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
动化专业。曾任华自集团研发部门经理、集团副总经理;2009 年 9 月至今任本
公司副总经理,现兼任中航信息、湖南华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苗洪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51,7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
还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长沙华能自控集团有限公司 0.399%的股权,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8、唐凯先生,中国国籍,1971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交通
信号与控制工程专业。曾任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IT 本部总监助理兼 ERP 项目
管理部部长,湖南新天和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6 年 9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唐凯先生目前
还兼任湖南新天和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唐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情
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9、陈红飞先生,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
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2010 年 8 月至 2012 年 2 月任本公司副总会计师,2012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陈红飞先生目前还兼任湖南千福能源有限公司董
事。
   截至目前,陈红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
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0、卢志娟女士,198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级会计师职称。自 2017 年 12 月起就职于公司,2019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卢志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