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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自科技: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0-11-06  

                        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5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11 月 10 日。
    2、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67 人,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2 万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762%,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96.4 万股,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的 0.3763%。
    3、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年7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
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1/ 9
    2、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7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年7月2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7年8月2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9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以2017年9月4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
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94名激励对象授予363.8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价格为12.0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7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发布《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向 194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363.8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登记手续,相关股份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29 日。
    6、2018 年 5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朱喜良等 6 名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已离职,根据《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
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7.4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人民
币 11.97 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
司 2018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回购注销手续于
2018 年 8 月 10 日完成。
    7、2018 年 5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 9
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2018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发布《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向 31 名
激励对象授予 34.9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相关股份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6 月 29 日。
    8、2018 年 10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的第
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
票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本次符合解锁条件
的 188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103.92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股份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上市流通。
    9、2019 年 7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 13 名已离职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 12.18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为 11.92 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8.42
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2019 年 7 月 25 日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相关回购注销手续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完成。
    10、2019 年 7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本次符合解锁
条件的 29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16.75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股份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上市流通。
    11、2019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
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

                                    3/ 9
票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本次符合解锁条件
的 176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99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股份于 2019 年 11 月 5 日上市流通。
    12、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
据《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 6 名已离职原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8.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若公司本次回购
注销事项在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实施,则本次回购价格需在前次回购价格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1.92 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预留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8.42 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基础上根据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继续调整回购价格,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11.89 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8.39 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相关回购注销手续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完成。
    13、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本次符合
解锁条件的 28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16.25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
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股份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上市流通。
    14、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2020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已离
职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7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相关回购注
销手续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完成。
    15、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
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部分限制性

                                     4/ 9
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
167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122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1、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锁定期已满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售期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
上市日起 12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
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计划的原则回购注销。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
所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解除限售安排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上市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上市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上市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上市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上市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上市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满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后,解锁数量为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40%。本次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9 月 4 日,相关
股份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29 日,截至目前,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三个锁定
期已满,可以进行解除限售安排。
    2、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5/ 9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查结论:公司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查结论:激励对象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授予的首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7-2019 年三个会计年度,
分年度对公司净利润增长率进行考核。净利润增长数值均以公司该会计年度审计报
告所载数据为准,净利润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
激励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只有公司满足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限制性股票
方可解除限售。公司如未满足当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
注销。
    本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业绩考核目标
   解除限售期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


                                      6/ 9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董事会审查结论:公司已达到业绩考核指标条件。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
 人层面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
 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考核评级              A                B               C                 D

   个人层面                    100%                      80%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
 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董事会审查结论:本次申请解锁的 167 名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均为良好
 (B)及以上,已达到业绩考核指标条件,可按照激励计划解锁其各自获授的 40%
 的限制性股票。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设定的
 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
 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锁期解
 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11 月 10 日。
       2、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67 人,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2 万
 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762%;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96.4 万股,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 0.3763%。
       3、各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已解除限售 本次可解除限 占其获授的 继续锁 本次实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的数量(万 售的股份数量 限制性股票 定的数 际上市
                         (万股)   股)       (万股)     的比例     量   流通数

                                       7/ 9
                                                                              (万股)   量(万
                                                                                       股)

佘朋鲋      董事、总经理        10           6           4           40%         0          0

袁江锋     董事、副总经理       10           6           4           40%         0          0

陈红飞         财务总监         10           6           4           40%         0          0

 唐凯          副总经理         10           6           4           40%         0          0

 周艾          副总经理          8          4.8          3.2         40%         0          0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
 宋辉                            8          4.8          3.2         40%         0          0
                秘书

苗洪雷     董事兼副总经理        8          4.8          3.2         40%         0          0

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 160 人       241        144.6        96.4         40%         0      96.4

         合计 167 人            305         183         122          40%         0      96.4

   备注: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中含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为本年度实际

   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 75%将继续锁定,同时其所获限制性股票的买卖将遵守《证券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董监高股份管理的有关规定。

         2019 年末,周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57,283 股(其中持有股权激励限售股 32,000 股,无

   限售流通股 525,283 股),根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其持有的 25%公司股份

   的规定,周艾先生本次解锁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0 股;

         2019 年末,宋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73,392 股(其中持有股权激励限售股 32,000 股,无

   限售流通股 241,392 股),根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其持有的 25%公司股份

   的规定,宋辉先生本次解锁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0 股;

         2019 年末,苗洪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51,740 股(其中持有股权激励限售股 32,000 股,

   无限售流通股 419,740 股),根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其持有的 25%公司股

   份的规定,苗洪雷先生本次解锁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0 股。

         2019 年末,陈红飞先生、佘朋鲋先生、袁江锋先生、唐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均为

   100,000 股(其中持有股权激励限售股 4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 60,000 股),因此本次解锁

   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均为 0 股。



                                              8/ 9
       四、股份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21,501,656      8.39%     -1,220,000   20,281,656    7.92%

       高管锁定股            6,918,854      2.70%                   6,918,854    2.70%

       首发后限售股         13,362,802      5.22%                  13,362,802    5.22%

       股权激励限售股        1,220,000      0.47%     -1,220,000       0         0.00%

二、无限售流通股            234,669,890    91.61%      1,220,000   235,889,890   92.08%

三、总股本                  256,171,546       100%                 256,171,546   1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5、《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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